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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物业管理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业主管理委员会第 14 页 共 14 页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委托方):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码:电话: 职务: 邮码:电话: 职务: 为加强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一)甲方将位于区路的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二)管理事项包括:1. 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2. 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
2、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3. 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4. 公共生活秩序;5. 文娱活动场所;6. 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7. 车辆行驶及停泊;8. 物业档案管理;9. 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 月日止。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 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2. 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3. 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
3、面积的 0.5%)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4. 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5. 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7.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8. 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9.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
4、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10. 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11. 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 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3. 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4. 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
5、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5. 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6. 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7. 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8. 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9. 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10. 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11
6、. 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万元,合理支出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第六条风险抵押(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风险抵押金。(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
7、,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七条奖罚措施(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奖励乙方。(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
8、责任。(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至元的罚款, 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 须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第九条其他事项(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
9、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委托物业管理合同范本(二)委托物业管理合同(样式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 33 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 地 面 积 : 平 方 米 ;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其 中 住
10、 宅 : 平 方 米 ;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 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3.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
11、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4.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5.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6. 交通、行驶及停泊。7.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管责任)。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9.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10.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2.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
12、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3.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 。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项使用:无偿
13、使用。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 。),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8. 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9.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10. 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2. 遵照国家
14、、地方物业管理服务 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 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 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 不服务或多 少服务。3. 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4. 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5.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6. 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7. 至少每 3
15、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8.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9. 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10. 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1.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12. 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第六条:管理目标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
16、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支付期限:;方式:;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项执行: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按每年的幅度上调;按每年的幅度下调;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
17、涨跌幅度调整;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5. 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6. 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由乙方承担;在费 用 中 支 付 ;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元;第八条:奖惩措施1. 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 对乙方进行奖励;2. 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
18、处罚:3. 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2.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3.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
19、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4.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委员会依法裁决。5.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6.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代表: 年月日法人代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