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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关于担保保证合同(五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担保保证合同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 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 银行 分行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 ,
2、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 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 反担
3、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 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 (币种) 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4、2.12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 保证方式 3.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 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范围 4.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
5、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5.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
6、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 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 6.4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
7、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 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 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6.6.2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6.6.3 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4 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
8、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6.6.5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 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6.7.1 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 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6.7.4 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 反担保人转让本反
9、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 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0 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1 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
10、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 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
11、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7.3.3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
12、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13、8.3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文本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担 保 人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担保保证合同二 合同编号:_ 债权人:_ 保证人:_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于_年_月_日签订的编号为的
14、借款合同,乙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作为债务人的保证人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一条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_元;利率为_;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 二、保证方式 第二条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三、保证担保的范围 第三条乙方保
15、证担保的范围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保证期间 第四条乙方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乙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主合同中约定主合同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第六条乙方具有完
16、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八条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九条乙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第十条乙方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第十一条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对乙方担保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
17、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乙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4.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5.为其他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乙方人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乙方投资安全的事项; 7.乙方涉及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
18、进行检查、监督,乙方承诺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主债权本金或利息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承诺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 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同意当债务人也为主债权提供物的担保的,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以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六、违约 第十五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七、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六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
19、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八、通知与送达 第十七条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第十八条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
20、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九、特别提示 第二十条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合同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二十二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
21、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约地点: 关于担保保证合同三 甲方:_ 乙方(被担保人):_ 丙方(担保人):_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1、丙方担保乙方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诚恳负责,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 2、丙方担保乙方在进入我公司前无违法犯罪行为,并与其他公司均已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经济纠纷。 3、乙方在聘用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形,无法找到被担保人(乙方)或乙方无力偿还的情形下,丙方负连带责任,须立即履行赔偿义务:_ (1)营私舞弊、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欠款(货物
22、)不还的行为; (2)由于乙方不当行为致本公司蒙受财务或名誉损失时; (3)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 4、乙方、丙方基本情况 担保人(丙方)姓名:_出生年月:_性别:_职业:_工作单位:_身份证号:_家庭住址:_联系电话:_ 与被担保人的关系:_ 被担保人(乙方)?姓名:_出生年月:_性别:_联系电话:_家庭住址:_身份证号:_ 5、丙方中途退保,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如果甲方重新找到担保人,须与甲方签订担保书后,方可解除丙方担保责任。 6、未办理担保手续,或担保不合要求的,不能办理乙方上岗手续。 7、经查实乙方与丙方串通、担保不实或进行虚假担保,如系内部员工担
23、保,甲方有权将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予以辞退。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丙方(盖章):_ 年月日 关于担保保证合同四 合同编号:_ 担保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乙方):_ _ 反担保人(丙方):_ 法定代表人:_ 一、乙方与_(以下称主债权人)签订_,合同编号:_(以下称主合同),向主债权人申请_(选择下列任一项或多项,以下称主债权) 1、 贷款人民币_万元,期限_月; 2、 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_万元; 3、 银行保函,担保金额_万元,期限_月; 4、 其他金融债权,金额_万元,期限_月。 甲方为乙方上述主合同项下债务向主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
24、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就委托担保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 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代乙方向甲方清偿,并且不得以甲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担保为由,要求甲方先实现抵押权或质押权,否则按照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完毕。 1.2 无论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2.1上述委托担保合同
25、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和损失; 2.2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3 反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_元。 甲方代乙方偿还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之日起二年内。 4.1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4.2配合甲方对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4.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4.4丙方机构若发生分立、合并、重组、变更、撤销
26、等情况,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4.5约定的其他义务: 4.5.1丙方如为数位反担保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4.5.2丙方及其他为甲方承担反担保责任人(无论何种担保方式)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 4.5.3如甲方针对乙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或权利)担保,丙方放弃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权利)担保权的权利。 5.1在乙方所有债务未全部清偿前,无论乙方与丙方有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丙方承诺甲方的权益永远优先于丙方; 5.2
27、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任何担保或索取任何款项,如已索取,该等担保或款项将如数交还给甲方; 5.3 如乙方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组的诉讼时,丙方如可从中获得任何资产或款项,所得将作为代偿款如数支付给甲方。 6.1本合同独立于委托担保合同及乙方、甲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无效或部分无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无需丙方同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6.2保后监管 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报送足以反映其真实情况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按月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和应收帐款清单,且保证其提交情况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
28、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委派专人指导和全程监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如拒绝、推诿甲方的保后监管工作,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次。 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应按本合同其他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主债权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项下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况而免除,不因乙方与主债权人之间的主合同或其他有关合同无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
29、担。 9.1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昆明市五华区。 9.2 甲方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产生的律师费由乙方承担(律师费标准按照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甲方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 乙方地址:_,联系人:_, 联系电话: _,邮政编码:_, 丙方地址:_,联系人:_, 联系电话: _,邮政编码:_, 本协议内容已由甲方人员对乙方、丙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解释,乙方、丙方对协议中有关己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已充分了解与明确。 担保人(甲方):_授权代表:_ 借款人(乙方):_ 反担保人(丙方):_
30、授权代表:_ 日期:_ 关于担保保证合同五 甲方(债权人):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丙方(债务人):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_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乙方应当就丙方
31、与甲方业务中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支付等。 四、担保期间:甲方与丙方业务中未付货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即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五、其它约定 1、担保期间,如果甲方需要转让担保债权或对购销合同(主合同)进行概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购销合同概括转让而解除,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甲方与丙方在业务过程中,对购销合同(主合同)数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货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的变更,无论是否经过乙方同意,也不论是否减轻或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均应对变更后的购销合同(主合同)产生的债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3、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管辖地依据购销合同(主合同)确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年_月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年_月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年_月_日 第 25 页 共 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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