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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购房贷款合同银行购房贷款合同1 抵押权人:_(贷款人) 抵押人:_(借款人) 担保人:_(担保人)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年_月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赐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情愿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供应确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担当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其次条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_币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行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人售房单位账户。 二、
2、贷款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每期应缴付本_息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 二、抵押人必需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不行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担当偿还之责。 三、假如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准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需立刻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并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
3、累积计收。 第四条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赐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状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刻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刻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值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力气。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状况下都
4、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缘由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需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需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依据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
5、实行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六条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担当无条件及不行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人伙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筑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八条其他 一
6、、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缘由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状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刻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供应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
7、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行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_(公章) 抵押权人:_ 担保人:_ 代表:_ 代表:_ 代表:_ 登记机
8、关:_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2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宅: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宅: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依据_(以下简称托付人)与乙方签订的_托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托付人向甲方发放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 其次条借款用途甲方借款将用于_。 第三条借款期限甲方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贷款利率按_息_计算,按_结息。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
9、。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托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方案甲方的分次用款方案为: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 第六条还款方案甲方的分次还款方案为: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扣款方式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
10、还款方案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托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托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状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日内向托付人申请展期,经托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担当或分别担当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
11、、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转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日向托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托付方的方案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需按商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供应其有关的方案、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状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托付方的方案及所供资金准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商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托付人报告,并按其
12、书面看法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商定分次还款方案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托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3 贷款人(甲方)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宅地:_ 邮编: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职务:_ 电话:_ 传真: _ 借款
13、人(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_ 结算户(还款帐户) 帐号 : 结算户/储蓄户(1) 帐号 : (2) 帐号 : (3) 帐号 : 合同签订地: 特别提示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准时询问,甲方确定乐观解答。乙方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乙方因购买第一条所述房产(下称“抵押物”),情愿按本合同商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并自愿将该房产作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并同意按本合同商定向乙方供应房屋按揭贷款,作
14、为乙方购置该房屋的部分资金。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公正、自愿、公正和恳切信用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产状况 房产地址: _市 区 的商品房/商铺;建筑面积:_ 平方米;购房总价款:_元;土地使用年限: _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或房地产证号)_ . 其次条 贷款与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贷款专项用于购买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产;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 元整(小写:_ ); 乙方在此不行撤销地授权甲方将该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全额转入售房者的帐户。 二、贷款期限共 _个月,从贷款发放之日起算,贷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银行出款日期为准
15、。 三、乙方满足以下条件,甲方将向乙方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供应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款总价_ %的首期款项; 3、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 5、本合同已经生效,乙方已填写了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帐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利率及计息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按贷款发放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当前贷款利率为月 _(年_ %),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计收。 二、依据国家利率管理规定,贷款期
16、限在一年以内(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从次年的1月1日起,按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还款额。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方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并在调整当月通知乙方。甲方执行本条规定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第四条 还 款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开立还款帐户,并于每月还款日前在该帐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额的存款,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行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
17、规定的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划收当期还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应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为一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 _号,乙方还款总期数为 _期。 三、乙方选定按第_ 种方式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第一种方式:等额本、息偿还法 合同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数 月还款额 = _ (1+月利率)贷款期数- 1 2、其次种方式:等额本金偿还法 合同本金 月还款额 = _+当期未偿还本金月利率 贷款期数 3、第三种方式:其他还款方式:_ . 第五条 乙方未按还款方案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国家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贷
18、款逾期后,乙方必需尽快补足,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否则甲方有权持续计收罚息并计收复利。 第六条 提前还款 一、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但须至少提前30日并不行撤销地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一万元并为其整数倍,且应先偿还当期还款,再偿还部分贷款。 三、乙方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七条 抵 押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准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手续或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房屋全部权有效证件、抵押备案证明或他项权证必需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本合同商定
19、的费用清偿完毕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商定的费用后,抵押关系终止,甲方应在 日内将抵押物的全部权有效证件及有关文件交还乙方,并出具书面证明交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缘由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削减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削减部分的本、息。 假如乙方既不供应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第八条 保 险 一、乙方应向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财产险,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
20、权人,投保金额应不低于贷款本金额的105%,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发生损毁等保险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并乐观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商定的费用,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乙方不行撤销地授权甲方为接受赔偿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商定的费用,甲方有权连续向乙方追偿。 三、在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担当,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
21、贷款本、息、并支付本合同商定的费用; 二、有权要求乙方供应与贷款有关的文件资料,乙方不得向甲方供应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材料; 三、有权随时了解、查阅和索取乙方各种经营活动、财产状况及乙方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的文件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全部开户银行、帐号及存、借款余额状况、银行进帐单)甲方承诺对上述资料予以保密; 四、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商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项; 五、有权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商定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帐户中划收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全部其他应付费用; 六、对乙方躲避甲方监督、拖欠贷款本息、供应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授信的,有权实施信贷制裁,有权通过
22、新闻媒介实行公告催收; 七、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金额及应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条第三、四、五、六、七、八款商定的义务,或有意阻碍甲方行使、实现本合同商定的权利,或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九、十款商定的义务持续10个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而危及甲方债权的实现的; (四)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缺乏偿债诚意、偿债力气受到严峻损害的或丢失的; (五)乙方有丢失或可能丢失履行债务力气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条 乙方的权
23、利和义务 一、 乙方有权按合同商定取得贷款; 二、 抵押期间,有权连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三、 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状况;出租抵押物 的,应当通知甲方并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长于授信期限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抵押物拆迁的,应当通知甲方;赠与抵押物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处置的其他商定 . 四、乙方应向甲方供应详实的一切与贷款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五、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和已设定抵押等状况的; 六、乙方应主动(并非必需接到甲方通知时)按本合同商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
24、息; 七、乙方应办理该房屋有关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购买财产保险等; 八、乐观协作甲方对其资金使用、消费和经济收入等方面进行监督; 九、变更住宅、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济收入、资产转让等重要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十、如发生对其正常经济收入构成威逼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大事,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财产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刻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费用的担当 甲方担当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 , 乙方担当的费用有以下几项: _.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商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
25、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商定的义务,应当担当违约责任。 二、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不发放贷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乙方未能按时还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订正,逾期不订正的,甲方有权实行下列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1、发放的贷款均视为到期债权,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贷款债权; 2、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加收 计收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有权依法处分乙方供应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帐户中划收全部债权本、息和费用。若该帐户的币种与债权币种不全都,甲方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当日汇率折算成债权币种以实现债权;
26、其他 . 5、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其他任何损失,乙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全部其他从属费用结清之日终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应于到期日前2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双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乙方连续担当抵押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贷款才相应展期;否则作逾期处理。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贷款合同连续执行。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商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并达成书面协议。书
27、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连续有效。本合同有特别商定的,按商定办理。 第十四条 公 证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 本合同若经公证机关公证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务人未能按期清偿所欠甲方的债务本、息和其他从属费用或乙方有本合同商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虽经公证机关公证,但甲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2、 在 所在地法院通过
28、诉讼方式; 3、仲裁方式,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据金融争议仲裁规章进行仲裁; 4、其他:_ . 三、各方确认:_银行总行有权直接或授权任何机构取代甲方处理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 第十六条 乙方的特别陈述 一、乙方承诺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其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本合同对乙方所设定的义务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照旧有效。 第十七条 附 则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担保合同、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附件 等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项下甲方经办人为:_ ,联系电话: _ 三、本合同正本
29、一式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及有关机关 各执_份。 第十八条 符号的意思表示 在里打表示选择该选项,在里打表示不选择该选项。 第十九条 其他商定(空栏不足可另附页) 合同各方签名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4 购房合同解除银行贷款怎么办? 由于我国的房价是比较昂扬的所以很多人在买房子的时候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购买的,在大家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贷款也是同时生效的,那么购房合同解除银行贷款怎么办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吧。 你发觉开发商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时,你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解除,必定会打
30、破原本和谐的房屋按揭关系。由于你的借款目的是为了购买房屋的需要,且你作为抵押人的前提必需是你对抵押房屋享有合法全部权。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将导致借贷关系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抵押权的法律基础也将丢失。 为了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两个独立合同之间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次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可见,法律支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一、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怎么办 一些消费者在通过
31、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按揭贷款所购房屋是可以退的,也就是按揭贷款的购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行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只要开发商消逝了上述情形,如交房严峻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购房者就可以
32、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需要提示大家的.是,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 一般在买卖房产时,由于当时买房时是按揭贷款买房,因此在卖房时,不得不涉及按揭贷款的处理,而这一问题往往牵涉很多的法律问题。下面,就为你仔细讲解一下购房合同解除贷款怎么处理的具体分析。 二、解除购房合同后按揭贷款怎么还 如上所述,购房合同解除以后,购房者还是必需要偿还贷款的。 那么,解除购房合同以后,按揭贷款应当怎么偿还? 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买家处取得的全部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第32条第5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
33、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实际上,这种还款方法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这样操作,由于买家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假如买家拿到这笔钱后不还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买家所购房屋。 但此时房屋已不归买家全部,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开发商的利益,开发商绝不会吃亏。 那么,实践中,解除购房合同后按揭贷款怎么还呢?实际上,只能由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 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方法第30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我国担保法第52条之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毁灭的,抵押权也毁灭”,贷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毁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23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