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离婚不可吗-你再仔细想想]-你再仔细想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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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离婚不可吗?你再仔细想想 你再仔细想想非离婚不可吗?你再仔细想想 你再仔细想想 中国有句老话叫“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我以为这是说外人没有资格对别人的婚姻评头论足。但问题是,中国还有一句话:“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所以,当我意识到一桩婚姻其实是很有价值的,而当前种种看起来似乎是不容调和的矛盾只是表面现象时,我总是竭尽全力维护这段婚姻。 18年的婚外恋 哲是一位年近50岁的商人,同妻子合开一家公司。在一个十分忙乱的下午,他作为不速之客出现在我的面前。 18年前,哲与他当时的同事H发生了关系,那时他已婚,而H刚刚毕业分配到他的手下。哲的妻子晨有一次去哲的单位,让她十分惊愕的
2、是,有一个女孩子对她恶狠狠地,存心将水泼到她脚上,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撞她,还狠狠地摔门。那个女孩子便是H,晨敏感地意识到H与自己的丈夫有某种关系,但她第二次见到H,却是在18年之后。 这18年间,H结婚,又离婚,再结婚,再离婚。其间,她与哲的关系从来没有中断过。哲后来调到别的单位,又到北京工作,也始终不曾放下这段情感。 因为分居两地,哲与H见面的机会其实很少,最多时8个月未见。我认为这“一日曝十日寒”的约会,也是他们感情维持长期不变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不出现变数,哲极有可能将这婚姻与外遇都一直很好地维持到生命的终点。但是,在见我之前约一年,晨证实了这份婚外情的存在。 事件的三方被卷进了为时近一
3、年的痛苦纠缠中。晨采取很传统的方式向H单位的领导反映H的“道德问题”,而H的报复便是到晨的母亲家门口贴骂晨的小字报。晨的母亲还住在原来的城市。对于两个女人间的争斗,哲疲于应付。 此时,哲和晨,都想到了离婚,并且已经商讨财产分割了。晨说,她会将一切留给哲。 我告诉他们:必然会结束的是这18年的婚外情,而不是婚姻。理由如下: 1.哲与晨之间有一种无法割舍的、情同母子的感情。一次,我坐在汽车里听晨哭诉,哲开了车门躲出去,正哭着的晨立即拿件衣服让他披上。而哲对晨的那种孩子般的依赖,也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夫妻二人都对我说过,没有晨每件事每一天地“保护”着哲,他可能连生存的能力都没有。 2.哲与晨之间的
4、感情很好,如果H的事情不败露,他们间没有任何冲突,甚至连夫妻间的正常争吵也极少。 3.哲其实是通过H,来弥补与晨近似母子之爱的感情的某种欠缺。可是,再多的补偿,也无法代替晨为他所做的。而哲已经习惯于晨的这种呵护了,这呵护绝对不是别的女人能够给予的。 4.有可能破坏婚姻的婚外恋是那种激情状态下的婚外恋,哲与H的关系在历经18年的若即若离之后,实质上已很平淡了,但是事情的公开化反而给这份感情注入了强心剂,使H和哲都产生了这感情很宝贵很伟大的错觉。 5.H觉得她在18年间缺失太多,当她被逼入一种绝境时,正独身的她本能地想奋力一搏,争取一些获得“幸福”的希望。 6.没有谁可以承受不断的争吵。晨精疲力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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