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_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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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_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便利,猜你可能喜爱“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令第 30 号 国家档案局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经2022年1月24日监察部第1次部长办公会议、2022年8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87次部务会议、2022年7月30日国家公务员局第37次局务会议、2022年4月28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监 察 部 部 长:马馼 人力资源社会保
2、障部部长:尹蔚民 国 家 档 案 局 局 长:杨冬权 2022年2月22日 1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有效爱护和利用档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干脆责任人员,以及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应当担当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根据管理权限依法赐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
3、事公务的人员; (三)行政机关依法托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企业、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确定及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规章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对有关责任人 2 员,赐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四条 拒不根据国家规定向指定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4、,对有关责任人员,赐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撤职处分。 第五条 出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转让、交换以及赠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赐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六条 利用职务之便,将所保管的档案据为己有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赐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赐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八条 擅自销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赐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5、情节严峻的,赐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赐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 (一)涂改、伪造档案的; (二)擅自从档案中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的。 第十条 携运、邮寄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 3 对有关责任人员,赐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赐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 (一)擅自供应、抄录、复制档案的; (二)擅自公布未开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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