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税收概述.-整套课件完整版ppt教学教程最全电子讲义教案(最新).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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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第一章 税收概述税收概述1税收的起源税收的起源税收起源于奴隶社会。2、税收的概念、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定标准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人无偿取得财政收人的-种特定分配形式。社会剩余产品和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基本前提基本前提。3、税收的特征、税收的特征A、强制性强制性。B、无偿性。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税收“三性”的核心。C、固定性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包括征收比例的固定性。课税对象、征收比例或数额等制定公布后,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不变。二、税收的作用和法律关系二、税收的作用和法律关系(一)、税收作用(一)、税收作
2、用1、税收具有资源配置的作用。2、税收具有收人再分配的作用。3、税收具有稳定经济的作用。4、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二)、(二)、税收原则税收原则一是效率原则,二是公平原则。三、税法三、税法1.税法的概念所谓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税收法律制度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主体。1)征税主体。征税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征税权利
3、的一方当事人,即税务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2)纳税主体。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2)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客观对象。3 税收法律关系内容。税收法律关系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内容,3 税法的制定税法的制定参与税收立法和政策制定的机关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3税税 收收 制制 度度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指一个国家在其税
4、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税收分配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3.1、税种的分类、税种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分类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五大类型。1)流转税类。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流转税是我国税制体系中的主体税种,其中叉以增值税为主。2)所得税类。如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3)资源税类。如资源税等。4)财产税类。如房产税、契税等。5)行为税类。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船舶吨税、屠宰税等。(2)按管理和使用权限不同分类按管理和使用权限不同分类按管理和使用
5、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税。属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地方税。属于地放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的共同收入,由中央、地方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税收收入,目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增值税。(3)按计税依据不同分类按计税依据计税依据的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从价税和从量税。1)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价格为计税依据,其应纳税额随商品价格的变化而变化。2)从量税是以征税数量的对象的数量、重量、体积等作为计税依据,其课税数额与征税对象数量相关而与价格无关。(4)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按税
6、负能否转嫁转嫁,可分为直接直接税和间接税税和间接税.1)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负担,不宜转嫁的税种。2)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种,一般情况下各种商品的课税均属于间接税。5)按税法的功能作用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两类。税收实体法是指确定的税种立法,具体规定了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内容。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具体规定了税收征收管理、纳税程序、发票管理、税务争议处理等内容。1.3.2、税法要素、税法要素1、征税人征税人。征税人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和其他征收机关。征税人一般是税务
7、机关,关税的征税人是海关。耕地占用税的征税人是财政部门。2、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3、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纳税的客体,。不同的征税对象又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4、税目。税目是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税的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5、税率。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计税金额(或数量单位)之间的比例,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名义税率名义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金额(或数量单位)的比例;实际税率实际税率是实际缴纳税额与实际计税金额(或数量单位)的比例。(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按同一个比例
8、征税的税率。税率本身是应纳税额与计税金额之间的比例。(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太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即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采取百分比的形式。6、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依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一般有两种:一是从价计征,是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体积、数量为计税依据。7、纳税环节。商品流转过程中,包括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货物进出口、农产品采购或发运、商业批发、商业零售等在内的各个环节,具体被确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就是纳税环节。8、纳税期限。纳税
9、期限是指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时间。(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9、减免税。减税是指对应征税款减少征收一部分。免税是对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全部免除。(1)税基式减免,是直接通过缩小计税依据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起征点也称征税起点。是指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2)税率式减免,是指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3)税额式减免,是指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直接减少
10、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等。10、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一般包括违法行为和因违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两部分内容。(1)偷税(逃税偷税(逃税)偷税是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法规定,用欺骗、隐瞒等方式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例如,仿造、涂改、销毁帐簿和票据;少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及经营利润等。偷税也称为逃税。漏税是指由于不了解税法和其他规定而少缴、未缴税款的行为。显然它与偷(逃)税的主要区别是故意还是无意,但客观上都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2)欠税欠税欠税即拖欠税款,简单地说就是纳税人知道纳税期限而没有按时纳税的行为。
11、(3)骗税骗税骗税是纳税人用欺骗手段获得国家税收优惠的行为。(4)抗税抗税抗税是纳税人公然抗拒税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第二章 纳税人纳税实务操作的基本工作内容制作人:柳智英一、税务登记管理(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简介1我国的税收管理是依据税收征管法进行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2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进行征收管理。(二)、税务登记的含义及种类1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2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应税收入
12、、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3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三)、开业登记1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2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外,都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4、纳税人应提供资料5、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
13、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6、工作标准和要求(1)、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2)、税务登记证件只限纳税人本人使用。(3)、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1)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理停业、歇业;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二、发票管理(一)、发票的概念、分类及种类1、定义,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2、特征:合
14、法性(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真实性、时效性、共享性、传递性3、作用:原始证明、税务稽查的重要凭据4、发票的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业发票 5、普通发票联次: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抵扣联、发票联、记账联2.作用:财务收支凭证、原始凭证、合法证明、法定凭证关键性作用。3.印制主体:国家税务总局制订4.领用主体: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三、增值税专用发票1.增值税专用发票概念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一般纳税人的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
15、或提供应税劳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商业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万元以下的。不符合其条件的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既可领用专用发票,又可领用普通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符合规定条件,需开具专用发票的,由当地主管税务所代开。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不满足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6.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持有资料:(1)首次领购发票先办理专用发票领购簿:1)领取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2)盖有“一般纳税人确认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16、3)经办人身份证明4)单位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5)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2)首次领购电脑版专用发票还应提供资料:1)电子计算机设备配置及有关专业电子计算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情况。2)通过电子计算机开具的专用发票和按月填报专用发票使用,抵扣明细表的模拟样张。7.专用发票开具要求8.专用发票存根联、抵扣联应当保存5年,期满报经国税机关查验后,方可销毁。四、普通发票1.领用主体: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2.分类:行业发票(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某一项目专用发票(广告
17、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3.普通发票的领购程序和要求:五、纳税申报(一)、纳税申报的对象1依法已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依法已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纳税人 2按规定不需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按规定不需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务登记,以及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主要包括: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和只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3扣缴义务人和国家税务机关确定的委托代征人(二)、纳税申报的内容 在申报期内无论有无收入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填报申报表并附送有关资料;享受减、免税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也应办理纳税申报。(三)、纳税申报的要求报送下列有
18、关证件、资料: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5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四)、纳税申报的方式1直接申报 数据电文申报2邮寄申报4.“简易申报”5.简并征期 五、税款征收(一)、税款征收的原则1.税务机关是税款征收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2.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3.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或者摊派税款。4.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 5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
19、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7税款优先(1)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6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二)、税款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它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大、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规模较大、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税款,如实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查定征收查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原材料耗用情况等因素,查实核定其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应税产品的数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适用于会计账册不健全、生
20、产不稳定会计账册不健全、生产不稳定的从事产品生产的纳税人。3查验征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价格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4定期定额征收对营业额和所得额难以计算准确的小型工商户,经其自报评议,由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其一定期限内的营业额、利润额,按照核定的营业额、利润额确定应纳税款的方式.(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暂缓建账可以不设置账簿或暂缓建账的小型纳税人。)5代扣代缴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
21、缴税款义务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方式。其目的是对零星分期、不易控零星分期、不易控制制的税源实行源泉控制。如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其扣缴义务人为支付个人所得的单位。6代收代缴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收取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适用于税税收网络覆盖不到或很难控制的领收网络覆盖不到或很难控制的领域,如受托加工应缴消费税的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7委托代征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
22、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8 其他征收方式如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等。(三)、核定应纳税额1核定应纳税额的对象(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7)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
23、人。2核定应纳税额的方式(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收入额和利润率核定;(2)按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四).延期缴纳税款的制度1申请延期缴纳的条件: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一是不可抗力导致较大损失,生产经营发生困难;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后,不足以缴纳税款;2申请时应注意的问题(1)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税务机关20日内作出决定)(2)有权批准的税务机关:经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审批;(3)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个月,
24、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4)批准延期内免交滞纳金免交滞纳金;09-2月-23 第三章 投资创建环节应纳税费09-2月-23知识目标知识目标1、掌握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的基本计算和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制。2、了解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的基本概念。09-2月-23印花税09-2月-23内容提要内容提要3.1.1 印花税概述3.1.2 印花税的计算3.1.3 印花税的缴纳与申报表填制3.1.4 印花税的账务处理3.1.5 印花税的优惠09-2月-231、印花税的概念 印花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5、。2、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3、征税范围(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3.1.1 印花税概述09-2月-23 1.税率 现行印花税实行的比例税率有四档,即:千分之一,万分之五,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另外,规定其他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2.计算公式适用于比例税的应说凭证,以凭证所记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比例税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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