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优秀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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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优秀7篇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各类文件、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保管和使用安全,提高利用效率,更好的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自公司成立,在建司、经营、管理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用、备查价值的各类资质证照,文书、公文、公函,合同、图纸,影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基本原则及管理范围 第四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集中统一管理公司系统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各项工作的利用。 第五条根据公司现阶段管理特点制定本制度,管理范围暂不包括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和资金类档案,
2、须由公司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制定三类专项档案的具体管理办法,公司行政人事部具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六条管理模式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系统档案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采取总经理直管模式,即公司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业务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均由公司总经理直线管理。 第七条管理范围。主要分为综合类档案和技术类档案两种。 一、综合类档案主要包括:行政文书、管理监察、经营管理、营销策划、计划管理、行政广告和销售合同、资产、声像、实物等档案; 二、技术类档案主要包括:各工程项目的开发报建、招投标和预决算档案,以及工程管理性材料、工程项目合同、施工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和竣工技术文件等档案。
3、 第八条重要档案基本管理要求 合同造价部、招投标采购部、总工室、工程部和营销策划部等专业性很强的部门必须设置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并设专职人员保管,其它部门根据管理需要设兼职档案管理员。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公司系统全宗编号原则和档案分类体系;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监督落实同步归档制度,指导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做好
4、安全防范、修复和保护工作; 五、推行公司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 第四章档案的归档、立卷和移交 第十条档案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 一、对于公司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公司行政人事部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拒绝移交; 二、必须严格按照归档时间进行归档。如无正当理由延迟归档者,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失职问责。 第十一条归档要求 一、归档专业技术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原则上一律为原件,凡有原件的文件,不能以复印件归档。传真纸不能直接归档,要尽量追加原件,必要时存复印件并加盖红章注明原件存放处;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对照归档范围完整、准确、系统收集,工程技术类档案应符合国家
5、有关规定。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三)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四)声像类、实物类档案要清晰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按归档要求提供拍摄内容、时间、背景、作者等信息。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归档的,应主动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安排专人妥善保存,待使用完毕后立即归档; (二)原则上,档案取得后未存档之前,部门人员不得先行使用,否则,如因此项原因导致的档案遗失、损坏等,一律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失职问责严肃处理; (三)新成立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
6、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和印章印模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上述内容的原件存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十二条档案立卷 一、立卷原则 综合档案按性质、类别、年限、重要程度和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技术档案立竣工工程卷,在建工程资料要整理成册; 二、立卷时间:综合档案立卷时间为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技术档案在该项目开发报建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始立卷,该工程项目完工后45天内完成组卷工作; 三、各部门专兼职资料管理员应注重日常收集和整理,按照归档范围督促部门人员及时归档,并做好档案预立卷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移交 一、档案对外移交要求:按照政府规定办理档案对外移交时,须上报公司总经
7、理审批。凡政府部门批复的文件及附图,在政府有关部门需回收时,公司行政人事部须留存复印件备查。 二、公司内部移交要求: (一)行政人事部接收档案时,应根据移交目录,与移交人共同逐页清点,双方在每一页都要签名确认。对重要、机密类的案卷,更需要仔细核对,经查验无误方可办理签收手续。(档案移交登记表格式见附表一) (二)全部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移交部门和行政人事部经理均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部门印章,档案移交工作视为完成,移交中的所有记录均须存档。 三、对调出、离职等人员,在办理调离手续前,必须清还档案。没有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四、电子档案管理(略)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 第十四条档
8、案借阅基本程序 仅在档案室查阅一般数据和信息,办理普通登记手续即可,查阅重要密级资料,须按借阅管理权限呈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且必须在档案室当场查阅后归还,不得私自带出复印。(档案查询审批表见附表二) 第十五条档案借阅事项规定 一、借阅档案必须按时归还,并及时办理清户手续。逾期无法归还应提前办理延期使用手续;(档案借阅审批表见附表三) 二、借阅档案最长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还,一次性借阅时间超过10天以上,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借阅者必须保证原样归还所借的档案资料,而且完整无损,不得拆散、抽换、圈点、划线、涂改或作其它任何标记; 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所借档案,做到不丢失不泄密; 五、
9、涉及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开展具有查处办案性质的工作,档案、资料借阅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各档案室即可办理; 六、新入职和未转正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借阅档案原件。如因工作需要,须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 七、节假日前和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及时归还档案; 八、借阅的档案,一旦发生损坏、丢失或失密,应立即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备,按公司规定失职问责处理; 九、密级档案材料和已立卷的文件,原则上不借出,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借出; 十、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盖有该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写明借阅内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相关部门人员带领方可借阅; 十一、实物档案一般不外借,声像档案只能以复制件提供利用。
10、第十六条档案资料借阅规定 一、公司绝密类的档案一律不得复制; 二、复印完毕须注明用途,根据情况加盖“再复印无效”印章。 第十七条档案密级确定与管理 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类。(密级事项划分表见附表四)。密级档案保管要求如下: 一、未经具备相应管理权限的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查阅机密档案资料,只能在阅览室内查阅;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必须由专人负责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各部门负责保密; 四、须在设备完好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密级档案,且档案室内门、柜应做到随开随锁; 五、档案室的档案材料要
11、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失密、窃密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网络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与开放利用: (一)涉及公司商业机密; (二)涉及公司专利或技术秘密; (三)涉及公司员工个人隐私; (四)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使用。 第十八条档案统计 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在每年年终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档案的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务必确保提供的数据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和伪造。(档案材料归档数量统
12、计表格式见附表五) 第六章档案的保管和鉴定 第十九条档案室设置及管理规定 一、公司应设置独立的档案室,并保证档案室安全。档案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许进入档案室。档案管理员离开档案室要随时关好门窗,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室应按照“十防”进行管理,即防光、防水、防火、防尘、防虫、防有害气体、防高温、防潮、防霉、防盗,尽可能全面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并定期检查、通风; 三、档案室内严禁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严禁吸烟,严防火灾; 四、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盘查,对档案室设施、案卷数量和案卷排列、损坏情况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条档案鉴定与销毁流程 档案一经立卷
13、、归档,未经鉴定,未报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鉴定工作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组织,行政人事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鉴定小组。 一、档案鉴定要求 (一)经鉴定小组鉴定后仍无法确定其保存价值时,应继续保存至次年再进行鉴定; (二)技术档案鉴定时,需附工程技术部门的专业意见; (三)鉴定小组不能单纯地从保管期限、年代或名称判别其价值,要从公司利用的角度综合衡量后提出存、毁意见。 二、档案销毁规定 (一)经批准销毁的档案,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妥善安排,不得作其它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 (二)销毁档案须有至少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应认真复核所销毁档案。销毁完毕须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
14、期,监销人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三)档案室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工作。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按其价值确定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和短期等,公司各类档案具体保管期限见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第七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半年一次对公司和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做出成绩和贡献,或者进步非常突出的部门或个人,整理相关材料上报公司总经理,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罚则 一、工作不负责任,未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导致档案管理工作混乱,根据实地检查情况,
15、对于档案管理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和经济处分。 (一)档案保管期限内,档案严重缺失,或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档案材料损坏、遗失等; (二)未根据公司统一制度规定制定档案管理细则,导致工作流程不清晰,关键环节工作失控等; (三)未按规定严格执行归档、借阅、移交、销毁等各项工作流程规定,未经批准,档案管理人员擅自外借档案材料等; (四)未按照公司统一全宗编号规定编排目录,立卷归档不及时,且目录与内容严重不符等; (五)未组织专兼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导致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偏低,各项检查严重不达标等; (六)专兼职管理员态度不端正,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管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经检查管理混乱等。 二、
16、因管理或使用不当,违反公司档案保密规定,造成档案(保密)信息外泄;或者未经允许,私自将档案材料抄录、复制与转借他人等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档案移交登记表 二、档案查询审批表 三、档案借阅审批表 四、公司密级事项划分表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为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加强安全记录控制和档案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工作职责 1、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批准、发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管
17、理体系文件。 2、综合管理部负责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更改、归档、保管和作废文件的回收、销毁,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评审、修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上级来文的转发。 3、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汇编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发放。 4、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审核,对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格式及使用负责,对记录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及监督,负责保管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统计工作。 四、管理
18、要求 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分类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号和标识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由安全保卫科负责,按管理体系要求统一进行编号控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标识。受控文件在更改时接受更改服务。持有文件人员因工作变动,应将“
19、受控”文件交回文件发放部门。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复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借用、赠送、转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采用原名称及原编号。 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安全保卫科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4、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 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
20、新版本。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行政办公室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xx发放。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企业建立局域网并实行无纸化办公的,按照文件网上流转程序实施文件的收发。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5、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
21、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对少量的变动可由更改人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改,当一页有三处以上(含三处)的更改时,采取换页的方式进行并标注修改次数。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所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由安全保卫科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更改方式”和“负责更改的人员”。 6、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
22、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内外部人员需复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时,由分管领导批准。 7、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安全保卫部备案。 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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