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最新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最新3篇).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最新3篇)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保障我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政府应急值班室担负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上报协调等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办公室日常工作有序运转。 第二条办公室应急值班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每月值班安排由办公室安排拟定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执行。 第三条应急值班室要保持与州委、州政府、县委,各乡(镇)、部门的联络畅通,并指导、督促各乡(镇)、部门应急管理和节假日值班工作。 第四条应急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和政府办各科(室)人员组成,值班人员在带班领导
2、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应急值班工作要坚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的原则。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围绕办公室及全县中心工作,严谨细致、热情周到、雷厉风行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值班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或请假时,由带班领导按照值班顺序进行调整,并报领导批准。值班员要通过电话,网络、传真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舆情及其他重要动态信息。 第七条值班员要认真甄别来电来访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对可疑情况,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时,值班员要及时掌握情况,认真研判,事前、事中、事后
3、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报告。 第九条接受一般性来文来电时,值班员要迅速按程序报带班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接受紧急重大的突发事件信息时,值班员可直接向办公室主要领导报告。在报告中须选择通讯手段,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条值班员接到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做好交接班的值班记录,防止处置发生断档。 第十一条值班要使用专用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做到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十二条值班员根据带班领导的批示意见,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善后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
4、。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脱岗现象。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重特大事件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篇二 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是安全生产对外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是做好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对突发事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减少事故危害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人民群众经济等损失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我县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提高事故信息报送质量和处置情况效率,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应急值班值
5、守工作的相关要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企业,要实施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值守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一)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值守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具有最大限度减小事故危害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 2熟悉应急值守业务,团结互助,沉着冷静,恪尽职守。 3不擅离职守,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接报处置情况,并保持值班室各类设施设备有效使用。 4交接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在值班室当面交接班点情况,并查点物品,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值班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岗之前不得提前离开岗位。 5保持值班室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仪表整洁,不做与值
6、班工作无关的事项,做到文明值班。 6遇到影响值班的突发情况时,要及时报告,按领导要求抓好落实,以最快速度解决问题。 (二)带班(值班)领导职责 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带班(值班)领导由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担任。其主要工作职责: 1对本部门、本单位应急值班工作实施统一领导。 2领导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对值班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有效处置,批准同意上报的事故信息简报,领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等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3按照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要求,领导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4对需要处置的其它重大事项,及时向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提出
7、要求,尽快落实。 5监督检查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三)应急值班值守人员 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制度,由本部门、本单位相关人员担任。其主要工作职责: 1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班值守,负责接听电话、接收传真、接待来访,并作好登记,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2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及时了解、核实事故相关情况,半小时内电话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按要求草拟事故信息简报,经带班局领导同意后,在2小时内形成纸质版材料报告,同时做好各项后续处置工作。 3接到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文件、传真、电话和领导批示指示等,及时报告带班(值班)领导,
8、按照领导要求逐级做好上传下达等工作。 4对需要处置的其它重大事项,按照带班(值班)领导要求,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妥善做好应急救援等处置工作。 5做好值班记录,衔接好交接班时间,向接班人员移交值班记录,并交代后续待办事项。 6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事故信息报送的基本办法 应急值班值守人员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具有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熟悉应急值守业务,团结互助,沉着冷静,恪尽职守。 (一)事故信息的研判 1判别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判别事故等级。 3特殊敏感时期的事故信息判别属生
9、产安全事故的可越级上报。 4对一时难以把握的事故信息及时请示带班(值班)领导。 (二)接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处置要求 1报告带班(值班)领导。第一时间报告带班(值班)领导;同时,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 2调度事故情况。及时与事故发生地的安监部门、相关部门和单位联系,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并做好记录。 3撰写事故信息简报。按照带班(值班)领导指示和事故报告要求,撰写事故信息简报,报带班(值班)领导同意后,在接报事故2小时之内上报。 4落实领导要求。按照带班(值班)领导要求,完成相关事宜。 5交接待办事宜。向接班人员交代后续待办事项。 (三)接到预警、预报信息的处置要求 接报
10、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预警、预报信息: 1分析信息内容。重大情况报告带班(值班)领导并提出处置建议,一般情况由值守人员提出针对性要求。 2及时转达信息。将收到预警、预报信息和提出的针对性要求,转发给涉及预警、预报区域内有关部门和企业。 3交接待办事宜。向接班人员交代后续待办事项。 (四)接到其它相关情况的处置要求 1遇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急件、政务信息、印章使用等其它相关情况时,要及时报告带班(值班)领导,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按带班(值班)领导要求妥善处理。 2遇涉及其它部门工作的文件、信息时,要及时转达,必要时做好记录登记工作。 3接到各类举报、投诉、查询电话,应认真记录,热情解答,并根据情况交由相
11、关处室处理。 三、关于应急值守工作的管理 当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已成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体现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的最直接反映,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必须加强管理力度,提升执行能力。 (一)设立应急值班室 安全监管部门和各企业,要设立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室。 1固定应急值班用的办公室,电话: 2固定应急值班电话、传真,并向社会公布。如更改电话要及时报区、市安监局、县委、政府备案,并再次向社会公布。 3配置必要的电脑、复印机等设施设备,建立固定的电子邮箱。 (二)应急值班值守安排报表 形成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安排的报表制度。以月(节日)为单位,在每月28日(每节放假前两天)前
12、,各单位负责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部门,要对下月(节日)带班(值班)领导和应急值班值守人员进行安排制表,并下发本单位各部门和相关人员。 (三)明确工作要求 制定应急值守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工作职责、事故接报处置流程、事故报告主要内容、应急值班联系电话等,组织相关值守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事故信息报送质量和处置效率。 (四)节日期间等特殊时段的管理 1要高度重视国务院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和其它特殊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 2要提前做好特殊时段的值班值守安排,并及时上报值班情况。 3值班值守期间一旦接报事故要立即处置,值班值守人员需要赶赴现场处置的,要及时调整人
13、员坚守值班值守岗位,做好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4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按时报送节日期间和特殊时段的事故统计数据及相关材料。 (五)按时上报各类信息 1事故信息和其它重要信息的报送,要严格按相关法规规定的内容,基本要素要全面、准确。暂时难以报送或者事故情况有变化,要及时了解并续报。 2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在2小时内按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向安监部门报告的同时,要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现象。 3在书面报告的同时,要同步发送电子邮件。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篇三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提高信息汇总和协调处置能力,
14、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值班值守履行本局行政值班及全市应急管理值班值守职责,接收报送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信息,协调事故灾害处理事宜。 第三条值班值守实行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守、应急指挥中心统筹管理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带班领导职责 (一)对带班期间的值班工作负总责,对接报的信访、举报、投诉执行“首接制”。 (二)监督值班人员履行值班职责,对带班期间接报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事故信息做出应对处理。 (三)负责贯彻落实带班期间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事故信息的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 第五条 值班人员职责 (一)负责接听来电,接待群
15、众来访,做好来电来函、群众举报、投诉事宜等内容的受理登记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二)负责接收、传达、报送值班期间接到的事故灾害信息。 (三)负责抽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工(农)业园区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管理指挥部成员单位值班值守工作。 (四)负责跟踪核查值班期间接报的事故灾害办理结果,及时、准确向带班领导反馈。 (五)负责按照领导批示将群众举报、投诉、信访事宜转办相关业务科室,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 (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值班期间应详细填写值班日志,交接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30分,下午18时,交接班人员应当
16、在值班日志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交班。 第七条 法定节假日和重要时段值班,每日15时前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信联办值班室等报告当日值班情况。节假日第一日及最后一日书面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值班期间总体情况。 第八条 事故灾害报告时限要求 (一)发生一般、较大事故灾害,必须在1小时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信联办值班室报告。 (二)发生重特大事故灾害,必须在30分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信联办值班室报告。 第九条 事故灾害报告要求 (一)事故灾害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事故
17、发生的时间(具体到分钟)。 2.事故发生地(具体到乡(镇)、街道办事处)。 3.事故单位名称及经济类型。 4.事故类型。 5.事故车辆、容器、设施等基本信息。 6.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7.事故现场伤亡人数。 8.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9.处置建议、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10.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事故灾害报告流程 值班人员接到各级各部门(单位)和辖区企业及群众来电、来访等渠道报送的信息后,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带班领导报告,按要求起草事故报告,经带班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对事故动态适时续报。 第十条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必须规范填写值班日志,内容准确、表述清楚。值班日志由应急指挥中心按月归档。 (二)值班人员接受来电来访,要认真听取,耐心解答,不得敷衍推诿。重要问题要仔细询问,详细记录,立即转办。 (三)带班领导需调整值班班次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应急指挥中心备案。值班人员需调整值班班次的,必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后报应急指挥中心备案。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值班班次。 (四)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值班信息。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11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