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路安全教育心得体会()(七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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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通路安全教育心得体会()(七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通路安全教育心得体会(推荐)一 xx月xx日,各地纷纷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日启动仪式,强化安全宣传氛围。市交警支队在飞马广场举行了以“遵交规关爱生命、度假期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加关、市明办主任王植、市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出席了宣传活动。活动中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
2、巡展、有奖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宣传资料发放、艺表演等,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平鲁区政府组织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领导和民警100多人走上街头,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城区大队、阴大队宣教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以“珍爱生命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播放警示光碟、展出图片为学生传授交通安全知识;怀仁大队在县广场组织了万名群众明出行签名活动,并在广场举办以“关爱生命明出行”为主题的大型图画展;应县大队民警深入辖区货客运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利用事故展板结合事故案例,告诫客货运车驾驶员遵驾驶、明出行;右玉大队在杀虎口景区对出游的司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驾驶员不要酒后驾驶、不要疲劳驾驶。
3、 本着服务于群众安全出行的宗旨,支队民警加强对节日期间交通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等媒体,发布“五一”期间交通管理工作措施,动员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劝导群众明出行、安全出行。朔城区深入辖区客运企业、旅游公司发放客运驾驶人安全读本以及安全出行温馨提示卡,播放交通安全教育警示片,讲解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加强客运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督促企业加强驾驶员监管力度,杜绝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怀仁大队在放假前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节日安全出行宣传,提醒校车驾驶员明驾驶、安全出行;阴交警大队利用手机短信平台,每天为驾驶人发布两条安全提
4、示短信;平鲁、右玉、应县在旅游景区公路路口和景区景点电子显示屏及时播报交通路况,为广大群众旅游出行提供服务。 五一小长假期前,全市交警宣传民警深入各辖区客货运单位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组织客货运驾驶人进行安全知识学习次。4月28日,支队在朔州汽运总公司、朔州物流公司、利民出租公司、中煤平朔车队等10家客货运车辆单位,开展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驾驶人安全教育活动,宣传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展示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各(区)县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货运车辆违法整治”活动重点抓好辖区客货运公司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并在客货运场所悬挂宣传标
5、语、展示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对客货车驾驶人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提高了驾驶人的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为保障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打下良好的基础,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推荐通路安全教育心得体会(推荐)二 尊敬的家长、孩子们: 生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只有一次,请珍视和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社会高速发展交通面貌日新月异、交通路网四通八达、交通车辆川流不息的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尤为重要。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尤其需要广大家长、孩子的密切配合,积极协作。为此,我们希望广大家长、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一、自觉
6、遵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不将机动车交与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未戴头盔不驾驶或乘坐摩托车,不坐超载机动车,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告别交通陋习,争做遵章守法好公民。 二、文明交通、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不抢车道,不闯红灯,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 三、行人自觉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或人行天桥,不贪图方便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不再马路上追逐玩耍,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行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四、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做到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扶身并行、猛拐、互相追逐;不牵引、攀扶车辆,不双手离把;骑自行车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不骑车带人
7、,不违章载物;不打伞骑车;步行或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要确保自行车闸、铃、锁、牌齐全有效,要在划有停车区域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 五、驾驶机动车接送子女上下学要服从交警指挥和管理,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不逆向行车、停车,不阻塞校门、马路。 六、驾驶摩托车不搭载未满12周岁儿童,不在摩托车前排搭载儿童。 七、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子女树立榜样,教育和引导学生子女遵守交通法规。 平平安安出门,快快乐乐回家。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为了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安定,积极行动起来,珍惜彼此宝贵的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一个讲交通安全、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
8、,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南靖县靖城中心小学 南靖县公安局靖城派出所 靖城镇中心幼儿园 20xx年9月25日 推荐通路安全教育心得体会(推荐)三 1.1编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
9、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
10、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建设厅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省政府新闻办、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湖南保监局、省环保局、省通信管
11、理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由省交警总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委政法委 协调、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督促做好事故责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 负责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维护应急
12、处置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组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对肇事者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控制处理。 省交通厅 参与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组织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公路、安全设施,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督促肇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省安监局 负责组织省内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批复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省政府新闻办 组织、协调和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省监察厅 负责组织对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
13、政责任追究工作。 省建设厅 参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维护、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 省农业厅(省农机局) 参与涉及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发生的交通事故。 省卫生厅 负责组织调度卫生医疗队伍,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实施紧急救治。 省财政厅 负责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 湖南保监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伤者的保险理赔工作。 省环保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4、的通信保障工作。 2.3专家组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时,为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各级交警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因塌方、山体滑坡、洪水等毁坏道路中断交通的情况,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导致道路拥堵或封闭交通的情况。 3.1.2公众报告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时通过110、122报警。 3.1.3信息分析与发布 交警部门应及时将监测与公众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应对措施。对可能
15、引发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交通诱导系统向社会公告。 3.2预警行动 3.2.1接警 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2.2处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对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及时出警。重大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警部门报告。 4.1应急响应分级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数的情况,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般(级):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较大(级):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级):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
16、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众多人员受伤、重大财产损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向市州、省交警部门报告,市州、省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向相应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4.2事故报告 发生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 发生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
17、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发生级、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 4.3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市区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所属大队负责处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市州道路交通事
18、故应急预案,由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负责处置,省交警总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级、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或公安部。 4.4应急处置 4.4.1应急处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现场群众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2)接警后赶赴现场的交警、医疗急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立即
19、救助受伤人员。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3)发生级、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先期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2应急处置指挥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秩序维护组、急救抢险组、现场勘查组、调查访问组、施救清障组和善后安抚组,并预留机动力量。当事态演变扩大到级、级时,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迅速报请指挥长,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组织公安、交警、医疗急救、保险、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处置救
20、援。 4.4.3应急处置措施 抢救伤者;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示标志,封闭现场,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道路;排除险情,严禁在险情未消除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时将肇事者带离现场,严防发生意外;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照相、现场录相、绘制现场图和调查访问,提取相关证据;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1善后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将肇事车辆拖离至安全地带,清除路面障碍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处理。有关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丧葬抚恤工作。参加道路交通事
21、故应急救援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2事故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门要开展相关调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特别重大(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3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1人力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道路交
22、通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官兵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2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保障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6.3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物资,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
23、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指定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道路交通事故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救援需要,依法调集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6.6治安维护 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 6.7人员防护 在处置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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