钼铁现代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分析【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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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钼铁现代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分析钼铁现代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分析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2二、 必要性分析4三、 公司的组织机构实行“三权分立”原则5四、 正确处理“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7五、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9六、 股东的资格及权利12七、 项目基本情况14八、 SWOT分析说明17九、 法人治理23十、 项目风险分析35项目风险对策37(一)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37本项目的建设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承包商,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建设投资和设备采购成本。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选择项目监理,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降低项目造价。建成投入运营后,加强管理降低
2、生产成本,构成较大的价格变动空间,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38一、 产业环境分析预计全省生产总值增长7.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6%,进出口总额增长7%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3%。粮食总产达810.8亿斤,实现“十六连丰”。新增减税降费813.6亿元,财政收入增长6.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7%。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十三五”规划经济总量目标提前一年实现。当前,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我省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依然严峻,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做足做好应对更加困难局面的准备。同时更应当看到,安徽
3、创新活跃强劲、制造特色鲜明、生态资源良好、内陆腹地广阔,在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等方面,都拥有许多重大机遇,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战胜各种风险挑战,保持好的发展势头。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7.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财政收入增长保持上年水平,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以上,现行标准下剩余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单位生产
4、总值能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非调质钢是在中碳锰钢的基础上加入钒、钛、铌微合金化元素生产出的钢种。非调质钢的强度和韧性高,在锻后或轧制后无须进行调质处理,其力学性能就能达到或接近调制钢水平,综合力学性能优,可以用于中大尺寸的部件如机轴、泵轴、油缸活塞杆、减速机轴、水泵轴、电机轴等产品的制造领域,需求持续扩大。非调质钢具有硬度均匀、机械性能好、疲劳寿命长等优点,并且,相较于调质钢,非调质钢还具有制造成本低、制造周期短、能源消耗低等优势,是性能优异、低碳环保的一种钢材,符合我国制造业节能减排、提质增效的发展趋势,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我国非调质钢行业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起步
5、,生产能力与生产技术不断进步,现阶段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2012-2018年,我国非调质钢产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6%,初步估算2019年产量将超过90万吨;市场需求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3%,初步估算2019年将超过110万吨。我国非调质钢市场需求量大于行业总产量。汽车工业是非调质钢的主要应用市场,2018年其需求占比达到85%左右。非调质钢可用于发动机曲轴、前轴、转向节、连接杆、轮毂、万向节等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可以减轻汽车重量,达到轻量化要求。2018-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下滑,对我国非调质钢行业发展造成影响,但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较低,未来汽车市场仍有较大增长空间,且汽车轻
6、量化发展成为趋势,非调质钢在整车上的应用比例将持续攀升,有利于我国非调质钢行业长久发展。虽然我国非调质钢行业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依然存在质量稳定性与一致性较差、成本控制能力较弱、产量供不应求等问题,特别是在高切削加工性、高疲劳性等高端非调质钢制造领域,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无法满足市场不断增长的质与量的需求,特别是无法满足汽车工业品质化、轻量化要求,在汽车工业中应用比例依然偏低。随着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市场对高性能材料的需求不断增长,而我国非调质钢产品在产量、质量、可应用范围等方面无法满足国内市场需求,高端产品对外依赖度大。非调质钢符合我国制造业节能减排、提质增效的发展趋势,
7、且产品综合性能优异,未来市场前景广阔,现阶段行业发展的重心是,规范产品标准、提升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品质,向高质量方向进步。二、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三、 公司的组织机构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体现公司的组织意志,从事经营和管理职能的机构。按照公司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立的原则,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由权力机构
8、、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三部分组成。这里所说的公司组织机构,同公司的机关或部门不同,后者是公司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的机构,如公司的财务部、公关部、技术开发部、人事部等。公司机构采取三权分立的原则,是由公司的“公众公司”的性质所决定的。由于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有众多的投资者,因此,公司的组织设置必须遵循如下宗旨:(1)充分反映全体股东的意志,体现民主管理原则;(2)提高资本的经营效益,实行两权分离原则,提高资本的经营效益;(3)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的权益,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依照上述宗旨,股份公司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步构建起三权分立的组织机构。这种权力机构的设置,同民主的
9、政治制度的三权分立体制,在原则上和制度安排上都有相似之处。1.公司的权力机构一股东会。公司的权力机构是决定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机构,一般是股东会。公司法第3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第66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职权。第10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通过和修改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审批公司报告、公司的改组和终止清算等等,都要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会表决时,实行“一股一票”的原则
10、。2.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公司的执行机构是负责贯彻执行公司权力机构通过的决议,具体管理公司的日常活动的机构,包括董事会和经理。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要对股东会负责。公司法还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经理一职,因此,经理不仅是一种职务,也是一个机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3.公司的监督机构一监事会。公司的监督机构是监事会或监察人,是代表股东对公司执行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有些国家的公司法没有规定必须设立监事会,如美国的标准公司法,这样的公司结构称为“一元结构”,公司法规定必须设立监事会的称为“二元结构”。我国公
11、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要设监事会,小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要有监事人;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立监事会。四、 正确处理“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我国的公司法针对我国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的现实情况,对公司的组织机构还作了一些特殊的规定,明确了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在公司中的地位。新公司法第18条规定: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职工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
12、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与原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对工会和职代会的组织依据和权利范围的规定,要明确多了。特别是提出了职代会只是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方式,而并不是一些企业必须设立的组织形式,这点应值得注意。新公司法第19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这样,就出现了如何处理好“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问题。所谓“新三会”是指股东会、董事会和执委会(或经理),这是世界各国的公司制度中都具有的公
13、司治理机关;而“老三会”指的是党委会、工会、职代会,除了工会是国外企业所共有的外,党委会和职代会则是中国特有的组织。新、老“三会”的关系处理不好,不仅会造成机构臃肿,还会造成互相扯皮、影响效率。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项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决定还指出,要发挥工会和职
14、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由此可见,“老三会”的职责主要是起政治核心、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这与“新三会”的职能是明显不同的,因而可以将它们很好地结合起来。决定中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经理阶层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可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决策、监事会有效监督的作用。党组织按照党章、工会和职代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这样,就可以较好地解决“老三会”与“新三会”,特别是
15、董事会与党委会之间的矛盾,变“分力”为“合力”,理顺劳动关系,依法平等协商,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高效有序的现代企业制度。五、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一)股东大会的性质和类型股东大会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性质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1)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都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方可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要对股东大会负责;(2)股东大会只是股东或公司意向决策的场所,而不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机构,它对外不能代表公司签订协议,对内不能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股东临时会。股东年会也称
16、股东常会,是按公司法的规定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终结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它每年召开一次,可以对股东大会所享有的各项职权进行表决。股东临时会,即在公司认为必要时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股东临时会因其召集的根据不同,有强制召开和任意召开之分。强制召开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召开的股东会议,如董事人数不足2/3,或者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股本的1/3时。任意召开的股东临时会议通常由董事会、监事会或者有符合法定数量投票权的股东(我国规定为10%以上)要求召开。股东临时会只能按会议通知的内容进行决议。(二)股东大会的职权根据新公司法第38.条和第100条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17、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属于董事会。董事会在决定召集股东大会时,必须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前20日以前、临时股东会应于15日以前通知各股东。召开股东年会的通知,必须对会议
18、议程做出详细的说明,使股东能够决定是否出席会议。对于改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解散或合并等事项,通知应特别加以说明。召开股东临时会的通知,应载明召集的事由,股东临时会不能对未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按照公司法,所有的股东都有出席股东大会并进行表决的权利;不能或不想参加股东会议的股东,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由其他股东代表行使权力。股东表决时,采取“一股一票”的原则。为了防止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有些国家允许对大股东的股份表决权做出限制性的规定。同时,在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时,允许采取“累积投票制”,即将股东的投票权与候选人人数相乘,然后投给一名候选人,这样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19、法第106条指出:“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大会决议可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以简单多数(参加会议有效投票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应为绝对多数(投票权的2/3或3/4以上)通过。我国公司法第104条规定:“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六、 股东的资格及权利(一)股东的含义及资格
20、股东是公司股份的持有人,也就是公司资本的出资人、所有者。投资者可以通过直接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也可以通过在证券市场上购买公司股票而成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股东的资格在一般情况下没有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国家都可以依法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但也有些特殊的限制需要说明:(1)发起人股东如果是自然人,他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不得作为发起人;(2)非法人团体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团法人,不能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3)公司不得持有术公司的股份;(4)外国人和大陆境外华人购买境内公司的股份有
21、特殊的规定,如对A股和B股持有人所做的特别规定。(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对于股东权益的性质,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一是集合体说,认为股东权是集合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各种权利及义务的集合体;二是社员权说,认为股东之间类似于社员关系,对公司共同所有并承担义务,社员权属于单一的所有权;三是新债权说,认为随着股权的分散化,绝大多数股东购买股份只是为了取得利益分配权。产权经济学家阿尔奇安,通过所有权与控制权,将股东的权利与经营者的权利区分开来。他认为,当企业专用资源决策权与这些资源的市场价值实现结果的自愿分离,附加到股份的可转让性上时,就可以使从事管理活动但不必承担经营风险的经理阶层出现。这样,产权
22、要素所具有的自愿的可分割性和可转让性,可以实现两种有益的专业化:“(1)行使有关资源使用的决策权;(2)承担市场或交换价值实现的结果。前者往往被称为控制权,后者则被称为所有权。”我国现行文件将股东权解释为“出资者所有权”,这同上述观点基本是一致的。股东的具体权利包括:(1)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2)对公司股份的转让权;(3)公司利润的分配请求权;(4)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5)对公司账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审查权;(6)对公司的质询权。股东的义务包括:遵守公司章程、缴纳股款、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等等。七、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x投资管理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
23、址位于xxx(待定)。(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待定),占地面积约22.00亩。(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五)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8731.0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784.8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71%;建设期利息89.7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3%;流动资金1856.4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26%。(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731.04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投资管理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5066.62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3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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