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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碳纤维企业集团的公司治理碳纤维企业集团的公司治理目录一、 项目基本情况2二、 产业环境分析4三、 双碳背景下海上风电规划超预期,大幅拉升风电材料需求11四、 必要性分析13五、 母公司与子公司14六、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机制18七、 企业集团治理与企业治理的异同22八、 企业集团治理定义与目标26九、 法人治理27十、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40劳动定员一览表41十一、 项目风险分析43十二、 项目风险对策45一、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x(集团)有限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占地面积约50.00亩。(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
2、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五)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0308.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902.0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8.30%;建设期利息202.7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0%;流动资金4203.6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70%。(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0308.50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2033.95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8274.55万元。(七)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357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
3、TC):28198.00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5488.17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0.96%。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60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2315.65万元(产值)。(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33333.00约50.00亩1.1总建筑面积48813.12容积率1.461.2基底面积18666.48建筑系数56.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295.892总投资万元20308.502.1建设投资万元15902.092.1.1工程费用万元13451.962.1.2工程建设其他
4、费用万元2074.522.1.3预备费万元375.612.2建设期利息万元202.732.3流动资金万元4203.683资金筹措万元20308.503.1自筹资金万元12033.953.2银行贷款万元8274.554营业收入万元357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28198.006利润总额万元7317.567净利润万元5488.178所得税万元1829.399增值税万元1536.9610税金及附加万元184.4411纳税总额万元3550.7912工业增加值万元12398.2813盈亏平衡点万元12315.65产值14回收期年5.60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0.96%所得税后
5、16财务净现值万元4763.10所得税后二、 产业环境分析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扩大有效需求,提高供给质量和水平,加强薄弱环节,壮大市场主体,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释放有效需求。立足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推动投资、消费、出口协同拉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导向,挖掘新常态下新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需求,扩大政府投资,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确保投资规模稳定增长。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力度,推进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投资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牵引作用。增加有效投资,着力补短板、强基础、调结构、
6、增后劲,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创新融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适应消费趋势变化,提升居民消费能力,稳定消费预期,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完善促进消费政策,释放住房、汽车等刚性消费需求,扩大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服务消费,培育信息、养老、物业等新的消费增长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创新消费方式,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优化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扩大农畜产品、纺织服装、机电冶金等优势产品出口,开拓能源、化工、汽车、电子产品等新的出口
7、市场,促进文化艺术、民族教育、蒙中医药等服务出口。实施优进优出战略,提升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附加值,培育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新优势。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建立境外资源开发加工基地,带动设备、材料、产品和服务出口。(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完善网络、提升质量的要求,建设适应发展需要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高等级公路建设,盟市、重点枢纽口岸、重要出区通道实现高速公路连通,旗县、工业园区实现一级公路连通,完善农村牧区路网和旅游路网,形成连接内外、覆盖城乡的公路交通运输网络。加快高速铁路建设,争取盟市所在地全部进入国家高速铁路网,建设贯
8、通自治区东西部的快速铁路大通道,打造蒙西、蒙东区域城际铁路网。完善航空运输网络,增加支线和通用机场布点。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加快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满足客货“零换乘”“无缝隙”运输要求。推进能源通道建设。加快特高压输电和油气外送通道建设,构建立体、高效、安全、便捷的能源输送通道。推动区内骨干电网智能化升级改造,开展区域微型电网试点。实施“气化内蒙古”工程,天然气管网基本覆盖旗县中心城镇。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发挥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防洪、灌溉、生态等综合效益。实施江河湖泊治理工程,提高防洪排涝综合减灾能力。实施水资源调配工程,推进黄河流域盟市间水权转换,促进
9、水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加强农田草牧场水利设施建设。推动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升级。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和无线局域网络全覆盖。推进“三网融合”,打造数字城市。加快云平台建设,扩大云计算服务与应用。(三)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农牧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必须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牧业现代化道路。坚持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土地草牧场确权登记,完善土
10、地草牧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农牧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培育农牧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村牧区集体产权权能。培养新型职业农牧民。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打造优势农牧业产业带。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促进农
11、业资源休养生息。发展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大力发展草产业,发展生态畜牧业,建设国家级肉牛肉羊优良畜种繁育示范基地,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养殖,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推进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开发农牧业多种功能,提高农牧业综合效益。支持乳肉绒龙头企业走向世界。推进农牧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健全从农田牧场到餐桌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现代农牧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绿色农畜产品营销体系。加强农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打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品牌。发展现代种业。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加强农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四)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工业是强区之基、兴区
12、之本。必须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延长资源型产业链条,发展非资源型产业,构建现代工业新体系。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精深加工水平。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煤炭行业横向整合兼并、纵向联合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煤电用一体化。顺应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趋势,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大力开发风能、太阳能发电,有序开发利用油气资源,鼓励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利用。推动现代煤化工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发展,沿油、气、烃、醇、苯方向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发展精细化工。推进冶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搞好粉煤灰综合利用,促进钢铁、有色金属生产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贯彻落实中国制造二二五,发展大
13、型煤炭机械设备、智能输变电设备、煤化工成套设备、节能环保设备、信息通讯设备制造业,推进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农牧业机械设备制造业改造升级,促进装备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壮大汽车制造业,引导配套零部件产业集群化发展,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壮大纺织服装、食品加工、陶瓷等产业。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节能环保、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云计算等新兴产业发展。以领军企业为主体,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技术和人才为支撑,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优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引导更多社会资本、
14、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向新兴产业。(五)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业繁荣发展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必须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重点,推动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融合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围绕全产业链整合优化,发展研发设计、融资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会展营销、广告创意和品牌策划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主导产业整体素质和产品附加值。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铁路、公路和节点城市,打造一批现代物流基地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把握消费个性化、多样化
15、特征,巩固传统服务业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发展远程教育、远程诊疗、数字休闲、智慧社区等新型服务模式,促进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提高旅游业附加值,促进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发展体育产业。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顺应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趋势,引导企业广泛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开展产品设计、客户定制、集成制造、市场营销、供应链管理、流程优化等服务活动,促进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培育一批规模化、品牌化的服务型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服务业集聚发展区,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完善支持服务业发
16、展的政策体系,放宽市场准入,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增强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围绕培育壮大大型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实施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形成若干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走“专、精、特、新”道路,培育形成一批有活力、能创新、善协作、带动就业强的中小企业集群,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创业政策扶持,打造创业创新平台,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红利。强化创业孵化服务,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
17、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形成多渠道、多元化资金投入方式。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培养创新型企业家。三、 双碳背景下海上风电规划超预期,大幅拉升风电材料需求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2020年下半年以来,风电行业受风电补贴政策影响,进入抢装的高景气状态,同时国家加快推进首批100GW风光大基地项目建设,大基地项目有望成为“十四五”期间风电发展的主力,风电行业发展潜力巨大。与此同时,海上风电相较于陆上风电优势显著,未来随着造价成本显著下降,将成为风电领域增长主力。海上风电财政补贴年底结束,21年我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量有望创新高。2020年
18、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文件提出,新增海上风电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在补贴年底结束背景下,我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量迎来增长高峰期,21年新增装机量有望创新高。各省“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目标纷纷出台。我国沿海省份如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纷纷出台“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和海上风电装机量目标。广东省计划到2021年底,全省海上风电累计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到2025
19、年底,力争达到1800万千瓦,在全国率先实现平价并网;山东省规划渤中、半岛北、半岛南三个基地累计1600万千瓦的风电基地,“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争取启动1000万千瓦;江苏省计划到2025年底,全省海上风电并网装机规模达到1400万千瓦,力争突破1500万千瓦;福建省将建设长乐外海、平海湾、漳浦六鳌等海上风电项目,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示范工程;浙江省计划“十四五”期间,全省海上风电力争新增装机容量450万千瓦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海南省计划建设海上风电开发示范项目300万千瓦,2025年实现投产规模约120万千瓦。根据各省政策目标统计,2021至2025年,我国新增海上风电装
20、机规模可达3470万千瓦。根据GWEC的数据,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海上风电装机量为998.99万千瓦,考虑各省新增装机量,2025年我国海上风电装机量可达4468.99万千瓦,五年CAGR为35%。从上游材料看,风电设备主要包括叶片、齿轮箱、电机、轴承等零部件,其中叶片是风力发电机的核心部件,起到捕捉风能的作用,直接影响着风能的转换率,成本约占总成本的22%。风电叶片材料主要由基体树脂、增强纤维、芯材(夹层材料)、粘接胶(结构胶)等构成,其成本占比分别为36%、28%、12%、11%。未来5年随着我国海上风电装机规模的高速增长,将会大幅带动碳纤维、基体树脂、芯材(夹层材料)、粘接胶(结构胶)
21、等风电材料需求。四、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
22、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五、 母公司与子公司(一)公司治理边界对于一个独立的公司来说,它具有自己独立的企业组织边界,即法人边界。其公司决策意志范围被限定在法人边界内,也就是说公司的权利、责任的配置以及治理活动不能超越其法人边界。从这个意义来说,一个独立的企业,其治理边界和法人边界是一致的。由于企业集团的复杂性,使得企业集团的治理活动可能超越本企业的组织边界,延伸到本企业以外,尤其是存在母子关系的企业集团中。在企业集团治理中,母公司与子
23、公司的关系是建立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基础之上的。在现实中,由于集团的复杂性及信息的不对称,子公司的行为存在着与母公司的意志背离的可能,由于母公司要对子公司的行为负责,所以,集团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实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另一方面,由于企业集团治理决定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行为控制,从而可能出现母公司出于自身的利益或整个集团的利益而损害子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子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的现象。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按照揭开公司面纱的原则,母子公司就要连带承担相应的责任。【阅读】法人人格的否认:揭开法人的面纱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使得将每个公司都看作独立法人的传统观点与企业集团构筑起来的商业王国
24、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因此,揭开公司的面纱理论在有限责任原则和企业集团这种大型经济组织现实之间找到一种相对的平衡,为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限制母子公司间的有限责任、解决母公司滥用权力行为所产生的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揭开法人的面纱原则在英美法系国家,揭开法人的面纱理论是法院用来处理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对子公司承担责任的重要方法。指当母公司滥用子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损害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时候,法院将抛开子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将子公司的行为视为隐蔽在子公司背后、具有实际支配能力的母公司行为,母公司将对子公司债权人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并不仅以投资额为限。有人对它的作用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即在分离实体论
25、的观点支配下,揭开公司面纱理论相当于一个安全阀,随时可以使法院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动用这种例外,揭开隔在母子公司之间法人面纱,对母公司施加债务责任。适用揭开法人面纱原则的行为界定A.规避契约义务行为第一,负有契约上特定的不作为义务的当事人,为回避这一义务而设立新公司,或利用旧公司掩盖其真实行为。第二,负有交易上巨额债务的母公司,往往通过抽逃资金或解散子公司或宣告子公司破产,再以原有的营业场所、董事会、顾主、从业人员等设立另一子公司,且经营目的也完全相同,以达到逃脱原来公司巨额债务之不当目的。第三,利用子公司对债权人进行诈欺以逃避合同。B.回避法律义务行为此行为是指受强制性法律规范制约的特定主体
26、,应承担作为或不作为之义务,但其利用新设子公司,人为地改变了强制性法律规范的适用前提,达到规避法律义务的真正目的,从而使法律规范本来的目的落空。例如,出租车行业为防止公司业务之不法行为可能导致的巨额赔偿,将本属于一体化的企业财产分散设立若干子公司,使每一子公司资产只达到法定的最低标准,并只投保最低限额的保险,因而难以补偿受害人之损失。或者利用子公司形式逃避税务责任、社会保险责任或其他法定义务。C.资产混同行为在单一公司情形下,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只有财产独立公司才能独立地对外承担责任。然而,在企业集团情形下,母公司在处理子公司的财产时就像处理自己的财产一样。虽然它们之间的资产关系在形式上是很清
27、晰的,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子公司处于母公司的实际控制当中,二者资产很容易混同,或者干脆在账目上混为一体。资产的混同很容易导致母公司的一些不法行为,如隐匿财产、非法移转财产、逃避债务和责任。D.资本不足行为公司在从事其经营活动时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源,以便对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失予以填补。一般而言,资本额是否适当,应以资本额是否足以清偿公司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所可能发生的债务为标准。该标准表明随着公司业务风险的增加,资本也应相应地增加,但对这一标准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则可以利用这一点,让子公司承担与其注册资本不匹配的业务活动,来转嫁经营风(二)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由于母公司与子
28、公司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不是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母公司不能像对待分公司一样对于公司实施行政命令的管理控制;当然它们也不是两个互不相干的企业,母公司按其持股额的大小及法定程序,通过子公司的股东大会或在子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中安排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或管理人员,达到控制子公司的目的。六、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权力的配置,一个极端是子公司可能仅仅为管理上的需要或基于一种长期发展的考虑,其董事会在治理上没有任何实权;另一个极端是子公司可能有很大的自主决策权,其董事会可以依据公司条例负责公司指挥、经营管理、监督和说明责任,母公司实际上像一个距离遥远的外部股东。在这两个极
29、端之间存在着广泛的选择范围,概括一下,我们可以把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行为归纳为三种:间接控制、直接控制、混合控制。至于采取哪一种行为有效率,取决于母公司的治理目的和子公司的资源禀赋及战略地位。(一)间接控制间接控制是指母公司只是通过子公司的董事会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控制,母公司的控制力仅在董事会这一层次体现出来。在这种模式中,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联系是董事会,母公司通过取得董事会的人数优势或表决优势继而取得控制权,在子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总经理和重要管理层人员的聘用上通过董事会起控制作用,在子公司的董事会中,来自母公司的董事均为非执行董事。其优势在于:由于母子公司之间完全以资本为纽带,使母公司的退
30、出或融资机制非常有效,子公司发展得好,母公司可以通过上市、重组等方式使子公司增设股东、增加资本,推动子公司发展,子公司发展不好,母公司也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将子公司出售以减少损失;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资本所有者,而产品经营权完全下放在子公司,这使得母公司可以完全专注于资本经营和宏观控制,有利于母公司的长远发展,减少管理成本,同时也减少了母子公司之间矛盾;由于子公司股东是多元化的,这使母公司可以选择一些与子公司业务方向有关的企业共同投资入股子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经营支持和帮助。在直接控制中,必须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监控,由于代表母公司的董事均为非执行董事,因此,加强对子公司财物的外部监控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
31、建立快速信息反馈渠道,母公司应通过派人进驻子公司,经常听取子公司的汇报,要求子公司定期书面报告等形式,增加子公司的信息来源渠道,并建立快速的反应机制,及时解决相应的问题。(二)直接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直接控制,就是指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均为来自母公司的执行董事,且由母公司董事会直接提名子公司的高管层,母公司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控制和管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人事、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控制。子公司的主要产品和经营方向由母公司指定,子公司的决策由母公司决定。其优点在于控制距离较短。由于实施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直接控制,使母公司的经营决策在子公司能够得到最迅速有效地实施;信息完全,控制反
32、馈及时。由于母公司的职能部门与子公司相应的职能部门的控制关系,使母公司能够及时得到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信息,并及时进行反馈控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得到母公司的直接支持,母公司能够最有效地调配各子公司的资源,协调各子公司之间的经营活动,对发挥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有良好的组织结构基础。运用直接控制机制时应处理好母子公司集权与分权的关系,母公司应着重于宏观决策,研究制定公司的总目标、总方针、总政策,将业务经营权下放到子公司,同时要完善对子公司管理层的激励机制,使子公司管理层能够与母公司保持目标一致,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三)混合控制混合控制是指母公司让子公司的管理层人员参股子公司成为子公司的股东,
33、子公司的管理层人员进入子公司的股东会及董事会等决策机构,这样,母公司与子公司的管理层人员在经营决策及子公司的经营总目标制订方面共同进行研究决策。子公司的董事会为母公司与子公司管理层相互协商共同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机制,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在董事会上作出决定,由子公司的管理层人员负责实施,子公司的信息可以及时反馈到董事会。其优点在于:子公司的管理层人员参股子公司,成为子公司资产的所有者,母公司与子公司管理层人员的目标完全一致,子公司管理层人员通过股份分红取得相应的收益,使子公司管理层人员有强大的动力全力投入子公司的经营;子公司管理层人员同时也是子公司的资产所有者,使子公司的盈亏与之切身相关有效地避免了
34、“内部人控制”的现象;由于子公司管理层人员参股子公司,促使他们专注于子公司的长远目标和发展潜力,而非追求短期利益,这对于子公司的长远发展有积极的意义。运用混合控制应特别注重培育子公司董事会和谐的气氛,协调子公司管理层人员与母公司董事人员目标的一致性,防止子公司各自为阵,对母公司整体利益漠不关心,同时,应注意协调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使子公司之间能互相协作,共同关注母公司发展,发挥整体优势。(四)比较及使用范围上述三种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各有其优缺点,特点也各自不同。所以,有必要将三种控制机制详细地加以比较。不同的控制机制必须要结合不同的组织结构、组织规模及经营战略。对于间接机制更适用于实施多元化
35、战略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直接控制机制比较适用于产业型集团或实行集中化经营的集团;混合控制机制常常适用于高科技企业集团,因为在高科技企业集团中,子公司的学习能力对母公司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七、 企业集团治理与企业治理的异同由于企业集团是由法律地位相互独立的多个法人组成的群体,这就必然带来不同企业法人,不同层次的责、权、利关系的管理、控制、协调问题。因此,企业集团治理比一般公司治理要复杂得多,其组织结构也是多层次的。企业集团作为一种大型的企业联合体,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机制,以保证其有效运作。这种有效性首先要求企业集团的每一个成员企业解决好自身内部的治理问题,协调好出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就这一
36、点来说,企业集团的治理与一般公司的治理有相同的一面。一般公司治理中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及其相互关系,外部力量(政府、市场、社区等)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企业集团的治理同样适用,特别是对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母公司、集团公司或总部)来讲,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其次,要求协调好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发挥集团的整体功能。由于企业集团是多个法人企业的联合体,各有其独立的财产和利益如何将这些独立的企业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减少相互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关系到企业集团的运作效率,甚至能否生存。一般企业的有效运作,虽然也要处理好与其供应商、用户、上下游企业及其他交易
37、伙伴的关系,但这种关系不像企业集团那样重要。因为一般的单位企业主要领先市场方式处理与其他企业间的关系,交易对象的选择具有很大的余地和灵活性,交易关系可能是短期的或一次性的。因此,不一定要想方设法以致舍弃短期利益与所选定的交易对象建立长期交易和合作关系。而企业集团则不一样,如果处理不好与既定企业的关系,相互之间貌合神离,各打自己的算盘,不积极与其他成员企业合作或考虑集团整体的利益,互相猜疑、刁难、设置障碍,就会加大集团的运作成本,降低效率,以致引起集团形同虚设甚至不如单体企业的效率,最终丧失存在的价值而走向解体。可见,相对于一般的公司治理,企业集团治理的最大差别就是要设计一套控制、协调、激励和约
38、束机制,处理好企业之间的关系。这就要求集团的核心企业发挥特有的功能,通过建立资本、人事、技术、组织、业务联系等纽带,将相关企业紧密联系在自己的周围。核心企业要将对成员企业的控制和协调,融于对成员企业自身的治理中,并通过成员企业的治理机制,在解决其内部的代理问题的同时,协调与其他成员企业间的关系,降低企业的市场交易费用及组织内部的协调费用。其中对于紧密层企业的控制和协调,主要通过其内、外部治理机制的方法来进行。即核心企业一方面通过持有紧密层企业的控股权,借助紧密层企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对其高层管理者进行监控,使这些运作条例企业及集团整体的需要。另一方面通过让这些企业拥有的独立法人
39、地位和独立财产,实现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对其的外部治理,对企业及其经营提供高强度的市场激励和约束。对于与其关系不太紧密的其他企业,主要利用市场的外部治理和长期契约纽带,以稳定与这些企业的业务和技术协作,对于集团内每个层次的企业,核心企业要发挥控制、协调功能只是对于不同层次的企业,采用的方式不同。由此可见,企业集团的治理不仅要解决企业内部的代理问题,还要解决企业间的交易费用问题,而且这两个问题不是分开来单独解决,建立各自的机构、机制和程序,而是将解决成员企业间交易费用问题的主要意图贯穿在公司治理的机制中,从而在企业集团的治理中,同时解决企业运作中遇到的代理问题及交易费用的问题。一般公司治
40、理和企业集团治理的异同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相同性主要表现在:企业集团内部的企业,特别是公司制企业也面临着与一般公司一样的代理问题,因此二者在解决代理问题上的目的、程序、治理机制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般的公司治理着重解决代理问题,企业集团除此之外还要解决成员企业之间的交易费用问题。一般企业的治理从广义上说也包括企业间关系的治理,但对于这样的企业来说,不与既定企业建立和维持稳定的关系,并不影响其存在;而对企业集团治理来讲,不与既定企业建立稳定的关系,就不会形成企业集团,协调不好这种关系也将极大地影响企业集团的效率甚至生存。在处理企业间关系上,一般企业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不存在控制与被
41、控制、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企业集团由于存在着资本、人事、技术、组织等联结纽带,有其控制和协调中心,从而在企业间关系上出现了控制与被控制、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在股权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构成、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外部市场治理等方面,企业集团也与一般公司存在较大差别,从而使同一治理机制在一般公司和企业集团作用力度和方式上出现差异。八、 企业集团治理定义与目标治理机制的本质在于对事后租金的讨价还价,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提出公司是一组契约关系,缔约主体包括股东、供应商、顾客以及公司的经营者等,在缔约方之间要针对准租金的分配而进行的各种约束性的机制设计。集团治理则是在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之间进行
42、的关于准租金分配的机制设计,来协调企业间的关系,以更好地实现企业间交易。换言之,集团治理是指一组连接并规范企业集团所有者、董事会、经营者、员工及其他利益关联者彼此间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安排。企业集团的实质就是为了共同的利益而将若干独立的法人企业纳入到统一管理体制下,使若干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服从于来自其他企业的控制力量。这种管理体制作用的结果是,单一企业内部的利益平衡机制被打破,遭受一定的利益损失,而母公司因为统一的整合和战略管理获得了更大的收益。在这种利益得失的冲突之中,建立起为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机制是一种必然要求。公司治理的实质就是通过一系列合理的制度安排,实现企业的战略决策,从而满足企业所有
43、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追求。对于企业集团来说,作为治理主体的利益相关者为数众多,不仅包括母公司的股东、债权人、供应商等,而且包括子公司的治理主体。在企业集团治理中,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凭借其资产所有权对子公司进行治理因此子公司的行为要体现母公司的决策意志。综上分析,企业集团治理的目标是,建立能够平衡企业集团各个治理主体的利益,维护企业集团成员的长期有效合作,实现集团长远战略目标的机制。由于母公司的战略核心地位,企业集团治理的首要目标就是设计能够保证母公司对子公司实现有效控制的制度安排,从而能够克服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集团的复杂性和信息的不对称而造成子公司行为违背母公司的缺陷。当然,企业集团的这种制
44、度安排也要能够充分保护子公司及其治理主体的利益,尽量减少和避免母公司处于自身的利益考虑,利用其对子公司的控制之便,侵害子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九、 法人治理(一)股东权利及义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股东为单位的,股东单位内部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事项的决策有相关规定的,公司不得以股东单位决策程序取代公司的决策程序,公司应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确定决策程序。股东单位可自行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由其代表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参与公司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与决策。1、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45、:(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2、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但相关信息及资料涉及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的情况除外。3、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
46、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4、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5、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
47、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6、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如果存在股东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应分配的红利,以偿还被其占用或者转移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控股股东发生上述情况时,公司应立即申请司法系统冻结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控股股东若不能以现金清偿占用或转移的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公司应通过变现司法冻结的股份清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安全的法定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董事会对于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解除聘职,对于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应当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公司还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7、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及其他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