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监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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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花爆竹监管方案烟花爆竹监管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削减大气环境污染,优化城乡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处法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平安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协调联动、群众参与、重在防范、确保平安”的原则,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宽阔群众共同参与,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宣扬教育、劝戒引导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联合执法,严峻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
2、花爆竹行为,严格禁止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断规范限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削减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最大限度预防和削减平安事故的发生,努力为打造“五无甘南”、建设“十有家园”、筑梦“藏乡江南”、绘就“诗画舟曲”贡献力气。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组织领导,成立舟曲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树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学政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加宝塔 副县长 刘鹏武 副县长 谢静 副县长候选人 成 员:张永红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李 兵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 韩选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仇文林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3、忠辉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苗文彬县住建局局长 王海平 县教育局局长 陈舟芳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肖 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尚文县民政局局长 兰辉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人 冯晓宏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俊飞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局长 杨 斌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在县公安局下设办公室,韩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仇文林、王忠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成立相应机构,压紧靠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的责任,确保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禁限放区域和要求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以下场所在任
4、何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县党政、人大、政协、军警机关驻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县级以上文物爱惜单位(宗教场所)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爱惜点50米以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学校校、敬老院、影剧院、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追思园、公共消遣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楼房阳台、地下车库、花卉绿化景观带、新老城区全部广场等场所及周边;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自然气加气站及消防重点爱惜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以内;电力、通信线路及设备平安爱惜区内;山(树)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及四周区域内;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停放车辆
5、较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老城区:瓦厂新桥向北至盛世豪庭小区,盛世豪庭小区向西沿城背后路段至舟曲县初级中学,舟曲县初级中学向西至舟江加油站,舟江加油站向东沿白龙江至瓦厂新桥掩盖区域内;瓦厂桥沿滨河南路至明珠电站路段及路段向南延长50米区域内,交警大队及周边区域内。峰迭新区:城区内(包括御景公园、小蒜坝办公区);各乡镇政府机关、学校、医院驻地50米以内及加油站100米以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场所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晚上8时至次日早上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老城区:罗家峪桥头以北、
6、河南村(瓦厂新桥以东)、寨子村(舟曲县初级中学50米以外)、锁儿头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峰迭新区:坝子行政村(含台子自然组)、水泉行政村、阴山行政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重大庆典活动和节日(农历除夕至初七、元宵节、正月十九迎婆婆等民俗活动)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外,其它节日一律按规定时间限放烟花爆竹。同时,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如遇重污染天气III级(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在预警时段和区域内全面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和活动。高考、中考期间,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限定销售、燃放品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各零售网点严禁销售未按烟花爆
7、竹平安与质量(GB106310-2013)标准生产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内只允许销售个人燃放类的C级和D级烟花爆竹、燃放D级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购买,不得购买非法、非标、超标等禁止燃放的产品。 (四)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平安、文明、适度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2.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 3.不得燃放非法、非标、超标的烟花爆竹。 4.不得实行危害公共平安和人身、财产平安的方式燃放。 5.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 6.燃放烟花
8、爆竹需报请相关单位、部门同意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燃放,燃放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如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协作执法。 四、职责与分工 依据“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公安局: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监管。一是加大在禁限放时间、禁限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一经发觉,立刻予以制止,并严格依据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处法等规定依法进行惩处。二是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管控,严峻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发放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
9、许可,并加强监管。三是依据需要协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保障其正常行政执法。四是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到举报要准时进行核实,消息核实精确后要准时实行措施进行管控,公职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准时向县纪委监委上报。 (二)县纪委监委:对禁限放时间、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对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禁限放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县应急管理局: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监管,做好烟花爆竹燃放源头管控工作。一是严控销售网点,禁放区域内不得开设
10、烟花爆竹零售点,限放区域内依据逐年递减的原则,合理布设审批烟花爆竹销售点。二是强化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监管,告知销售点负责人须从本区域内具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选购进货。对销售非法生产的或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峻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烟花爆竹的消防措施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平安制度和措施,准时消退消防平安隐患,有效削减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 (五)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规范、监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与非星级酒店、餐饮企业、商铺签订烟花爆竹禁限放平安协议,对非星
11、级酒店、餐饮企业、商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商铺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协作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超标、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六)县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等区域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禁限放工作,与物业管理区域所属的社区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区域居民燃放烟花爆竹的宣扬引导、告知劝诫工作。 (七)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依法查处因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案件。做好我县空气质量的监测,如遇重污染天气,准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准时实行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 (八)县交通运输局:加大对全县客运站(点)的检查力度
12、,准时发觉和制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客运车辆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九)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城区任凭占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惩处。特别是加大对新老城区酒(饭)店、宾馆、餐饮企业在门前广场、便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路面的行为;查处经营者非法占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在城区设立“进入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牌;在城区醒目位置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益广告宣扬牌。 (十)县民政局:加强对群众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引导。一要向办理结婚登记的群众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宣扬教育,在为群众办理结婚登记时发放禁限放烟花
13、爆竹的宣扬材料、倡议书,教育群众文明举办婚庆活动。二要要求殡仪馆工作人员在为群众办理殡葬手续的同时,发放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宣扬材料,告知其在禁放时间、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事宜。三要引导宽阔群众在婚丧嫁娶期间接受环保型烟花爆竹的替代产品开展庆典或祭祀活动。 (十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加强对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等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对禁限放区域内燃放行为进行管制。与禁限放区域内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签订禁限放烟花爆竹平安协议。对禁限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惩处。各星级酒店、景区(景点)需燃放烟花爆竹要提前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申请备案,经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同意后方可
14、实施。 (十二)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新闻媒体滚动式宣扬教育方式,开展阶段性专题宣扬,尤其在重大节会期间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禁限放规定、典型案例、举报嘉奖方法的宣扬,提倡和教育群众在禁放时间、禁放区域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鼓舞群众乐观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十三)县教育局:利用全校师生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宽阔师生宣扬烟花爆竹禁限放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师生树立生态环保理念和文明和谐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引领作用,带动身边人,形成宣扬掩盖全社会的良好氛围。 (十四)团县委、工会、妇联:充分发挥宽阔职工、青
15、年等社会群团的作用,组织志愿者进行宣扬,引导、监督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落实。 (十五)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乐观协作辖区乡镇政府签订烟花爆竹平安燃放责任书,落实内部监督自律要求,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经常性平安燃放烟花爆竹宣扬教育,明确告知本单位人员严禁在禁放时间、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遵守禁限放期间相关规定。同时,依据管行业必需管平安、必需管环保的原则,其他部门要对负责监管的行业、场所、企业、单位等进行宣扬教育,签订责任书,并监督落实。 (十六)乡镇政府:一是加强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管控,对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进行彻底排查,组织划定可以燃放的区域和范围,宣扬烟花爆竹禁限放
16、政策,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平安、有序燃放。二是对村委会(社区)报备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对需燃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进行限制。三是制止禁限放区域内的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县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各乡镇要与辖区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逐一签订烟花爆竹平安燃放责任书,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烟花爆竹平安管理责任人,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辖区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十七)社区、村委会:一是通过张贴宣扬画、喷刷宣扬通告、发放宣扬资料等形式,加强对文明办理婚丧嫁娶活动的宣扬引导,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摒弃陈规陋俗。二是准时把握群众婚丧嫁娶、商铺企业开业庆典等动态,事先
17、进行禁限放烟花爆竹的提示、劝阻。三是组织相关人员担负守护和劝导职责,分区划段,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准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四是村民举办婚丧嫁娶等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要提前向村委会(社区)报备,说明相关事项,经村委会(社区)报备乡镇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工作重点 (一)加强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禁限管理。婚丧嫁娶活动允许按传统习惯在现场规定的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县民政局对新婚登记人员现场进行告知,信息准时反馈至乡镇、村(社区);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婚丧嫁娶活动准时掌控,提前进行宣扬告知和管理;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协作,对城区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严格管理。 (二)加强宾馆饭店及商
18、铺开张贺喜燃放烟花爆竹禁限管理。城区全部处于禁放区域内的宾馆饭店及商铺开张贺喜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处于限放区域内的宾馆饭店及商铺开张贺喜只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县市场监管局对城区全部商铺登记注册时对企业商铺负责人进行禁放烟花爆竹宣扬告知,进行事前把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城区全部宾馆酒店进行禁放烟花爆竹宣扬告知,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协作。 (三)建筑工地开工、封顶竣工燃放烟花爆竹禁限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对城区建筑企业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严格管理,城区各工地开工、封顶竣工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乔迁贺喜燃放烟花爆竹禁限管理。全部乔迁贺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乡镇、村
19、(社区)和城区物业公司负责加强日常管理。 (五)新车贺喜燃放烟花爆竹禁限管理。新车贺喜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在城区日常巡查过程中进行严格管理。 (六)其它类燃放烟花爆竹管控。严格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村(社区)加强日常巡查管理,确保落实好燃放烟花爆竹禁限放告知要求,全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均要在管控范围内。 (七)烟花爆竹经营监管。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店由县应急管理局进行严格监管,要求各零售店进行流向登记,说明燃放事由,从销售渠道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源头把握和管理。 (八)节庆活动燃放烟花审批。全县大型节庆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举办方向县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由
20、公安部门批准许可后只可在指定区域及规定时间段内进行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熟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以爱惜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平安,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为人民群众制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为根本目的,深刻理解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熟识,细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社会文明新风形成。要依据工作实际,制定推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严查违法燃放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禁限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创新形式,强化宣扬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宣扬教育贯穿禁限放工作始终,通过广播、电台、网络、报刊、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宣扬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形
21、式,全方位、多角度宣扬禁限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重点宣扬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污染和平安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增加宽阔群众遵守相关规定的自觉性,乐观鼓舞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协作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为执法工作供应相关证据,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协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执法、文体广电和旅游、民政、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等部门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职能部门,各部门要结实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在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
22、构成犯罪的,依法赐予行政处分。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协作,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动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深化开展。 (四)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烟花爆竹禁限放是一项长期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管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全社会的平安意识和环保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良好氛围。 烟花爆竹监管方案2 20xx年,我县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各项要求,以落实企业平安管理和部门平安监管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打非治违”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全面推动烟花爆
23、竹批发单位平安生产标准化提升,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着力促进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平安进展。 一、狠抓隐患治理,严峻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1、依据“全掩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推动各经营单位加大对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组织开展夏季高温时段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检查,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储存库房重点平安设施和部位的平安管理和监控。 2、发挥好乡镇安监所的监管作用。指导乡镇安监所依据市局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点平安检查表,有针对性的开展平安检查,建立平安检查台账,实现零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掩盖。 3、批发企业启用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管理,对排查出的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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