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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大全(模版)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使 用 说 明一、本合同作为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二、公司与员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三、本合同中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应同身份证一致,家庭住址和所属街道办事处户口本地址一致,不得有误。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十四、双方需约定的其他内容”一栏中写明:“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以下条款取消”,即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中写
2、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五、合同生效日期以签订的合同期限为准。六、本合同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签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股份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手机电话:家庭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3、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部门,担任_ 岗位的工作。在合同期限内,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第三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第四条乙方如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岗位职责完成规定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资水平或解除劳动关系。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五条公司实行每周一至周五5天定时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2:005:30。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对乙方进行公司经营理念、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甲方按
4、照国家或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待遇,并按甲方规定享受年休假、婚假、丧假。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发放劳动报酬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 元或者按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并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参见 入职通知书 。第九条甲方有权根据公司运营状况、乙方岗位技能、工作态度、业绩好对乙方薪酬进行合理调整。第十条由于甲方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一条甲方每月10日以_银行转帐_或者货币 的形式向乙
5、方支付工资。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如乙方不能提供办理上述之保险所需的材料,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医疗待遇按国家、市现行规定执行。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其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如乙方于合同期内死亡,有关待遇按国家、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六、劳动纪律第十六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第十七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甲
6、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第十八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第十九条乙方在受聘期间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私分、侵占、挪用甲方资产,不得将属于甲方的赢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进行经营,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甲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甲方的商品、提供甲方的服务。乙方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条乙方在受聘期间,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以个人名义接受来自交易对方的礼品、回扣、手续费等财务
7、或财产性利益。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除甲方章程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与甲方聘用的其他人员进行可能有损甲方利益的经济交易。第二十二条乙方执行公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玩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规定,保守甲方的技术、经营策略等商业秘密。第二十四条由乙方个人原因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或甲方固定资产、物品等损坏、丢失的,应按造成的损失或固定资产折旧后的净值给予甲方损失赔偿。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第二十五条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工作地点的变
8、动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和履行,甲乙双方不需因此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乙方在甲方内部变动工作,不必重签劳动合同,只需根据岗位的变化变更其岗位职责。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而不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
9、度;(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甲方所安排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三十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符合裁减人员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10、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我国劳动保险条例办理;(三)为已婚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本条款规定待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工作移交手续方可离开。如因移交不当或移交手续不完整或未在甲方批准离职前离职而给甲方造成损失者,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对于在移交工作前已给甲方造成损失者,离职后一经发现,甲方亦有权采取措施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下
11、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而不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安全劳动条件。第三十四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处理完相关事项或承担赔偿责任后方可解除合同:(一)根据双方协议,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二)乙方系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三)从事的重要工程、设计、研究工作项目或者重要技术、经营任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四)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归属问题未解决的;(五)涉及经济案件,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六)乙方未经离职审计或未办妥交接
12、工作的;(七)乙方被甲方派遣出国执行任务未回的;(八)甲方因招收录用乙方而支付的费用(院校培养费、办理进京户口发生的费用等)。第三十五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到其他单位工作并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依据劳动法第99条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追究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的连带责任。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到期正常终止并工作交接完整后,甲乙双方均不负担经济赔偿责任。九、劳动合同的续订第三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不提出书面终止劳动合同意见的,视为同意续订劳
13、动合同,并应于合同终止前办理好续订手续。因甲方原因造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合同期限,补办续订手续。十、经济补偿、赔偿和违约责任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况,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合同解除前十二
14、个月乙方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乙方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5、的;(三)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第四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三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第四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使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有关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来
16、赔偿乙方损失。第四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乙方须赔偿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及甲方因招收录用乙方而支付的费用 。(一)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由甲方解除合同;(二)在合同期内乙方主动离职;(三)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由甲方解除合同。(四)乙方如属由甲方出资培训的人员,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其标准为: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第四十六条乙方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与其他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甲方派出的人员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
17、偿责任。第四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窃取或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八条乙方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就不辞而别自动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除按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外,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利。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第四十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有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地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它第五十条甲方以
18、正式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五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二条本公司的员工手册、保护商业秘密合同书、竞业禁止合同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入职通知书、职位说明书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公司公布并正在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第五十三条本合同其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十三、双方需约定的其他内容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取消 增加以下条款:1._2. 3._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9、: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劳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劳动合同续订书(一)本次续订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续订合同的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年 月 日终止。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劳动合同续订书(二)本次续订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续订合同的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年 月 日终止。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劳动合同补充规定
20、签订劳动合同书时,我已认真、仔细地阅读了股份开发有限公司所制定并颁布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并自愿遵守。本人签字:年 月 日 附件一:股份开发有限公司薪资福利管理暂行规定及附件。附件二:股份开发有限公司员工招聘流程与录用管理规定及附件。附件三:股份开发有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附件四:股份开发有限公司文件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五:股份开发有限公司档案管理暂行规定。附件六:股份开发有限公司保密制度。附件七:股份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制度。附件八:股份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暂行规定。附件九:股份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办法。附件十:股份开发有限公司费用支出预算管理暂行规定。附件十一:其它管理规定。保护商业秘密合同
21、书甲方(公司):股份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市中山北路29号国贸大厦6楼法定代表人:张涛乙方(员工):住址:身份证号码:第1条 合同目的1.1 签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劳动合同书 ,规定了双方各自拥有的权利,乙方成为甲方员工。1.2 签于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岗位及所任职务,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有机会了解或接触甲方的商业秘密,且签于该等商业秘密对甲方而言很重要。1.3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订立如下保护商业秘密合同书:第2条 对第三人的合同义务2.1 乙方保证,其进入甲方工作之时,对所有以前的工作
22、单位,均未承担任何有商业秘密的保密、不使用义务;也未承担任何竞业限制义务。因而乙方在甲方工作中任何知识的使用,均与以前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任务,均不会侵犯以前单位的商业秘密权。第3条 商业秘密的确认31 乙方认识到保守商业秘密包括对外的保密信息,是关系到甲方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对甲方的所有保密信息,自愿承担保护义务。第4条 商业秘密的范围4l 本合同中所称商业秘密和保护信息是指甲方所有的尚不为公众所知悉,使甲方具有相对于他人的、现实或潜在的竞争优势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能够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下述保密信息或情
23、报:a) 专有技术、设计、程序b) 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结果c) 产品销售、服务情报d) 产品客户名单,客户情报e) 管理、经营的运行和决策,管理诀窍f) 业务或市场拓展计划,产销策略g) 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h) 财务情报i) 人事情报j) 与其他公司协作业务有关的情报42 上述甲方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421盖有甲方保密字样的印章;422对其的访问受到公司网络的限制;423乙方使用该信息时按照甲方的规定应履行登记手续:424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它保密措施。424上述商业秘密不包括乙方从其他渠道或者公共领域获得或者己经知悉的信息。第5条 成果归属51乙方在其与甲
24、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前,由乙方本人或乙方与第三方合作所研制,开发,翻译的任何作品或成果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经营秘密,商标,专利,著作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权利属于甲方所有,除非乙方能够证明上述作品或成果是在业余时间由乙方本人或者乙方与第三方合作所研制或开发,而未利用甲方的物质和技术条件。52对乙方做出的与甲方经营范围有关的非职务的成果,甲方有优先受让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将商业秘密、非职务发明、专用技术等成果许可或转让给甲方使用,甲方应以价款、入股等方式,向乙方支付合理报酬。53乙方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编制或得到的与甲方业务或事业有关的一切设备、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脑、软盘、图
25、纸、数据、模型、实验记录、合同、协议、咨询意见、工作手册、书信往来、传真、电话记录、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等,在任何时候均归甲方所有,并且乙方应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或有效期内甲方要求的任何时间归还或者销毁上述文件、资料。第6条 保密义务61乙方保证严格保守本合同第4条所述商业秘密,以及在工作中接触到的甲方需对之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除因工作需要并善意履行对甲方义务,或得到甲方指示并在业务需要的程度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甲方其他职工或甲方的客户(含欲争取的潜在客户)进行保密交流外:(a) 不得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b) 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内部无关
26、人员和任何第三方泄露;(c) 不得为自己的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d) 不得复制或披露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e) 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公司客户提交的文件应当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62本合同第4条所述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中的部分或个别要素虽被公知,但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并未被公知,从而仍然具有价值。因此乙方同意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对其他仍属于秘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乙方仍然不得使用这些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并以此证明该商业秘密己不存在。第7条 效力可分割条款71本合同的任何具体条款,无论是当事人协商修改,还是法院判决部分
27、无效或进行修改,均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第8条 声明为真实意思8l本合同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图,乙方没有受到甲方方面任何暗示、强制,其所接受时间、地域、领域限制完全自愿。第9条 违约责任9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6个月薪酬的违约金和甲方为此支付的调查和聘请律师的费用;如果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该违约金,乙方应当补足该差额部分。92乙方囚其违约向甲方按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之下的义务。第10条 争议解决10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11条 附则11
28、1本合同中的标题只为参考,不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或影响合同的含义或解释。112本合同是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4本合同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除非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附件永久有效。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竞业禁止合同书甲方(公司):股份开发公司住所:市中山北路29号国贸大厦6楼法定代表人:张涛乙方(员工):住址:身份证号码:第1条 合同目的11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劳动合同书,规定了双方各自拥有的权利及应尽义务,乙方成
29、为甲方员工;12 鉴于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岗位及所任职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有机会了解或接触甲方的商业秘密,且鉴于该等商业秘密对甲方而言很重要。13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订立如下竞业禁止合同:第2条 竞业限制21 乙方承诺在其和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 叁 个月内,在 地域内,不得组建、参与组建与甲方同类且有竞争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生产或经营的企业公司,或者受雇于从事与甲方同类且有竞争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无论该工作是兼职还是专职的,是有偿还是无偿的。第3条
30、禁止掠夺客户31 在乙方和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 叁 个月内,乙方不得直接、间接影响或者试图影响甲方的客户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或服务的供应商和企业产品的销售客户),使甲方之客户或甲方可能之客户离开甲方。第4条 禁止劝诱职工41在乙方和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 叁 个月内,乙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或关键岗位上的职工离开企业。第5条 补偿费51虽然以上商业秘密、客户联系和其他权益是甲方的合法权益,但是甲方对乙方因承担以上义务可能受到的损失,仍然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5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根
31、据双方于 年 月 日订立的劳动合同书有关约定,从甲方每个月获得的薪酬中包含了工资及上述竞业禁止补偿费。 第6条 合同终止61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611本合同期限(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期间)届满的;612在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甲方破产或倒闭的;613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自动公开的;614至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时,乙方实际上没有接触甲方的商业秘密的;61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合同终止情况。62本合同因上述原因终止后,乙方不再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甲方也无须向乙方支付补偿费。第7条 效力可分割条款71本协议的任何具体条款,无论是当事人协商修改,还是法院判决部分无效或进行修改,均不影响其他部分的
32、效力。第8条 声明为真实意思81本协议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图,乙方没有受到企业方面任何暗示、强制,其所接受时间、地域、领域限制完全自愿。 第9条 违约责任9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6个月薪酬的违约金及甲方聘请律师的费用;如果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该违约金,乙方应当补足该差额部分。92乙方因其违约向甲方按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之下的义务。第10条 争议解决10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11条 附则111本合同中的标题只为参考,不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
33、或影响合同的含义或解释。112本合同是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4本合同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甲 方(公章) 乙 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股份开发有限公司文件编号:拟文:审核:批准: 股份开发有限公司薪资福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使薪资福利体系从结构设计上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基本价值观保持一致,让薪资福利制度成为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的基础,达到稳定骨干、吸引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进而保障和
34、不断提高公司经济及社会效益的目的。第二条 基本原则: 1. 按劳分配。兼顾公司和员工二者利益,兼顾员工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2.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3. 注重结果,贡献决定分配。4. 公司采取分级分档的薪资福利制度,通过对员工能力、贡献和工作表现的考核进行薪资福利分配,使横向上员工的薪资福利水平保持相对平衡,纵向上则根据个人能力与业绩考核充分拉开差距,坚定不移地向优秀员工倾斜。第三条 市场导向:公司的薪资福利管理坚持市场化原则,对外富有竞争力,对内强调公平、公正和适度的灵活性,使员工薪资福利与社会消费水平、公司经营效益、个人绩效等因素充分结合。第二章 薪资福利结构 第四条 公司薪资采取岗位工资
35、制,按照“3P原则”付薪(Pay for Position、Pay for Person、Pay for Performance):即根据不同的岗位、同一岗位不同的技能、不同的绩效区别付薪。第五条 公司的薪资福利体系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工资2. 岗位工资3. 奖金(年终奖、绩效工资和特别奖励)4. 津贴、补助5.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福利如下图所示:薪酬福利体系福 利工 资奖 金津贴/补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月薪年终奖特别奖励奖金商险(补充医疗)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福利住房费用(暖气物业务)独生子女医疗费用津贴/补助通讯补贴交通津贴医疗补助加班餐/午餐补助绩效工资第三章 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第
36、六条 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是组成员工固定工资的部分。固定工资中30为基本工资,70为岗位工资。第七条 固定工资共分为6级,每级又分3档(见股份开发有限公司职级薪职对照表,附件1),其1-3档的具体含义为:1档适用于岗位初入者,在该岗位的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含公司外时间,下同);2档适用于岗位合格者,在该岗位工作时间至少在1年以上,适合岗位各项要求;3档适用于岗位熟练、精通者,在该岗位至少3年及以上,有丰富的岗位工作经验,有能力解决该岗位工作中产生的相关问题。公司内人员晋升,晋升到新职位,原则上不超过该岗位所在级别的2档。如果原有工资已高于该水平,则按就近高的一档套入。第八条 基本工资是员工在公司
37、工作的起点工资,由员工本人的学历、工作年限所决定。第九条 公司遵循能力原则,高学历不一定代表高素质的人力,唯有终身学习、发挥所长并绩效突出的人,才是公司需要的高素质人力。基本工资采取高限做法,即相近的学历,在几年之后,其基本工资趋于相近或基本一致。第十条 不同的学历、工作年限,对应不同的基本工资。其中学历以国家承认的学历为准,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对待;工作时间以本人毕业后实际工作时间为准。第四章 岗位工资第十一条 根据每个职位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管理复杂度、人际沟通、解决问题难度、组织影响等5个方面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确定该职位所对应的薪级;根据每个岗位具体人员的能力情况确定其所在薪级中的具体薪档。
38、第十二条 固定工资的变化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岗位变化,二是个人岗位技能变化。实行以岗定薪、易岗易薪、在岗有薪、待岗无薪的指导原则,员工技能的变化也将及时在工资中得到体现。第十三条 固定工资的变动:员工岗位变动,按新岗位的到岗时间变动岗位工资。前半月到任的,当 月按新工资执行;后半月到任的,次月按新工资执行。第十四条 岗位工资取决于两个因素:岗位所在的职等、个人所在该岗位的职级。第十五条 职等与薪级:根据所在岗位的职责大小、职责范围、工作复杂程度等三个主体,分解为若干个因素的职位评估系统来确定,对每一个岗位进行量化评估,以此作为确定该岗位等级的依据。第十六条 岗位工资实行同岗同薪、易岗易薪,员工
39、在岗有薪、无岗无薪的原则。第十七条 岗位工资的确定应体现下面两个原则:1. 可比性:不同性质的岗位,其岗位工资标准应具有可比性;2. 岗位与能力有所区别的原则:在同一岗位,考虑不同的人员的能力不同,区分不同的级别,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不同的能力在薪资上会有相应的差距。第五章 总经理奖励基金第十八条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开拓进取,公司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鼓励对公司经营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该基金根据公司董事会有关决定,按一定比例提取。第十九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获得总经理奖励基金:1. 为公司争取到了资金或其他重要资源;2. 为公司提供了重要信息和引进了关键人才;3. 为公司引进了重
40、大项目;4. 提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合理化建议、意见;5. 在解决公司建设、项目工作、经营和扭亏增盈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6. 做出了其他突出成绩和贡献者。第二十条 根据获奖者的贡献大小,由所在部门领导和综合办公室提出奖金标准,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发放。其中个人一次性奖励金额在3万元以上时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第六章 津贴、补助第二十一条 午餐补助:每个工作日,公司为员工提供午餐补助,补助标准为10元/天,补助金额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具体规定股份开发有限公司员工午餐补助、加班餐补助暂行办法(见附件2)有关内容。第二十二条 加班餐补:每加班一天,加班餐补为10元。工作日加班是指比正常工作时间多工作3小
41、时及以上;休息日加班指加班5小时及以上。部门主管(经理)及以上人员的加班餐补按招待费用相关标准执行。具体规定见股份开发有限公司员工午餐补助、加班餐补助暂行办法有关内容。第二十三条 交通津贴:公司原则上不为员工配备公务用车,为提高工作效率按不同岗位职级对员工实行不同限额的交通补贴。具体标准见股份开发有限公司员工交通费用暂行规定(见附件3)。第二十四条 通讯补助:考虑员工工作需要,按不同人员确定不同的手机费报销额度。具体标准见股份开发有限公司员工通讯费用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4)。第二十五条 住房费用补贴:为了减轻公司员工在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等住房费用上的负担,公司对员工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等住房费用实行限额内补贴。具体标准见股份开发有限公司员工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等住房费用补贴暂行办法(见附件5)。第二十六条 独生子女医疗费用补贴: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为减轻公司员工在独生子女医疗费用上的负担,公司对员工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实行限额内补贴,具体办法参见股份开发有限公司员工独生子女医疗费用暂行办法(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