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一般纳税人ifts.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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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政策标题n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n二.营改增政策规定n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n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n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n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计税方法n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n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n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收管理n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衔接n三.营业税改增值税之核算n四.增值税之纳税申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n一.营改增试点地区及时间试点地区试点起始时间上海市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2012年9月1日起江苏省、安徽省2012年10月1日起福建省、广东省2012年11月1日起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2012年12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n二.营
2、业税和增值税差异概述差异内容营业税增值税纳税人性质无性质区分区别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必须、申请和选择认定;管理上有一般和辅导期管理方式征税范围(境内、经营行为;“二选一”)除征收增值税外的应税劳务和销售不动产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和应税服务(营改增)税率3%、5%17%、13%、11%、6%征收率:6%、4%和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差异内容营业税增值税计税方法通常全额、部分差额一般计税法:销项进项(抵税)简易计税法:全额计税税务管理未通过网络通过金税系统的网络管理收受、使用发票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含定额)税款核算期末计提平时明细账专
3、栏核算纳税申报申报期内报申报表期限内认证、申报期内抄税、报申报表(一表四附列资料及其他资料)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n一.基本范围n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等应税服务n(一)应税服务项目n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等交通运输业(注: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n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代表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业务性质决定是否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n(二)有偿提供n1.是对营业活动征税,即有偿提供应
4、税服务n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n2.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n非营业活动,是指:n(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n(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n(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n(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情报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n(三)境内n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n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n1.境外单位或者
5、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n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n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n注:只要收、付款一方是境内的,即为境内所得,特殊情形用免税或出口退税方法来解决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n二.特殊的征税范围n(一)视同销售n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n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n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规定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n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
6、围n(二)混合销售n1.认定n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即营业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n认定应侧重于应税增值税货物与应税营业税的劳务间有关联,以区别于兼营业务;n不一定同时付款或开同一张发票上(同一人付款、同一人收款)n2.缴纳税种n视主业确定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即: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n(三)兼营业务n1.认定n(1)兼营不同税率或征收率(即混业经营)n(2)兼营非应税增值税劳务n认定兼营非应税
7、增值税劳务或混业经营应侧重于应税增值税货物与应税营业税;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劳务间无关联,以区别于混合销售行为n2.缴纳税种n视收入的核算n(1)混业经营n都缴纳增值税,只是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税方法上有差异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n(2)兼营非应税劳务n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n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n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也有类似规定)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n一.纳税人的基本规定n(一
8、)一般规定n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n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n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n(二)承包、承租、挂靠n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n二.纳税人性质n(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纳税人类型纳税人性质小规模一般纳税人正常管理辅导期管理自然人个人按小规模不可以选择和申请认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
9、业、个体工商户选择按小规模选择按一般纳税人新认定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有规定违规行为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企业不申请认定申请认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企业不可以按小规模认定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n1.应税销售额n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n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计算应税服务营业额的具体起、止时间由试点地区省级国家税务局根据本省市的实际情况确定n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
10、营业额计算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n2.申请认定n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n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n3.原已认定n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n4.自开票运输业n试点地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应当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n(二)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主要差异(二)小规模
11、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主要差异差异内容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法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3%一般计税法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进项税额税率或征收率适用征收率3%适用税率使用发票只能领购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可以同时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n(三)辅导期与非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主要差异差异内容辅导期非辅导期(正常)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万元版)、限量(25份)根据需要限额,不限量增购发票按已填开销售额按3%预缴不预缴税进项税额抵扣认证相符不能抵扣,比对相符才能抵扣认证相符即可以抵扣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
12、税人和扣缴义务人n三.扣缴义务人n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n1.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的,境内代理人和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均在试点地区n2.以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的,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试点地区n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仍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n一.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基本规定n(一)税率n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11%和6%;零税率n(二)征收率n3%(6%和4%)n二.税率和征收率的适用n(一)税率的适
13、用n1.一般纳税人且适用一般计税法(购进扣税法)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时n2.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时试点行业细分行业税率交通运输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含期租、程租)、航空运输服务(湿租)和管道运输服务11%研发技术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6%信息技术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6%文化创意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6%物流辅助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船舶代理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6%有形动产租赁有形动产
14、融资租赁、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远洋运输光租、航空运输干租17%鉴证咨询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含培训)6%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n(二)零税率的适用n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注:出口货物也适用,即出口退税)n1.国际运输服务,是指:n(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n(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n(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n2.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n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
15、的,应当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国际运输”;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n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退税率为按照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n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n免抵退税n(一)免抵退税含义n免抵退税办法是指,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免
16、),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抵),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退)n(二)免抵退税计算n1.零税率应税服务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n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零税率应税服务退税率(现规定为适用税率)n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价格为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n2.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n(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n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n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n注:退税后,
17、无留抵税额n(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n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n当期免抵税额0n“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n(三)出口退(免)税认定n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申报办理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时,应提供以下资料:n1.银行开户许可证;n2.从事水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航空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应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从事陆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且道路运
18、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国际运输”;从事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的应提供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n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如发生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前,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后,可按规定申报免抵退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n(四)免抵退税申报n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并在财务作销售收入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下同)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退税相关申报n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于收入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免抵退税n资料不
19、齐全或内容不真实的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抵退税n逾期未收齐有关凭证申报免抵退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免抵退税申报,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n提供国际运输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n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n2.零税率应税服务(国际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n3.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n4.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n5.下列原始凭证:n(1)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载货、载客舱单(或其他能够反映收入原始构成的单据凭证)n(2)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发票n(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n上述第(1)、(
20、2)项原始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留存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备查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n(五)首次退税管理n对新发生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自发生首笔零税率应税服务之日(国际运输企业以提单载明的日期为准,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企业以收款凭证载明日期的月份为准)起6个月内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按月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机关对6个月内各月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在当月暂不办理退库,在第7个月将各月累计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办理退库。自第7个月起,新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实行按月申报办理免抵退税n新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是指,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前未
21、发生过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前发生过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资料,不能提供的,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新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n(三)征收率的适用n适用征收率的为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或者特殊的应税业务n1.征收率3%n(1)小规模纳税人n(2)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法的特殊行业nA.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时nB.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
22、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自试点开始实施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一经选择,在此期间不得变更计税方法nC.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n2.征收率6%n(1)特殊行业一般纳税人(具体略)销售自产货物,选择简易办法
23、计算缴纳增值税n(2)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n注:特定的行业或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n3.征收率4%n(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和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n(2)纳税人销售旧货,4%征收率减半征收n(3)一般纳税人销售未抵扣固定资产,4%征收率减半征收nA.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nB.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期(含)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期(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n
24、C.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nD.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n(4)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n三.混业经营的税率或征收率适用n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n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n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
25、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n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计税方法n一.增值税计税方法n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n二.增值税计税方法适用n(一)一般计税方法n1.适用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n(二)简易计税法n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n2.提供特定应税服务的一般纳税人n即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n3.一般纳税人的特殊业务n销售旧货、规定的未抵扣的固定资产n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计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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