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T-CSHSA 002—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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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T/长 沙 市 家 庭 服 务 业 协 会 团 体 标 准T/XXX XXXXXXXXX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文稿版次选择XXXX-XX-XX 发布XXXX-XX-XX 实施长沙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发 布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服务组织.14.1基本要求.24.2资源管理.24.3合同文本的要求.34.4服务评价与管理.35客户.36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46.1基本要求.46.2个人素质要求.46.3业务能力要求.56.4等级管理.5附录 A(资料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资料登记表.6附录 B(资料性附录)客户信息登记表.7附录 C(资料性
2、附录)家政服务合同范本.8I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提出。本标准由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1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母婴生活护理的术语和定义、服务组织、客户、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家政服务组织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服务管理及服务过程质量控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7242投诉处理指南GB/T 20647.8社区服务指南 第8部分:家政服
3、务DB43/T 1048-2015母婴生活护理员等级评定3术语和定义GB/T 20647.8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母婴生活护理员指为产妇和婴儿提供生活护理的人员,俗称月嫂。3.2母婴生活护理服务指根据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协议的约定,为产妇和婴儿提供饮食起居及卫生等生活上的护理。3.3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组织指从事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经营活动的组织。(本标准以下简称服务组织)3.4母婴生活护理客户指接受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产妇和婴儿。(本标准以下简称客户)3.5母婴生活护理员星级指用星级表示母婴生活护理员的等级,共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和金牌级。金牌级级别最高。4服
4、务组织24.1基本要求4.1.1组织的要求4.1.1.1依法设立的从事母婴生活护理经营服务活动的服务组织。4.1.1.2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人员和设施。4.1.1.3在经营场所名称位置悬挂服务标识(相关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投诉监督电话等)。4.1.1.4服务组织负责向客户提供符合相应服务技能要求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并对其进行分级管理。4.1.2人员的要求4.1.2.1负责人应熟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能制定本组织的经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有一定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经营管理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的业务流程;参
5、加行业组织的培训,诚实守信,遵纪守法。4.1.2.2管理人员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掌握本组织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协调能力,尊重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用户,提供文明礼貌耐心周到的服务和真实的信息;严格履行服务承诺。4.1.2.3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上岗登记时应具有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健康证以及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4.2资源管理4.2.1人力资源管理为确保向顾客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服务组织应建立相应的安全机制并制定严格的母婴生活护理员上岗程序,主要包括:a)母婴生活护理员上岗前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母婴生活护理专门培训。b)母婴生活护理
6、员每年须进行健康查体;新上岗的母婴生活护理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型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的不得上岗。c)服务组织应核实母婴生活护理员提供的身份证明(主要为身份证、户口本)、职业资格证、健康证。d)服务组织应在客户提出服务需求时安排客户与母婴生活护理员的会面,在三方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订服务协议。e)服务组织的管理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不定期回访。f)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客户投诉情况,服务组织在 24 小时内必须到达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作业现场处理。一般常规问题应随问随答,较复杂的
7、问题应在 24 小时内答复或解决。已经证实的投诉应在 48 小时内解决或答复。g)服务组织应对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的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针对欠缺进行补漏式培训,不断提高和完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的服务技能。h)服务组织应主动为客户提供为期一年的延续免费咨询服务。i)服务组织应通过有效方式,收集客户反映,测定客户满意度,寻找差距,改进服务,提高经营。4.2.2信息资源管理3服务组织随着业务发展可建立供求信息网络,及时掌握社区居民对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的需求变化,为其提供快捷、方便、优质的服务。信息资源包括服务信息、用工信息、培训信息、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社区居民需求信息、服务质量投诉信息等。
8、4.2.3档案资源管理服务组织应将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和有关材料,如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登记表(包括身份证、健康证明、技能证书复印件等)、客户信息登记表、服务质量回访记录表、客户意见反馈表、客户投诉处理意见、服务合同、劳动合同、培训合同分类存档。档案的保存期限应截止到母婴生活护理员解聘或服务协议终止后两年。4.3合同文本的要求4.3.1服务合同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在客户、服务组织、母婴生活护理员三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签订。4.3.2劳动合同采取员工管理型服务组织应当与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签订劳动合同,充分体现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具体文本采用个国家劳动部门统一规定
9、的劳动合同。4.3.3培训合同服务组织应建立完善的母婴生活护理专业培训体系,以确保服务质量。培训教程应将课堂讲授与场景实践、经验交流相结合,全面提高母婴生活护理员的综合素质,使之具备该职业所需的道德规范、知识以及技能。服务组织应对母婴生活护理员开展岗前、岗中培训,并签订母婴生活护理员培训协议。中介管理型的服务组织应委托有资质的培训组织对母婴生活护理员进行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应包括:母婴生活护理员的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基本的法律、安全、卫生知识;提供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所需的知识、技能。4.4服务评价与管理4.4.1顾客满意度的评价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应通过有效的渠道收集相关顾客满意度的信
10、息,通过测量顾客满意度,以发现顾客的潜在需求,分析与竞争对手的差距,从而改进服务质量,调整经营战略,增强盈利能力。4.4.2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质量投诉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应参照GB/T 17242第6章的规定。5客户5.1聘请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在服务组织办理登记手续;代他人办理登记手续还要持代理人的有效证件。45.2如实介绍家庭情况,就服务内容、家人健康情况(是否有传染病)、工作期限、工资及居住条件等与服务组织洽谈清楚,然后办理服务合同。5.3在服务期间,家长是第一责任监护人,宝宝发生生长性疾病应及时就医。5.4必须遵
11、守合同签订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合同相关内容。尊重月嫂的劳动和个人隐私,与月嫂平等相处,耐心指导他们的工作;保证月嫂不与异性成年人同住一室或住在可随便进出的地方;要保障月嫂的基本生活条件,提供与家人基本一致的伙食(病老孕幼的食品除外)和基本生活用品;不得随意增加合同以外的工作。5.5月嫂上户前,应将月嫂首月工资预付到服务组织,由服务组织统一管理并代发,使月嫂放心上户,未经服务组织同意,不应直接把工资付给月嫂。5.6家庭成员要尊重月嫂的人格,关心月嫂的生活,尽量让她们吃饱吃好,使她们时刻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以保证月嫂的工作时具有良好的情绪。5.7宜保证月嫂平均每天累计不少于 8 小时的睡眠时间。5
12、.8耐心帮助指导,使月嫂尽快熟悉并做好本职工作,要特别注意家电、煤气、液化气使用操作程序的指导。5.9不辱骂、殴打月嫂,如有不满意之处,应与服务组织及时联系,妥善处理。5.10月嫂上户期间享有接打电话的权利(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5.11夜晚月嫂工作时,家中异性人员(儿童除外)注意自己的穿着,不得在月嫂在场的情况下,穿着过于简单。5.12月嫂在工作时,若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疾病、意外事件,应及时灵活做出处理,并通报服务组织。5.13注意事项:对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借钱给月嫂;不带月嫂到她无法适应的地方;不介绍月嫂认识过多的亲友;不得私自调换、转移、转让月嫂;如安排月嫂做合同外的事务
13、,须经服务组织及月嫂本人认可;合同期限内家庭地址变更或电话变动,应及时告知服务组织。5.14合同期满前一周应到服务组织办理终止或续签合同相关手续。5.15合同未解除之前,月嫂不得擅自外出,其人身安全由客户负责。如客户允许月嫂外出,应及时通知服务组织,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写清原因、去向和时间,签字后送我们备案。月嫂擅自外出不归,应及时通知服务组织;如有财产丢失还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6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6.1基本要求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55周岁,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6.2个人素质要求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应具有以下个人素质:a)爱岗敬业;b)良好的责任心;
14、c)良好的卫生习惯;5d)良好的沟通能力;e)良好的身体素质。6.3业务能力要求6.3.1应具有护理产妇的知识,如产妇个人卫生指导、乳房护理和母乳喂养指导、产妇饮食指导、产后形体恢复、产后抑郁识别及预防等知识。6.3.2应具有护理新生婴儿的知识,如新生儿喂养、新生儿皮肤护理、新生儿脐带护理、新生儿身体的观察、新生儿二便的观察、新生儿用物的处理、新生儿异常情况的观察、婴儿意外伤害预防和处理的基本常识。6.4等级管理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应根据DB43/T 1048-2015规定的评定要求、评定程序和方法获得对应的等级,服务组织根据其获得的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和六星级(金
15、牌级)进行管理,并按等级提出服务指导价格。6附录A(资料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资料登记表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资料登记表档案编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年龄来京时间学历政治面貌原工作单位身 高(厘 米)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家庭住址是否从事过此项工作是否输送单位或来源地户 口 所 在 地身份证号码管 辖 派 出 所籍贯提供证件情况户口本 身份证 暂住证 边防证 计生证 健康证 其他家庭主要人员关系姓名年 龄工作单位备注家政服务工作经历普通家务 不合格 合格 良好优秀婴幼儿照护 不合格 合格 良好优秀婴幼儿教育 不合格 合格 良好优秀产妇与新生儿护理 不合格 合格 良好优秀老人照
16、护 不合格 合格 良好优秀病人陪护 不合格 合格 良好优秀计时服务 不合格 合格 良好优秀家庭餐制作 不合格 合格 良好优秀其他 不合格 合格 良好优秀结论:奖惩情况记录备注注:可选项请在“”中打“”经办人登记时间年月日7AA附录B(资料性附录)客户信息登记表客户信息登记表填写日期:年月日编号: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籍贯电子邮箱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住宅电话手机号码家庭住址邮编服务地址电话乘车路线工作单位职务家庭常住成员共()人成年人()人6-18 岁()人3-6 岁()人3 岁以下()人家居环境面积()平方米()厅()房()卫生间()阳台()花园主主 要要 服服 务务 项项 目目 普通家务劳动婴、
17、幼儿照护婴幼儿教育产妇与新生儿护理 老人照护男()女()自理()半自理()失能()年龄()病人陪护男()女()独立看护是()否()年龄()计时服务家庭餐制作 其他其他具体要求:服务级别 初级 中级 高级付款方式 现金 汇款签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填写记录注:此表须认真填写,如需更改请通知公司,否则一律按填写内容办理服务事宜。说明:1、半自理:是指具有部分活动能力(进食、如厕能自理)。2、失能:是指全部日常生活均需他人照料。8BB附录C(资料性附录)家政服务合同范本家政服务合同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范本)合同编号:商务部家政服务合同范本年月日9聘请家政服务员须知聘请家政服务员须知客户聘用家政服务
18、人员,应到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以家政服务为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家政服务组织,不要在非法劳务市场中招雇。请您结合自己的情况选择家政服务项目,并按此规定办理:1、个人用户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或护照;单位用户持有合法证件及公函、介绍信。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并有能力支付相关费用。3、要正确看待家政服务行业,允许家政服务员有一周的适应过程,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禁止打骂、歧视或侮辱家政服务员。4、愿意遵守国家和地方家政服务业的行业规则,配合家政服务组织的工作。5、能如实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6、签订合同时知晓并认可双方的协商价格,选定服务项目、签订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后,公司将为您提供
19、相应期限的选项服务。7、家政服务员在您家工作时,若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疾病,发生意外事件,请您务必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及时灵活做出处理,并通报家政服务组织。000 以上规定及相关要求敬请客户仔细阅读,以求双方合作愉快。甲方(客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宅地址:乙方(家政服务组织):服务电话: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条术语释义术语释义甲方(客户):是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劳务服务的购买者。乙方(家政服务组织
20、):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家政服务组织。劳务费: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后,甲方需要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报酬。劳务费的构成:包括乙方的服务费和家政服务员工资。第二条第二条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项服务:1.普通家务劳动;2.婴、幼儿照护;3.婴幼儿教育;4.产妇与新生儿护理;5.老人照护;6.病人陪护;7.计时服务;8.家庭餐制作;9.其他:。第三条第三条服务地址服务地址。第四条第四条服务对象服务对象1.服务对象人数和内容:;2.护理依赖程度(无此项服务内容的不填):%;3.特殊需求:。第五条第五条服务方式服务方式全日住家型日间照料型 计时服务型 其它:。(请在内打
21、)第六条第六条乙方家政服务员条件乙方家政服务员条件姓名:籍贯:性别:年龄:学历:技能级别:是否接受过培训:第七条第七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日间照料型服务时间:每天时至时。第八条第八条 劳务费和保证金劳务费和保证金1.试用期收费:乙方家政服务员在试用期间的劳务费元/天,试用期天。试用期满后劳务费为元/月。在试用期内,符合双方约定调换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在合同期内免费调换超过名家政服务员时,乙方每调换一次加收服务费元/次;2.劳务费收取:甲方应于每月日将上月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如家政服务员实际服务时间不足一个月而双方终止合同时,乙
22、方按实际服务天数收取服务费,多退少补;3保证金收取:甲方应支付元给乙方作为甲方的信誉保证金;合同终止后,甲方没有欠费等违约行为,保证金如数退还。第九条第九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家政服务员,在乙方服务员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费用由甲方先行承担;体检合格的,体检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支付;如甲方要求增加非常规体检项目,且家政服务员同意的,费用由甲方承担;11(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4)甲方有权向乙方追
23、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家政服务员患有传染病的;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让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家庭成员行为的;家政服务员因过错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家政服务员自身原因非甲方原因造成);试用期内调换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其他:。2甲方义务(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居住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和对乙方家
24、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内容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若甲方家庭成员有上述病史,甲方应采取预防措施以保证家政服务员不会受传染或是伤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2)甲方不得给家政服务员随意增加规定以外的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如需增加,应与乙方协商,适当增加报酬;(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甲方应保证家政服务员不与成年异性同居一室(生活完全由他人照护的失能者除外),保证家政服务员的人身安全;如乙方家政服务员突发疾病或受伤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
25、;(4)甲方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周天的休息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用餐与甲方一般家庭成员相一致;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照常工作的,要给予加班补助,加班工资按照元/天发放,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也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7)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 7 日与乙方续签合同;(8)甲方不得扣押家政服务员财产、证件或采取搜身、恐吓、殴打等侵犯家政服务员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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