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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装修规程3篇【第1篇】物业装修管理规程 物业的装修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装修(包括施工)的申报、审批的程序,以便对大厦的装修实施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的物业装修管理。 3职责 3.1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物业装修申请的审批。 3.2管理员负责对装修的申报、进场、监管和退场等过程进行跟踪和管理。 3.3管理员负责向业户解释有关装修方面的咨询。 3.4管理员负责办理简易装修的审批与验收。 3.5工程部负责装修过程的用水、用电的管理,并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 3.6安管队负责装修现场的消防治安的巡视和检查。 4工作流程 4.1业户装修流程图:见附录一 4.2装修的申报 4.2.1客
2、户在进行装修前,须向管理中心申报装修内容,如实填写装修申报表。 4.2.2客户应提供装修单位资料、装修材料,如涉及大厦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装修,须提供相应的图纸等。 4.2.3涉及消防设施改造、停用或拆除的装修,施工单位还需按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供消防局的批文等。 4.2.4装修单位资料包括: 4.2.4.1营业执照复印件。 4.2.4.2资格证书复印件(零星工程不需此项)。 4.2.4.3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 4.2.4.4需进行电气、电焊、氧焊作业的应提供相应的操作证复印件。 4.2.5装修单位必须按面积大小自行配备相应灭火器(在装修许可证写明)。 4.3装修审核与审批
3、 4.3.1管理员审核业户提交的装修申报资料,参照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初审。 4.3.2管理员初审内容。 4.3.2.1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是否影响房屋的结构、墙面及公用设施设备等。 4.3.2.2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有无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4.3.2.3装修单位申报资料是否齐全。 4.3.3表格填写是否正确、齐全。 4.3.4报材料不完整时,管理员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待申报齐全后交由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5确认装修申报材料合符本规定要求后,管理员应将材料整理并送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6装修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管理中心经理应在接到申报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4、工作(不涉及房屋本体结构、公共设备设施及消防的装修,如油漆、刷墙等可由管理员直接审批)。 4.3.7对大厦正常办公或日常管理造成影响的装修项目,管理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同客户及施工单位签定有关协议后,方许办理进场手续。 4.4装修单位的进场手续 4.4.1装修申报项目批准后,管理员应通知客户及装修单位到管理中心办理进场手续。 4.4.2装修单位交: 4.2.4.1装修公共区域保护费30元/m/60天; 4.2.4.2装修管理压金:100 m以下3000元/户;100 m以上5000元/户;180 m以上8000元/户; 4.2.4.3垃圾清运费600元/户; 4.2.4.4电费:按供电局收费,加
5、收5%电损费,最高不超过500。 4.2.4.5购置灭火器:150元/个;租5元/天,押金150元/个。 4.4.3装修单位交纳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押金20元/张。 4.4.4管理员将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及装修管理规定发放给装修单位。 4.4.5装修施工许可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机动车临时出入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 4.5装修管理规定 4.5.1遵守大厦的管理制度,并服从管理中心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4.5.2禁止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4.5.3禁止在承重墙、梁、柱、天花、地面上打孔。 4.5.4禁止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
6、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超过10毫米)等。 4.5.5禁止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 4.5.6禁止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4.5.7禁止破坏或拆改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4.5.8禁止将油污排入雨水管道。 4.5.9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法规规定的易燃装修材料。 4.5.10禁止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及进行违章搭建。 4.5.11对于以上行为除恢复原样、扣除装修保证金外,业户及装修单位还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5.12业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应仔细阅读装修管理规定及辖区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装修审批意见进行文明施工。 4.5.13装修单位应将装修许可证、
7、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张贴在显眼处,便于管理中心检查。 4.5.14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进出与施工无关的场所。 4.5.15施工人员及搬运装修材料只能使用货梯,违者将酌情给予处罚。 4.5.16装修垃圾须用袋装,并按管理中心指定位置、方式堆放和运送。 4.5.17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在公共场所堆放,应日产日清,运送到指定地点,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4.5.18正常装修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周六和周日8:00-17:30时,若在非规定时间内施工将处以罚款(100-500元)。 4.5.19装修单位如需加班应提前提
8、交加班申请,经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可将装修时间延长至22:00时,但施工队必须在22:00前全部撤离大厦。 4.5.20装修工期,最多不超过90天,特 殊情况须办理延长手续。 4.6施工期间的管理 4.6.1管理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主要核实装修许可证装修范围及违章违规行为。 4.6.2工程部值班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用电、用水的巡查。 4.6.3巡逻安管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消防、治安巡查。 4.6.4管理员、值班员、安管员在进行施工巡逻时,发现有违反规定现象应制止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同时将情况并记录在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中,如属违章现象应按4.7相关程序执行。
9、4.7违章处理 4.7.1处理违章的原则。 4.7.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7.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7.1.3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7.2常见的几种业户违章现象。 4.7.2.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的功能或布局。 4.7.2.2在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钻、凿、拆、搭建。 4.7.2.3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7.2.4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4.7.2.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4.7.2.6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如:堵塞消
10、防通道、私自动用灭火器(应急灯、消火栓、喷淋、指示灯等)及损坏消防设备或器材的行为。 4.7.2.7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造成火灾隐患等。 4.7.2.8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废弃物。 4.7.2.9施工现场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4.7.2.10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或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4.7.2.11破坏卫生、绿化设施设备的行为。 4.7.2.12在公共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张贴或乱涂写等。 4.7.2.13高空抛物、倒污水等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4.7.2.14播放高音喇叭或制
11、造超量噪音(大厦正常办公时间内不得进行大噪音的作业)等影响大厦正常办公的行为。 4.7.2.15违章停车、违反交通管理秩序或对停车场、道路造成污染的行为。 4.7.2.16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或其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7.2.17有可能损害其他业户利益或影响大厦正常办公或安全的行为。 4.7.3处理违章的方法 4.7.3.1违反4.7.2规定的行为,尚未对大厦业户安全或经济构成威协的行为视为一般违章行为,除一般违章以外的行为视为重大违章行为。 4.7.3.2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理应以劝导、教育为主。 4.7.3.3重大违章行为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管理中心经理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a.限期整改;
12、 b.赔偿经济损失。 4.7.4违章处理流程 4.7.4.1管理中心各岗位人员发现装修人员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管理中心。 4.7.4.2管理员接到装修违章信息后,应登记在客户违章事件记录表,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7.4.3属重大违章行为的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处理。 4.7.4.4属一般违章行为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助理处理。 4.7.4.5管理中心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信息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及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给予处罚、赔偿经济损失或其它合法的处理意见。 4.7.4.6对于业户漠视管理中心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
13、,可与甲方物业管理监管部门协调解决。 4.7.4.7违章整改通知单经管理中心经理签署后生效,由管理员执行。 4.7.4.8装修违章罚款,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如装修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可要求施工单位给予赔偿。 4.7.5退场手续 4.7.5.1装修完工后,装修单位应持装修申报表、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卡到管理中心办理验收手续。 4.7.5.2管理员应在当日检查装修现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有无违反本规定的违章行为。 4.7.5.3管理员收回装修许可证、装修责任书、临时出入卡、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 4.7.5.4管理员现场检查后无发现问题,在装修申报表的验收意见栏目中注明检查合格。 4.7.5.5管
14、理员将装修申报表上报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后,开具退费通知单并办理装修保证金及临时出入卡的退款手续。 4.8装修管理工作流程图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楼宇巡视检查管理规程 5.2装修申报表 5.3装修检查记录表 5.4违章整改通知书 5.5退费通知单 【第2篇】海粤物业装修验收工作规程 粤海物业装修验收工作规程 1.0目的 确保房屋的结构安全,保障业主的利益。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大厦管理处辖区内所有房屋的装修验收工作。 3.0职责 3.1工程部员工负责室内装修的验收。 3.2管理处报帐员负责装修押金的退款及结算装修期管理费。 3.3管理员负责办理装修退场的手续。 4.0工作程序
15、4.1管理处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退场申请后,立即通知工程部安排时间对装修单位进行验收。 4.2工程部派人对装修单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工程部督促装修负责人整改,直至合格为止。验收合格工程部填写室内装修查验报告。 4.3服务部、清洁部对装修单元的公共部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须督促装修负责人跟进整改,直至合格为止。验收合格,由服务部填写室内装修公共环境查验表。 4.4服务部、清洁部派人对装修单元的公共部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督促装修负责人跟进整改,直至合格为止。验收合格服务部填写室内装修公共环境查验表。 4.5保安部将装修期间该施工单位之因有违规而被扣罚及有无加班等情况填写在室内装修查验报告上。
16、 4.6工程部查验后,通知装修单位报消防验收。验收通过后将消防局的验收意见书交管理处。服务部为施工人员办理退施工卡。 4.7管理处报帐员凭装修公司提交的装修押金收据及工程部提供的室内查验报告表、室内装修公共环境查验表、消防局验收意见书办理退装修押金、施工卡押金及结算装修期管理费的手续。 4.8管理员将装修的有关资料存放在业主(使用人)档案内。 4.9以上程序办理完毕,各经办人在粤海集团大厦装修办理程序表上填写办理情况并签名确认。 5.0记录 5.1室内装修查验报告、室内装修公共环境查验表qr/gr-308 5.2粤海集团大厦入住装修办理程序表qr/01-254 【第3篇】华粤物业装修手续办理工
17、作规程 粤华物业装修手续办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明确各部门在为业主(使用人)办理装修手续过程中的职责,使装修手续的办理程序规范化。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大厦管理处对新入住的业主(使用人)办理装修手续。 3.0职责 3.1管理处管理员负责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提供装修资料给业主(使用人)。 3.2管理处管理员负责接收业主(使用人)提交的装修申请,并对业主(使用人)提交的装修资料进行审核。 3.3工程部主管负责审批装修图纸资料。 3.4管理处报帐员负责收取装修期管理费及装修押金、施工卡押金及工本费。 3.5服务部负责为装修施工单位办理施工卡,按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讲解。 3.6管
18、理处经理负责批准施工单位进场装修。 3.7保安部部长负责对装修施工单位的加班申请进行审批。 3.8服务部文员负责为装修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 4.0工作程序 4.1管理处管理员接受业主(使用人)对装修方面的咨询,并提供装修申报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相关资料给业主(使用人)填写。 4.2管理处管理员接收业主(使用人)或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提交的装修申报表、装修责任承诺书、*集团大厦装修防火责任书,并对其提交的装修资料进行审核同时讲解装修期间的一些注意事项。 4.3工程部主管对装修施工单位提交的装修图纸资料及施工单位资质证明、相关证件等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符合要求的批准装修,并通知装修单位
19、报消防审批的有关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4管理处报帐员收取装修期管理费及装修押金、施工卡押金及工本费。 4.5管理处管理员在接到装修的相关资料给管理处经理审批同意施工后,施工单位方可正式进场施工。 4.6装修公司进场前,工程部、服务部、清洁部、装修公司共同对装修现场公共部位、水电等进行确认。 4.7工程部接到管理处通知后,给施工单位提供装修临电。 4.8服务部接到管理处通知后,为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打印放大为a3纸张贴在施工单元房门上。 4.9服务部接到管理处通知后,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卡,并讲解装修规定。 4.10若超过规定时间装修,施工单位需事先向保安部提出加班申请,由保安部审批后,方可加班施工。 4.11以上程序办理完毕,各经办人在*集团大厦装修办理程序表上填写办理情况并签名确认。 5.0相关文件 5.1用户装修手续办理程序图 5.2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5.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6.0记录 6.1*集团大厦入住装修办理程序表qr/01-254 6.2装修申请报表qr/gr-305 6.3*集团大厦装修防火责任书qr/01-257 6.4装修责任承诺书qr/01-258 6.5*集团大厦施工单位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登记表qr/01-251 6.6非办公时间加班申请qr/01-25914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