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防范工作心得体会汇总(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安全防范工作心得体会汇总(5篇).docx(2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安全防范工作心得体会汇总(5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年安全防范工作心得体会汇总一 今天我看了防溺水视频后,深有感触。 这段视频播放了一些溺水事故,这都是我们不懂得安全而引起的,如:到偏僻的水塘游泳,不辛遇到旋涡;不做热身运动下水,身体抽筋;游泳时嬉戏.让我感受最深的是2023年5月19日,几位学生在水里游泳。其中一
2、位学生不幸溺水,剩下的5位连续去抢救,也不幸身亡。“六人溺水”一个多么惊人的数目!小小的水塘居然吞没了六个鲜活的生命!我们难道不应该加强预防溺水吗?此外,这段视频还教我们遇到危险时如何自救,当别人溺水时,应采取人工呼吸. 看完了视频,我受益匪浅,我明白了:不到偏僻的水域、水库游泳;在大人的监护下游泳;游泳前做好热身运动. 防溺水虽然是一小步,但却是安全的一大步,是保护自己一大步,是. 一年级安全防溺水作文2 我们要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水是我们的生命之源,它的性格有时温柔,滋养人们,滋润万物,但是它也会夺取人的生命。 朋友们,你们知道吗?在我们的身边发生过许多的溺水事故。前几天妈妈和我说,在上周
3、六的时候,有两个二年级的孩子在双龙水库边上玩耍。结果,两个人一不小心掉到水库里淹死了。家长整整找了两天都没找到。后来,在双龙水库看见了他们的尸体,有个男孩子才11岁,女孩才9岁。两条小小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多可惜呀!所以,我们不能独自和朋友结伴去游泳。不可以在没有老师或家长的陪伴下擅自外出游泳。还有一次,我在游泳池的休息区休息。看见一个小姑娘不小心跌到水里,小姑娘的同伴看见了。急忙下去救人,幸好抢救及时。小姑娘没有生命危险,避免了悲剧发生。 我们不能将这两件事怪罪于水,是我们自己不小心跌入水里的。生命无价,也是无情的。水是自然界最宝贵的资源,我们再也不能抱自己的生命的罪责加强到无生命的水身上。
4、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一年级安全防溺水作文3 我一直认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但是经过这一次的课后,我才知道水的弊大于利。 以前我只知道水的好处,水是人们生命的源泉。水可以帮助我们去除污垢,让我们变得更干净,更健康,水还可以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水的坏处。 水的好处有许许多多,但它的坏处也不少。它可以变成海啸和洪水,吞噬人们的生命。它可以化身为水中杀手,让人死得不明不白在这一堆坏处中有几大势力,溺水就是其中之一。 据统计,因溺水每年死亡的有几万余人,而儿童就占了一半有余;那一条条惨不忍睹的事例,让我甚是不忍。其中有一个事例,一个人溺水,另外几个人去救援,结果导致四人均死亡。听到这个事例我大为震惊,至
5、此也为他们感到悲伤。父母辛辛苦苦地养大他们,但是当他们踏入水塘的那一刻,意外就来到了他们的身边,结果,他们就被卷入了那个没有尽头的漩涡之中,他们才感到后悔和绝望。其实死神的镰刀在他们有这个想法时就已经架在了他们的脖子上。原本可以享受这世界的大好时光,享受生活的悲欢离合,享受家人的温情,或向往大好的未来,可到头就因为一时凉爽,烟消云散了。 少年,如果你想去野外游泳时,请想起一句话“谁能载舟,亦能覆舟”。 一年级安全防溺水作文4 当我看完防溺水宣传片时,仿佛有千思万绪涌上心头。水与人类的生活密不可分,可有时它却用它那老虎般的大口吞没了无数儿童的生命说到这,我又想起了教师的叮咛,父母的嘱咐,不禁发此
6、感言:防溺水很重要! 每当夏季来临时,总能看见一些儿童在水中嬉戏、打闹,可一下不注意就可能造成溺水事故发生。每年因溺水死亡的儿童多如牛毛,以下几个事件更是引起了我们的熟虑:跟爷爷刚学会游泳的小孩,擅自下河洗澡,其中一个游到河中心,因体力不支而活活淹死;两名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暑期到外婆家度假,暗地里瞒着外公、外婆去河里摸鱼,结果淹死在河里,无一生还这一串串惊人的数据足以令人深省,而这些死亡的背后,更多的是对防溺水知识的缺乏。 首先,学会游泳是必然的,它能在关键时刻救你:而更重要的就是了解一些防溺水知识,“防患于未然”,虽说它是书面的,但它却能在最危急的时候给你最清楚的确定。 同学们,认真学习
7、防溺水知识吧!它能让你受益一生。同时,也让我们用健康的童年来奠基完美的人生。 一年级安全防溺水作文5 现在,天气越来越热了,大家是不是都想到清凉的泳池里边游泳呢,但是,大家游泳时知道要注意哪些吗?现在,我就来告诉大家: 首先,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我们小朋友一定要在爸爸妈妈的陪同下,到正规的游泳馆去游泳。不要到竖有“禁止游泳”的牌子的地方游泳。不要在深见不到底的野外池塘游泳,更不要在发生过溺水事件的地方游泳。 其次,大家在下水前,一定要活动活动筋骨,以免下水时出现腿部抽筋的情况。如果水温过低,要先用冷水冲一下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还有,小朋友一定不要选择太深的泳池游泳,一定要有大人的陪
8、护,并带好游泳圈。哦,对了,刚吃完饭或吃的太饱也不能立即下水,这点大家也要记住了哦。 然后,我还要奉劝小朋友,不能再泳池内戏水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如果,在游泳池内感觉身体不舒服,一定要告诉爸爸妈妈并立即上岸休息和呼吸! 最后,告诉大家,溺水危害很大,甚至能有生命危险,大家一定要学习预防溺水,不能马虎大意。尤其是小朋友,一定要听大人的话,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请大家一定要珍惜生命。 2023年安全防范工作心得体会汇总二 1、安全自检、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2、搞好消防安全工作。树立企业安全形象。 3、防火两大忌,麻痹和大意。 4、强化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5、烧香祭祀不注意,小心火神发脾气。
9、 6、反违章、除火患、保安全、促生产。 7、火警电话119,遇到火灾快快拨。 8、企业规模争上游,消防安全要带头。 9、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责任。 10、爱惜自己家园,驱逐火灾隐患。 11、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2、坚持依法治火,保卫沈城平安。 13、小孩玩火,迟早闯祸。 14、努力建设一个强大的现代化的特别能战斗的消防部队。 15、消防知识,让你化险为夷。 16、消防安全齐参加,预防火灾靠大家。 17、加强消防工作,振兴辽宁经济。 18、积极投诉和举报火灾隐患,确保您和他人的平安幸福。 19、防火装心间,一生保平安。 20、消防安全是幸福的保障,治理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10、。 21、人民消防人民办。办好消防为人民。 22、消防安全常抓不懈,抓而不紧,等于不抓。 23、电线乱拉,引火烧家。 24、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干一流消防,创一流业绩。 25、勿忘火警119,危险时刻真朋友。 26、搞好秸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持续发展。 27、增强全民消防意识,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28、消防连着你我他,保障安全靠大家。 29、火灾无情,防火先行。 30、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打造一支现代化的消防铁军。 32、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33、依法保护消防设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4、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 35
11、、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 36、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37、防盗网上开扇门,发生大火好逃人。 38、多分防火准备,可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39、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的责任。 40、预防火灾,人人有责。 2023年安全防范工作心得体会汇总三 1、草木有意,烈火无情。 2、护林如爱家,防火靠大家。 3、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 4、秋冬天气干燥,火魔随时来到。 5、单位在消防管理中,要依法自我管理、自负责任。 6、绿树成荫,景美;好木为灰,心痛。 7、一时疏忽火星飘,一日火势千里遥。 8、火带给人类的是文明,但带给森林的是毁灭。 9、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
12、任重于泰山。 10、森林一把火,大地两行泪。 11、十年树木皆辛苦,一朝失火前功弃。 12、防火意识人人拥有,绿色家园天长地久。 13、用火不预防,失火就遭殃。 14、千亩林万亩林,无视防火等于零。 15、巍巍兴安岭青山翠,漫漫防火路责任重。 16、火源不入山,森林才平安。 17、查找隐患堵漏洞,消防安全有保证。 18、人类一把火,森林满眼泪。 19、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慌。 20、协力共建绿色家园,万众一心狠抓森林防火。 21、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2、消防安全是幸福防火墙、治理防患保障消防安全。 23、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火灾。 24、悠悠森林情,寸寸防火心。
13、25、火灾起心莫急,湿手巾捂口鼻。 26、珍爱森林,防火于未“燃。 27、疏忽一时,火光四起,警惕一时,绿树常青。 28、爱护消防器材,掌握使用方法。 29、防火需要您支持,森林渴望人呵护。 30、公安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31、消除火灾隐患,永保家庭平安。 32、离家外出仔细查,关掉煤气拉电闸。 33、火能带来光明,也能卷走文明。 34、严防森林火灾,保护绿色成果。 35、严格执行防火命令,取消火灾隐患。 36、宁可百日防火,不可一时疏忽。 37、强化消防科学,提高保卫能力。 38、野火香烟,星星点点都是敌,谢绝点燃。 39、注重知识,注重人才,打造数字化消防部队。 40、消防连着你我他,保
14、障安全靠大家。 2023年安全防范工作心得体会汇总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开放、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中介服务体系,提高安全评价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人员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统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安全评价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执业。
15、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不得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第四条 资质证书分为甲、乙两级,并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的专业特长、资质条件确定其业务范围。 取得甲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甲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国家局)审批、颁发;乙级资质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颁发。 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其所辖行政区域
16、内从事煤矿企业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所辖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企业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 甲级、乙级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的项目或者企业的规模由国家局另行规定。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职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监察机关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取得资质证书的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 安全评价机构
17、申请甲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与其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0万元以上; (四)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五)有12名以上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有与其申报从事安全评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的评价人员; (六)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通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七)安全评价机构专职技术负责人有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评价工
18、作经历、并且从事安全工作5年以上;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安全评价机构申请乙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与其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100万元以上; (四)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五)有8名以上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且从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 有与其申报从事安全评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的评价人员; (六)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通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且从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
19、 (七)安全评价机构专职技术负责人有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评价工作经历、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甲级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评价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材料报国家局; (二)国家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 申请乙级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评价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材料报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
20、监察机构;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并报国家局备案;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安全评价人员的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7年以上; (二)取得安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取得安全工程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年以上;其他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
21、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 第十一条 安全评价人员应当公正、公道、正派,熟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安全评价知识,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安全评价人员考试管理办法由国家局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伪造、转让或出借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遗失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申请补发。 安全评价机构不得转包安全评价项目。 第十三条 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四条 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2、: (一)机构分立或者合并的; (二)停业、破产或有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第十五条 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局制定统一式样。 第三章 安全评价机构 第十六条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的规定,遵守执业准则,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如实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并对其安全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安全评价机构承担安全评价项目时,应当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 安全评价机构及
23、其安全评价人员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 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不得拒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应当每年填写安全评价机构工作业绩记录表和安全评价人员工作业绩记录表,分别报国家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安全评价机构工作业绩记录表和安全评价人员工作业绩记录表是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
24、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审查、颁发资质证书。 对已经取得资质(资格)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及其安全评价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取得资质(资格)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生产经营单位接受特定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地区保护,不得干预安全评价机构的正常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向安全评价机构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不得向
25、安全评价机构摊派,不得在安全评价机构报销任何费用。 第二十四条 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安全评价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应当办理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继续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责令停止工作,限期补办延期或者变更
26、手续,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补办延期或者变更手续、继续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八条 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的; (二)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 (三)超出业务范围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 (四)评价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 (五)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六)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第二十九条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
27、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三十条 安全评价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资格,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资格条件变化,不再具备从业资格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三)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四)违背职业准则,有失公正的。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
28、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安全评价机构,指依法从事安全生产评价活动的中介组织。 安全评价人员,指依法从事安全生产评价活动的专职人员。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的各行业协会等所属的安全评价机构申请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及申请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的,由国家局直接受理。 第三十四条 外资机构申请安全评价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安全防范工作心得体会汇总五 防火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
29、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及经营任务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门市消防条例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结合项目防火工作实际,特签订此责任书。 _ 班组_被确定为该班组防火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责任为: 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完成上级和公司布置的防火安全各项任务,认真落实有领导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 2 、要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抓现产工作放在同等位置,抓紧抓好。健全和完善三级防火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防火安全操作程序,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做到常态化
30、管理,以确保消防安全。 3 、要深入开展防火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切实落实以用电、用火、用气和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为中心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带病作业,严禁乱拉电线。 4 、未经公司领导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大功率电器包括发热管、取暖器、电磁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项目在抽查中一经发现,一律没收,不予退还。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总经理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上级申报,
31、未经门店总经理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5 、管理、保养本单位消防器材,全面落实消防器材定人、定点、定责“三定”管理办法。及时提出配置、调换消防器材意见,使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的状态。部门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不准堵塞消防通道,保持通道畅通。同时各部门要组织员工了解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 、各部门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保障部贯彻执行的消防法规和规范标准,严格自查加强管理。健全防火安全组织网络,落实三级(基层组织)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三级责任人,确定义务消防队员,并将三级责任人、义务消防队员名单造册报保障部。配合保障部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 7、保障安全生产,员工使用机器设备,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规范进行操作,并需在工作地点张贴操作流程。 8、聚会禁止使用冷焰火与易燃品。 9、针对违反防火安全者,处罚班组负责人500元至1000元,造成一定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10、此防火责任书从即日起生效。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一份由行政办公室备案留存。并张贴于告示栏内,如发生责任人人事变动时应明确新责任人并做好交接工作。 各班组负责人: 年 月 日 第 21 页 共 21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