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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房合同【2篇】租房合同 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赁的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间数 ,共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房合同模板。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
2、条 租金支付期限与方式 乙方应于每季度末支付租金给甲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并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
3、,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合同范本出租房合同模板。 第九条 房屋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来自个人租房合同,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 水、电费; 2. 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 供暖费; 2. 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
4、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_ (2)_ (3)_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 (2)电表现为: 度
5、; (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正规的租房合同样本参考 篇二 出租方:高台县锦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高台县锦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合同: 一、租赁标的 甲方
6、将位于高台县东城河路157号锦霖华庭宾馆北头第一间门店租赁给乙方使用,房屋面积160平方米(房屋面积以城建部门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房屋租赁用途为商业。 二、租赁形式 甲方因出租房屋而由税务等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税务等相关部门收取税、费时,由乙方直接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租赁使用期间房屋卫生费、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设施维护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年月日 租赁期满,乙方若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签订租赁合同继续使用房屋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四、租金(不含税)、保证金标准及交纳 租金标准
7、为一个年度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租赁期满,乙方若继续使用该房屋未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双倍计算租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大写):/),租赁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欠交租金、违约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财产损坏赔偿款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 活动期间租赁开办特色餐饮者,免房屋押金和房屋使用税一年,从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二年乙方给甲方按相关标准缴纳房屋押金和房屋使用税。 五、租赁使用的风险责任承担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
8、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当保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原状,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租赁财产的安全,否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租赁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及被盗、火灾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若对房屋、设施、设备或临近他人的物品有损坏应由乙方进行赔偿。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变动或更改供水、供暖、消防、供电设施的容量、安装位置,不得存储危险物品。 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房屋的交付与返还 签订本合同并且乙方交清租赁保证金和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9、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签订合同时的现状向甲方返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七、增添财务的归属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房屋进行增添附属设施。但乙方对房屋增添附属设施时不得对房屋有任何损坏行为。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拆除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必须保证原貌、不得损坏,附属设施甲方不予补偿。 八、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租金的。 2、乙方不按相关单位要求交纳税款、房屋卫生费、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及设施维护费的。 3、擅自将房屋转借、转租给第三人或者抵押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房屋现状的。 5、任何有损房屋及附属设施行为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不按约定数额及时间支付租金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至,乙方按日向甲方承担逾期应付款10%的违约金。 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乙方为及时交付房屋的,乙方除交纳正常租金之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承担100元违约金。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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