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5篇.docx
《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5篇.docx(4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5篇【第1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未戴罚项目经理100元,发现一人未系带罚项目经理50元。 2、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酒后上岗,发现一人罚项目经理1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高空抛物,发现一次罚项目经理100元。 4、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在项目上执业。 5、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且要高挂低用,发现一处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罚项目经理100元,安全带绳挂钩未挂在安全防护绳有效处的,发现一人罚项目经理200元。高处作业环境分高层建筑门窗安装、钢结构构件安装、石材幕墙和玻璃幕墙室外吊篮挂装。 6、吊篮使用前必须通过检查验收,验收通过
2、后方能使用,未经验收私自使用的,罚项目经理1000元,使用中防护绳未做固定的,罚项目经理500元。 7、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采用tn-s用电保护系统和“一机、一闸、一开关箱、一保险”, 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发现一处罚项目经理500元;用电设备必须做保护接零,未做保护接零罚项目经理300元、项目电工200元。 8、焊接过程中,现场必须有巡查员,并做好焊接现场的清理,并通过安全员检查通过后方能动火,否则造成一处明火,罚项目经理10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由项目经理承担,造成火灾构成刑事责任的,追究项目经理刑事责任。 9、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
3、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未有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的,罚项目经理100元。 10、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教育必须有书面记录,并有项目经理和现场安全员签字,否则罚项目经理100元。 1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未配备的项目部,罚项目经理100元。 12、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防止起重机侧翻措施 (1).吊装现场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回填土、松软土层要进行处理。如果土质松软,应单独铺设道路。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个边一高一低。 (2).严禁超载吊装。 (3).禁止斜吊。斜吊会造成超负荷及钢丝绳出槽,甚至可
4、能会造成拉断绳索和翻车事故。斜吊还会使重物在脱离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碰伤人或其他物体。 (4).绑扎构件的吊索须经过计算,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损坏者作出鉴定,绑扎方法应正确牢固,以防吊装中吊索破断或从构件上滑脱,使起重机失重而倾翻。 (5).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设备。 (6).禁止在六级风或6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7).指挥人员应使用统一指挥信号,信号要鲜明、准确。起重机驾驶人员应听从指挥。 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操作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于高处,而人在低处操作。 (2).在高空使用撬扛时,人要立稳
5、,如附近有脚手架或已装好构件,应一手扶住,一手操作。撬扛插进深度要适宜,如果撬动距离较大,则应逐步撬动,不要急于求成。 (3).工人如需在高空作业时,应尽可能搭设临时操作台。操作台为工具式,宽度为0.81.0 m,临时以角钢夹板固定在柱上部,低于安装位置1.0m1.2m,工人在上面可进行屋架的校正与焊接工作。 (4).如需在悬高空的屋架上弦上行走时,应在其上设置安全栏杆。 (5).登高用的梯子必须牢固。使用时必须用绳子与已固定的构件绑牢。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一般为6570度为宜。 (6).操作人员在脚手板上通过时,应思想集中,防止踏上挑头板。 (7).安装有预留孔洞的屋面板时,应及时用木板盖严。
6、(8).操作人员不得穿硬底皮鞋上高空作业。 防止高空落物伤人措施。 (1).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高空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部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 (3).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伤人。 (4).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5).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 ,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边,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6).吊装现现场周围应设置临时栏杆,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防止触电、气瓶爆炸措施 (1).起重机从电线下行驶时,起重机司机要特别注意
7、吊杆最高点与电线的临空高度,必要时设专人指挥。 (2).搬运氧气瓶时,必须采取防震措施,绝不可向地上猛摔。氧气瓶不应放在阳光下曝晒,更不可接近火源。还要防止机械油落到氧化瓶上。 (3).电焊机的电源长度不宜超过5 m,并必须架高。电焊机手把线的正常电压,在用交流电工作时为6080v,要求手把线质量完好无损,如有破皮情况,必须及时用胶布严密包扎。电焊机的外壳应该接地。 其它安全措施 (1).明确各级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施工管理人员要确定自己的安全责任目标,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2).起吊工具应牢固可靠,做好试吊工作,经确认无问题后方准吊装。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
8、业必须系安全带。 (3).吊装散状物品,必须捆绑牢固,并保持平衡,方可起吊。 (4).非机电人员严禁动用机电设备。 (5).坚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工伤,火灾事故发生。 【第2篇】现场安全检查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促进各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矿长对矿安全生产负责;区队长要对本区队安全生产负责;生产现场当班班组长要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当矿长、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区队长、班组长因故请假或外出时,必须明确其他人代为负责。 矿管理机关必须严
9、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调度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必须有一名矿级领导干部坚持调度值班,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1、每月由矿长组织一次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规程、措施在现场落实情况、现场安全隐患、质量标准化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岗位责任制在现场的落实、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等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现场整改、集中通报、经济处罚、限期整改的方式加以落实。 2、每季度由矿长组织通防、机电等部门对矿井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3、回采工作面新面投产前,由生产矿长组织回采专业人员、调度室、安监处、生产、机电、运输、通防及有关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新面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
10、方可投产。 4、掘进巷道竣工后,由生产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参照掘进巷道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执行。 5、副总以上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专业管理人员、区队长下井必须对所经过地点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填入a卡,并由现场人员签字,上井后交井口信息站筛选,否则不计下井指标。 (二)专业人员安全检查制度 1、各专业对所辖范围内的采、掘、机、运、通、安全、防治水进行重点检查、定期检查、解剖检查。每旬由分管领导组织专业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方面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重点工作面要重点检查。严格执行“不安全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解除不生产”的“三
11、不生产”原则,切实搞好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每月由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所有规程、措施进行严格复查,发现有违反上级规定或与现场不符的,要及时改正。对临时性工作和零星工程,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和零星工程施工任务书制度,无规程、措施或零星任务书的一律不准开工生产。 由专业副总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队规程、措施的传达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工程、措施学习签字齐全,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够全面掌握和熟练运用规程、措施。 3、重点、特殊工程监督检查制。专业突出对重点和特殊工程的监督检查。现场若出现下列情况和问题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检查,重点盯班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回采工作面的
12、初采初放及撤除; (2)采掘工作面遇特殊地质构造的施工; (3)巷道贯通、开门、予透、过断层、过老巷; (4)三岔口、四岔门的施工; (5)排放瓦斯,探掘和探放水; (6)新投用的机电、运输系统; (7)大型设备的安装、施工、撤除及检修; (8)长时间停电检修项目; (9)掘进工作面有计划停风后恢复通风。 (三)区队、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1、区队自检自查制度 各区队由区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各施工地点进行自检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2、开工前安全检查制度 开工前,班组长要对工作地点的人、机、物、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
13、件后方可挂牌开工生产。 3、瓦斯检查制度 (1)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制度 通防工区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执行巡回或跟踪接力检查制度,对各施工地点、作业场所进行瓦斯检查,检查结果要向现场人员通报,并填写现场瓦斯检查牌板,同时检查沿途路线的通防设施,对安全监测系统瓦斯探头和瓦斯断电仪进行检查、校正。 (2)“一炮三检”检查制度 放炮作业的区队要配备兼职瓦斯检查员,并经专门培训,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制度,检查结果要向现场人员通报,并记在“一炮三检”手册上。 4、交接班制度 班组长及各工种要现场交接班,要详细说明现场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
14、认真填记在a卡上的交接班记录,并互相签名。 (四)群监系统监督检查制度 群监系统要充分发挥在安全管理上的监督保证作用,结合实际,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对“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 (五)考核规定: 1、矿长(区队长、班组长)因故请假或外出时,必须明确专人代为负责,否则罚款10-50元。 2、必须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调度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正确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严禁无故空岗,否则罚款10-50元。 3、在每月一次由矿长组织的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中,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元,对检查出的问题逐条加以整改落实,否则罚款10-50元。 4、每季度由矿长组织通防、机电等部门对矿井
15、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落实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50元。 5、回采工作面新面投产前,由生产矿长组织对新面进行验收,不经验收投产,追究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6、掘进巷道竣工后,由生产矿长组织进行检查验收,不经验收投产,追究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7、全矿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对所经过地点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所检查路线24小时内发生事故,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填入下井记录本或时控卡,并由现场人员签字,上井后交井口信息站筛选,否则不计下井指标。 8、每月由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所有规程、措施进行严格复查,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和零星工
16、程施工任务书制度,无规程、措施或零星工程任务书的一律按“停止作业”追究责任;规程、措施签字不全或代签的,罚款20元。 9、重点、特殊工程有专人负责监督检查、盯班管理,空班罚款10-20元,发生事故追究盯岗人员的责任。 10、开工前,班组长要对工作地点的人、机、物、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挂牌开工生产,否则罚款5-10元。 11、瓦斯检查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地点、作业场所巡回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造假数,一律开除矿籍。 12、群监系统要充分发挥在安全管理上的监督保证作用,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对“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否则罚款10-20元
17、。 13、未执行现场交接班或不签名及交接不认真的罚款5-10元。 (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第446号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煤炭局关于对省属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问题的批复等有关规定精神,根据集团公司新矿安字20075号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和新矿安字200716号生产矿井管理人员下井考核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矿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经矿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1、下井带班人员范围 (1)井下区队每班必须有1名工区管理人员下井盯班。 (2)矿每班必须有1名副总以上领导
18、下井带班。 2、下井带班人员任务及职责权限 (1)区队管理人员盯班任务及职责权限 区队管理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切实掌握和抓好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抓好规程、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在现场的落实,合理组织安全生产。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负责落实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每班开始工作之前和工作中,必须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负责检查施工现场的班组劳动组织、工程质量、持证上岗、职工正规操作等工作,及时制止“三违”,杜绝违章指挥。 当施
19、工现场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组织职工撤离,并积极组织处理险情。 (2)副总以上领导带班任务及职责权限 下井带班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切实掌握和抓好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深入到安全薄弱地点具体解决现场问题。 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所经路线的工程质量、安全质量标准化、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职工正规操作等工作,及时制止“三违”,杜绝违章指挥。 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及时向调度室、矿领导汇报,并组织有关人员盯在
20、现场整改。 检查在生产过程中是否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检查规程、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理。 3、带班人员规定及考核办法 (1)区队管理人员盯班规定及考核办法 必须参加班前会,按规定带领职工上下井,并填写上下井登记表。对未参加班前会或未填写上下井登记表的罚款10元/次。 下井必须到信息站挂牌,上井到信息站摘牌,并填写下井记录,有信息站负责考勤。对不按规定摘挂牌的罚款10元/次。 每班至少有1名工区管理人员现场盯班,不得空岗。出现空岗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联责区长10元/次,并由区长安排管理人员下井盯班。 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1、上班的盯班人员要在现场向接班的盯班人员详细说明现场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交接班记录簿。对违犯此项规定的罚款10元。 必须按本单位走动式管理规定的路线,对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能现场解决的必须立即整改,同时对当班巡查路线的职工a卡进行考核并按规定互相签字。对违犯此项规定的按区队精细化文件规定进行处罚,由区长考核。 每班必须向调度室及工区汇报不少于两次,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每少汇报一次罚款10元,由调度室考核。 要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保证下井时间不低于8小时,杜绝早上晚下现象。对早上晚下者罚款10元/次,由安监处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现场 安全检查 管理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