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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算管理制度(最新10篇)预算管理制度 篇一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向成本费用控制带给依据和基本要求,以保证成本费用预算的科学性、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成本费用预算范围 预算年度内一切成本费用支出,包括预算期内商品生产(含根据预算安排和管理上的需要,预算年度内期初、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和非商品生产所需的成本费用,都应纳入年度成本费用预算。 第3条:成本费用预算管理基本要求 成本费用管理务必遵循“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期末考核”四原则。各分企业及各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成本费用预算、控制、分析、考核体系。 第4条:成本费用预算编制依据 1、年度、月度成本
2、费用预算应根据企业综合经济计划和各项要求编制; 2、本企业的经营目标、生产经营预算、成本降低率,以及产品质量、品种; 3、各项消耗定额和费用压缩指标的要求,以及当年技改、技措、大修计划和其他增产节约措施; 4、合理预计本期实际成本费用水平。 第5条:责权单位 1、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等工作; 2、总裁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除等的审批。 第2章:成本费用预算编制程序 第6条: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 第7条:企业根据上一年度经营状况及本年度市场环境发展趋势,确定本年度的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将财务预算目标及成本费用预算编制政策下发至各部门。
3、 第8条:各部门按照企业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自身特点以及预测的执行条件,编制本部门详细的成本费用预算方案,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企业财务部。 第9条:企业财务部对各部门上报的成本费用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和平衡。在审查过程中,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并反馈给各部门予以修改。 第10条:财务部在各部门修正调整的基础上重新汇总,编制企业的成本费用预算方案,上报企业总裁审核。根据总裁的审核意见,责成财务部进一步修订、调整。财务部根据总裁的审批意见调整成本费用预算,正式编制成本费用预算草案,提交总裁审议批准。 第11条:财务部将总裁批准的成本费用预算下到达各部门执行。 第12条
4、: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预算的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动,且该变动将导致预算结果产生重大偏差,:各部门应及时上报财务部和总裁,:在取得同意后,:对预算进行调整。 第3章:成本费用预算编制方法 第13条:各部门的成本费用预算由财务部牵头,生产、机动、人力资源、采购、营销、安全环保等部门参与制定。 第14条:各部门根据不同的成本费用项目,参照标准成本,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采用滚动预算、零基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 第15条:月度预算是根据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等资料编制的预算,具体程序参照年度预算执行。 第4章:附则 第16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17条:本制度经总裁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预算业务
5、管理制度 篇二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财会室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主管财务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财会室定期向主管财务校长汇报。 第
6、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1、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由分管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财会室执行。由财会室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2、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3、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大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1、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2、每年1
7、1月底,由财会室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财会室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3、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4、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反制度者,财会室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财务室(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6、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1)基建预付款由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其合同分送财务室与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
8、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财会室执行支付。 (2)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7、大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财会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审签。 8、学校食堂、小卖部实行承包,独立核算,学校统一管理。另定协议 附:关于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规定: 一、公务费: 1、办公费:因办理公务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笔、墨、纸和现代化的办公用品,报刊杂志费,印刷费,宣传费。 2、差旅费:
9、机关行政人员因公差旅费。临时出国(境)人员费用。 3、会议费;机关行政人员参加各项会议支付的费用 4、邮资费:教学办公发生的邮资费。 5、行政设备维修费:行政办公设备发生的维修费用。 6、学校组织的党支部活动费,教工团员活动费,老年人活动费,关工委活动费等。 7、支教费:由学校指派,支持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教学而发生的经费。 8、教职工培训费:为提高教学和业务水平而组织培训发生的费用。 9、其他。 二、业务费: 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 1、教学业务费;教师用教材、讲义、教学用文具、纸张、印刷费、墨水、粉笔等消耗用品。活动课、兴趣课、研究性课补助费、教师早晚值班费。 2、实验实习
10、费:实验药品、试剂等消耗材料及校外实习费用。 3、文体维持费:音美体育器材,训练比赛补贴。 4、理科实验班费:奥赛培训、集训和参赛费用,聘请教练劳务费等。 5、学校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费用。 6、社会实践活动费:寒暑假学工、学农、走进社区、高中新生军训费用。 7、教研组活动费。 8、教学设备维修费。 9、教学业务会议费。 10、教学差旅费。 11、课题课改费。 12、业务招待费。 13、其他。 三、设备购置费: 1、仪器设备:教学仪器、仪表、电器设备、机电设备、电教设备。多媒体设备、网络设备、标本、模型等。 2、音美体卫设备:音美体育卫生器材。 3、图书设备:由学校购置的各类教育教学图书。
11、4、一般设备。学生课桌椅、办公用桌椅、电讯设备、医疗器械、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 预算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公司管理行为,根据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集团公司管理总纲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直接管理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全面预算是指根据公司及各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及生产经营状况,在科学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以货币单位和其他计量单位为形式,综合反映公司及各单位未来一定期间全部经营活动各项目的量化说明。 第四条全面
12、预算管理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一)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员指要求全员参与,即预算各阶段工作均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组织本单位全员参与,实现资源在部门之间高度协同、科学配置,做到预算目标层层分解,并落实预算责任。全面指预算内容的全面性,包括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财务预算。全过程指预算贯穿于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具体包括预算的编制、下达、分解、监督、控制、分析、考核等。 (二)目标管理。年度预算目标经公司财务资产部确定后,以正式文件下达、分解至各单位执行。各单位对预算目标运行过程实行动态实时监控,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三)合理性。预算的编制和目标的确定应实事求是,与整体发展战
13、略规划、预算单位的经营情况相结合。 (四)严肃性。预算目标一经确定,除特殊事项,不得随意调整。各单位应明确预算责任,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保证预算目标的有效实施。 (五)重大事项、例外事项报告。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市场环境、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等例外事项,导致预算无法执行,应及时沟通报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设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预算委”),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组成,公司主要领导担任主任。预算委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审议全面预算管理纲领性文件及相关规定; (二)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及目标,合理分配资源,确定年度预算目标及年度预算
14、方案; (三)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执行预算,履行预算审批监控职责; (四)审议预算执行分析结果,及时关注预算执行差异的跟踪落实; (五)审议预算调整方案; (六)协调、解决预算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预算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预算办”),设在公司财务部办公。预算办主任由主管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预算办成员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归口管理部门包括负责战略规划、投资、生产计划与运行、资源勘探与开发、物资采购、设备管理、科研管理、产品销售、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职能部门。预算办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协调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预
15、算管理体系,拟定预算管理纲领性文件及相关制度规定,提交预算委审批; (三)组织实施年度预算的编制与汇审工作; (四)组织实施预算目标的预测、预算编制、分解、监督控制、分析、调整、考核等工作; (五)督促、指导并监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目标,汇总审核各单位提出的预算申请,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六)定期组织预算分析,追踪预算执行差异,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七)组织预算调整工作; (八)建设、维护预算管理信息系统; (九)完成其他预算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应参照公司机构设置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单位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算的内容 第八条全面预算主要包括经营预算、专项预算、投资预算、融资预算
16、、财务预算及关键业绩指标(以下简称“KPI”)预算等。 (一)经营预算具体包括各单位在预算年度的预计工作量及预算金额信息,同时也包含物资采购、期间费用等预算信息; (二)专项预算指需要重点关注的预算内容,如经营预算中涉及的大修理预算等; (三)投资预算指各类投资活动涉及的预算项目,如基本建设投资、对外投资、设备采购等; (四)融资预算指资金筹措和管理的预算; (五)财务预算及KPI预算指预计利润表、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预算和主要财务指标、经济技术指标等KPI预算。 第四章预算的编制、目标的确定与分解 第九条预算目标是公司及各单位经营期内生产经营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和结果,同时
17、也是发展战略目标在预算期的具体体现。预算目标编制的主要依据如下: (一)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有关规定; (二)本单位发展战略; (三)本单位财务状况; (四)本单位的历史情况; (五)本单位的经营能力; (六)本单位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 (七)本单位的市场开拓能力; (八)公司对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等。 第十条预算目标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可行性,即预算目标要体现既先进又合理的要求,经过预算执行单位的努力能够达到,不能过高或过低。 (二)客观性,即预算目标既要适应市场变化又能满足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三)可控性,即预算目标是本单位整体规划目标的具体化,要求全面、细致和可控
18、。 (四)系统性,即预算目标应涉及产、供、销、投融资以及所属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并与各预算单位的责权相适应。预算总目标与本单位内部分目标之间、以及同一预算层面的不同预算目标之间必须互相衔接,各预算分目标必须服从总预算目标。 第十一条预算目标确定后应横向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及员工,纵向分解落实到各预算责任单位、车间、班组及员工,并将年度预算目标分解为季度、月度目标。年度预算目标确定的工作流程如下: (一)每年9月初,预算办组织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内外部环境因素、历史信息、年度预测等提出公司各主要预算指标,形成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建议,报预算委审议。 (二)预算委结合发展规划及对预算年度各单位的经
19、营预测情况,确定公司预算年度的整体预期目标。 (三)每年9月上旬预算办根据预算委确定的年度预期目标,下达年度预算编制文件。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规范的全面预算编制流程,认真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年度预算编制应以确定的年度预算目标为基础,以年度综合计划中所列业务实际运行情况为依据,将年度业务计划中包含的业务活动预计转化为预测数据形成预算编制方案。 第十三条年度预算编制方案在提交时应附有预算编制说明。预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当年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回顾及全年预测; (二)预算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组织情况; (三)预算年度宏观形势和行业分析; (四)预算编制基础和主要假设; (五
20、)预算年度生产经营主要预算指标分析说明; (六)预算执行保障措施以及可能影响预算指标事项说明;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第十四条预算编制分为年度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其中年度预算编制明细到季度,各季度之和形成年度预算值。年度预算下达后,按照月度进行月度预测,生成月度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预算编制的工作流程采用“两上两下”的方式: (一)每年9月份,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预算目标和公司编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所属单位预算编制工作; (二)每年10月底,各单位应将本单位整体预算方案,上报公司审核; (三)预算办对公司及各单位上报的预算方案及预算编制说明汇总审核和平衡; (四)预算委根据总体
21、发展规划及管理需要,最终确定预算年度全公司整体预算目标,分解确定公司及各单位预算目标,并于每年11月中旬下发; (五)每年12月上旬,各单位对下属单位上报修订后的预算进行预算汇总、整体平衡,经本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上报公司审核。 (六)预算办对调整后的预算方案进行再次汇总审核,报预算委审定,并于每年12月下旬下发正式文件; (七)每年12月底,各单位应根据公司下达的预算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完成对本单位各部门和所属单位间的细化、分解和下达工作; 第十六条各单位以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为基础,编制月度预算,按照月度预测目标确定预算的可用额度,以此作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控制目标值。月度预算口
22、径与年度预算口径一致。 第十七条月度预算编制的工作流程采用“一上一下”的方式,每月25号前编制上报次月预算,经上级单位或部门审核,报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于次月下达各单位或部门执行。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监控 第十八条预算的执行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下达的预算目标,设置预算岗位,建立预算事前审核机制和部门预算管理台账,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监控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预算执行监控的原则: (一)负责对公司及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于预算范围内的预算项由授权部门审批即可,而对于超预算以及预算外事项则要认真分析
23、,查找原因,严格加以控制; (三)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对下级归口单位提交的预算项目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对本部门归口管理的预算承担预算监控责任; (四)预算执行监控以月度预算为基准进行。 第六章预算的分析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定期进行预算分析,通过编制预算分析报告、召开经营活动分析会等方式,发现预算执行差异,寻找差异发生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应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和部门,并在下一次分析会上通报检查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预算分析由各预算执行单位或部门,以及归口管理部门共同完成,并通过预算管理办公室对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财务部门是预算分析的牵头部门,
24、与其他业务归口部门共同负责完成预算分析报告的模板制定、汇总、审核。 第二十二条预算分析报告包括KPI及报表分析、经营预算分析、专项预算分析、投资预算分析等内容。预算分析报告要求数据准确、形式多样、原因分析到位,并包含改进方案和责任落实,通过预算分析和改进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目标实现。 第二十三条预算分析报告分为月报、季报、年度报告及专项报告,各单位应于每月结束10日内向公司上报月度分析报告,于每季结束15日内上报季度分析报告,年度预算分析报告随下一年度第一月度预算分析报告一并上报,并根据公司及本单位管理需要编制专项报告并上报。 第七章预算年度目标的调整 第二十四条已发生的超预算和预算外事项,仅有
25、符合调整原则的方可纳入年度预算目标调整范围。年度预算原则上不得调整,如出现以下可能导致预算编制基本假设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可在年中予以调整: (一)体制改革; (二)业务经营范围变更; (三)组织结构变更; (四)市场竞争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战略目标调整; (五)国家宏观政策大幅度调整; (六)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不可抗拒事件发生; (七)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紧急事件的影响; (八)对预算编制基础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每年7月初,公司启动预算调整流程。各单位应及时完成预算调整方案,于7月底前上报公司审批。 第八章预算的考核 第二十六条公司将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管理工作质量纳入对各单位的年
26、度考核范围,考核以调整后的年度预算为基准。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建立预算考核机制,遵循可控性、责权利对等、整体利益最大化、分级考核、公平公正、例外等原则,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管理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第二十八条各预算执行部门应承担本部门的预算考核责任,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要承担所归口管理的预算考核连带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办法或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预算管理制度 篇四 为加强我校经费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27、、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性。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 1、编制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预测学校的全年收入,尽量避免赤字隐患。 2、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学校各室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本部门的具体任务,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跨年度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年度提出计划。 2、学校财务
28、室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室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3、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单位综合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报学校教代会通过。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根据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学校的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
29、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学校的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说明具体原因,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五、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实施采购,需自行采购的,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学校的预
30、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4、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校长表态,副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5、财务室于每学期末在教代会上汇报学校经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规范和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
31、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规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四条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滚动预算管理。 第五条根据管理层次和需要的不同,预算分为部门预算和学校预算两种。部门预算指是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上报主管部门的预算文本;学校预算是指在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侧重学校内部管理需要编制的预算文本。学校预算与部门预算在收支口径和总量上保持一致。
32、 第六条学校预算包括一级预算和二级预算,一级预算主要是指学校层面预算,二级预算主要是指二级单位根据一级预算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的预算。学校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采用合理方法科学、及时编制预算方案。 第七条经国家和学校批准的预算,非经规定程序,不得调整。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八条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社会公开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九条预算的编制、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机制。 第十条预算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年度预、决算草案,重大预算安排和调
33、整等事项须提交学校校务会议、党委常委会议审查,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负责对学校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决算草案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向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报告。 第十三条计划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一级预算,指导和监督二级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体编制预算、决算草案; (二)组织和监督学校预算的执行; (三)提出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 (四)具体编制预算的调整方案; (五)定期向校务会议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各预算单位(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是本单位预算执行主体。其职责包
34、括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本单位的预算收入,提出本单位预算支出建议;按照批复的预算,严格控制和监督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第三章预算的收支范围 第十五条学校预算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款,包括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和财政其他拨款; (二)教育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三)科研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科
35、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是指本条上述规定以外的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地方配套经费、资产盘盈收入等。 第十六条学校预算支出包括人员基本支出、公用基本支出、项目经费支出: (一)人员基本支出:包括在职职工人员经费(工资、津贴、社保、购房补贴等)、离退休
36、职工人员经费(工资、补贴、抚恤金等)、福利费、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学生奖助学金等。 (二)公用基本支出:指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包括教学教辅、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等公用支出。 (三)项目经费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有规定用途的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财政专项、科研专项和校内自筹专项。财政专项主要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教学工程、统筹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建设经费等。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十七条学校预算应当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
37、对本年度收支进行预测,按规定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预算。 第十八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应当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九条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学校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家财政政策相衔接。各预算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合法合规组织收入,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 第二十条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在保证学校事业发展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学校确定的重点支出,应当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控行政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建支出。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
38、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或难以预见的开支。 第二十二条学校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第二十三条预算编制的具体事项由计划财务处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进行部署,包括预算布置,单位申报,调研、分析与汇总,专题论证,编制预算草案等五个阶段。 (一)预算布置。计划财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下年度学校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向全校各单位布置下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 (二)单位申报。各二级预算单位根据本部门预算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预算申请,将预算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计划财务处; (三)预算调研。计划财务处对各二级预算单位提出的预
39、算申请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和建议,按类别进行分析和汇总; (四)专题论证。对于基本建设工程、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等重大事项,应组织项目必要性、方案可行性以及金额合理性等论证,必要时应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论证。 (五)编制预算草案。计划财务处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和措施,对各二级单位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在学校一级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学校预算草案。 第五章预算审查、批准和下达 第二十四条预算审查和批准。计划财务处向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草案,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年度预算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对预算编制与执行、改进预算管理、
40、提高预算绩效、加强预算监督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修改后的方案按有关规定提交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第二十五条预算下达。预算审定后,由计划财务处向预算单位下达预算通知。预算通知应明确经费额度、经费使用范围及经费管理要求等。 第六章预算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积极组织预算收入,计划财务处要监督各项收入按计划、及时、足额上缴学校,不得擅自减收、免收或缓收,各单位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预算收入。 第二十七条预算年度开始后,在预算方案未经批准前,计划财务处按上一年度同期预算支出的数额安排本年度必须支付的支出预算。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未经批准列入预算或超预算的支出,一
41、律不准预支。 第二十八条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按照收入性质及相应政策,将学校可统筹部分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调节基金;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调节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按有关规定经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后可列赤字,并应当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 第二十九条计划财务处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目标管理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学校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将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挂钩,预算执行与绩效奖励挂钩,落实预算执行责任主体,建立盘活财政存
42、量、统筹自筹专项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一条财政专项结转和结余资金按国家规定执行,自筹专项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按预算申报计划或时间节点任务情况,本年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可结转下一年,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学校收回统筹安排。 第七章预算调整 第三十二条学校预算一经确定,当年内原则上不予调整。若在预算年度内遇到国家有关政策变化或因学校工作计划调整、出现突发事件或其他涉及学校全局的临时事项等情况,必须及时增加预算的,列入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动用预备费。 第三十三条计划财务处在每年10月底完成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工作,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按有关规定报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预算调
43、整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 (二)需要调入预算调节基金; (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 (四)支出结构、用途变化; (五)其他调整事项。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确因事业发展需要追加预算的,应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追加经费理由、额度并编制详细支出预算,加盖部门公章,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研究分析提出初审意见,单笔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报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批,单笔金额在30至100万元(含)以内的项目报校长审批,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报学校校务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议审批。 第八章决算 第三十五条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教育部的规
44、定编制决算草案。编制决算的具体事项,由计划财务处组织并部署。 第三十六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七条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 第三十八条决算草案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报审计部门审查后,按有关规定报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第九章预算监督及绩效考评 第三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的预算、决算进行监督。重点监督下列内容: (一)预算收入情况; (二)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三)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资金结余情况; (四)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五)其
45、他与决算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四十条审计处对学校和各部门的预算执行与决算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下列内容: (一)预算编制管理情况。学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应安排审计处提前介入,列席有关决策会议。重点对预算依据充分性、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安排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等进行审计。 (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对收支规模大、经济活动频繁的二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关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控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 (三)预算执行绩效情况。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审计处对学校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评价执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尤其对学校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审计,评价项目绩效,促进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第四十一条审计处将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列为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自觉接受国家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建立预算绩效奖惩制度,将预算执行和绩效考评的情况作为各单位的考核和奖励的依据。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南大学预算管理制度(中大财字20xx20号)同时废止。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篇六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以财务预算为手段,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控制力,充分合理运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降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