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全套电子课件完整版ppt整本书电子教案最全教学教程整套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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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 法 第一章第一章 税收导论税收导论第一节第一节 税收的本质税收的本质一、有关税收本质的各种学说一、有关税收本质的各种学说1.社会契约论2.凯恩斯主义3.交换说4.公共需要论5.马克思主义二、税收本质分析二、税收本质分析 1.资本主义国家税收的本质 资本主义国家税收,是资本主义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其国家(政府)机器赖以存在并实现一切职能的物质基础。2.我国社会主义税收本质 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是国家筹集社会主义建设资金的工具,是为广大居民利益服务的,体现了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第二节第二节 税收的内涵、特征和作用税收的内涵、特征和作用一、税收的内涵一、税收的
2、内涵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二、税收的特征二、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2.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3.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即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计价办法和期
3、限等,都是税收法令预先规定了的,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试用期间,是一种固定的连续收入。三、税收的作用三、税收的作用(一)西方国家税收作用的变迁1.亚当斯密时期2.瓦格纳时期3.凯恩斯时期4.萨繆尔时期5.斯蒂格利茨时期(二)我国不同时期的税收作用1.新中国成立之初2.社会主义过渡时期3.计划经济时期(三)当前条件下我国税收的作用1.税收是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2.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3.税收还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第三节第三节 税收的原则税收的原则一、财政原则一、财政原则 税收的财政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国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变革,都必须有利于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亦即保证国家各方面支出的需要。自国
4、家产生以来,税收一直是财政收入的基本来源。二、公平原则二、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确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则。三、效率原则三、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讲求效率,遵循效率原则。四、适度原则四、适度原则 税收适度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兼顾需要与可能,做到取之有度。五、法治原则五、法治原则 税收的法治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以法律为依据,依法治税。第四节第四节 税收的要素税收的要素一、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
5、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每种税收都有各自的纳税人。二、征税对象二、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是课税的客体,指每个税种征税的标的物。是税收分类的主要依据,也是税收制度的首要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体现出不同税种课税的基本范围和界限,而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征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三、税基和税率三、税基和税率(一)税基(一)税基 税基是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包括实物量和价值量两类。前者如土地的亩数、房屋的间数、车船的辆数及吨位数等。后者如商品的销售收入金额及个人及企业的所得额等。(二)税率(二)税率 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关系,是指课税的尺度。我国现行税率可分三种:比例税率、
6、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1.比例税率 实行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2.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是按照课税对象规定征收比例,而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所以又称为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3.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和依据的不同,又分以下几种:(1)全额累进税率(2)全率累进税率(3)超额累进税率(4)超率累进税率4.优惠税率 优惠税率是对合乎规定的企业课以较一般更低的税率。其适用的范围,可视实际需要而
7、予以伸缩。5.免税率 免税率亦称“税率为零”,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个特定环节上的课税对象,以零表示的税率。四、纳税环节四、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课税客体在运动过程的诸环节中依税法规定应该纳税的环节。五、纳税期限五、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六、税收优惠六、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就是指为了配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在税收方面相应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七、违章处理七、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对有违反税法行为的纳税人采取的惩罚措施。违章处理是税收强制性在税收
8、制度中的体现,纳税人必须按期足额的缴纳税款,凡有拖欠税款、逾期不缴税、偷税逃税等违反税法行为的,都应受到制裁(包括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制裁等)。第五节第五节 中国的税收制度中国的税收制度一、一、1949-1978年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制年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制度度1.1950年新中国税收制度的建立 2.1953年工商税制的修订3.1958年的工商税制改革4.1973年的税制简并二、二、19781993年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年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制度税收制度 1.涉外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2.国营企业两步利改税三、三、1994年至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年至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
9、制度改革下的税收制度改革1.流转税改革2.企业所得税改革3.个人所得税改革4.其他税种的改革第六节第六节 税收的分类税收的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类1.对流转额的征税 对流转额的征税简称流转税,或商品和劳务税。2.对所得额的征税 对所得额的征税简称所得税。3.对资源的征税 对资源的征税是对开发、利用和占有国有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4.对财产的征税 对财产的征税是对纳税人所拥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税。5.对行为的征税 对行为的征税也称行为税,它一般是指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收。二、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二、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 税收按其
10、管理和使用权限划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这是在分级财政体制下的一种重要的分类方法。通过这种划分,可以使各级财政有相应的收入来源和一定范围的税收管理权限,从而有利于调动各级财政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一级财政的任务。一般的作法是,将税源集中、收入大、涉及面广,而由全国统一立法和统一管理的税种,划作中央税。一些与地方经济联系紧密,税源比较分散的税种,列为地方税。一些既能兼顾中央和地方经济利益,又有利于调动地方组织收入积极性的税种,列为中央地方共享税。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凡税收构成价格组成部分的
11、税收称为价内税;凡税收是价格之外的附加额的税收称为价外税。四、按税负是否易于转嫁分类四、按税负是否易于转嫁分类 税收按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分,可分为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为直接税;可以由纳税人转嫁给负税人的税收为间接税,即负税人通过纳税人间接缴纳的税收。五、按计税标准分类五、按计税标准分类 税收按其计税依据的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值量为标准计算征收的税收。从量税,是按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采用固定税额征收的税收。第七节第七节 税制结构税制结构一、税制结构模式一、税制结构模式(一)以商品和劳务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 1.以一般商品和
12、劳务税为主体2.以选择性商品和劳务税为主体(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 1.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2.以企业所得税为主体3.以社会保障税为主体(三)商品劳务税和所得税双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 双主体税制结构模式,是指在整个税制体系中,商品劳务税和所得税占有相近比重,在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方面共同起着主导作用。二、发达国家税制结构二、发达国家税制结构1.发达国家较高的人均收入水平为普遍课征个人所得税提供了基本条件。2.发达国家经济的高度货币化及其社会城市化程度为个人所得税的课征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社会条件。3.发达国家较为健全的司法体制以及先进的税收征管系统为个人所得税的课征提供了现实条件。三、发展中国
13、家税收结构三、发展中国家税收结构1.商品课税2.所得课税3.资源课税4.财产课税5.行为课税四、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四、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第一个阶段是建国初期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第二阶段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1994年税制改革以前。第三阶段1994年税制改革后形成的现行税制结构。五、调整和完善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的设想五、调整和完善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的设想(一)进一步完善以增值税为主、消费税为辅的流转税体系1.一是完善增值税制度2.调整消费税制度(二)逐步完善所得税制1.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2.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三)完善财产税体系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财富累积量的加大,我国应尽快出台遗
14、产税与赠与税,以增加财政收入,调节代际之间的收入差距。复习思考题复习思考题一、名词一、名词税收、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基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优惠税率、免税率、纳税期限、税收优惠、税制结构二、问题二、问题1.税收的特征2.税收的作用3.税收的原则4.税收的要素5.税收的分类6.税收的本质第二章第二章 增值税增值税第一节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概述一、增值税的概念及特征一、增值税的概念及特征(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二、增值税的特征1.多环节征税、税
15、基广泛。2.实行税款抵扣制度。3.采用了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是纳税人享受税款抵扣的合法凭证。4.在生产、流通的征税环节中享受免税,意味着丧失增值税税款的抵扣权,同时要负担以前环节的已征税款。5.增值税可以对某些商品采用零税率的办法,实行彻底的免税。二、增值税的类型二、增值税的类型1.生产型增值税 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只允许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已纳税款,而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税款的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后的余额为税基。2.收入型增值税 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除扣除中间产品已纳税款,还允许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
16、所含税金。收入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与固定资产折旧额后的余额为税基。3.消费型增值税 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除扣除中间产品已纳税款,对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允许一次性地从当期销项税额中全部扣除,从而使纳税人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负担税款。消费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与固定资产投资额后的余额为税基。三、增值税的产生和发展三、增值税的产生和发展(一)增值税的形成 1954年,由法国财政部官员英里斯劳莱提出,并在法国实施成功。(二)增值税的发展1.实行增值税制的国家逐渐增加2.增值税制度趋于统一规范(三)中国增值税的设立和发展1.先行先试
17、阶段(1979-1993)2.褒贬不一阶段(1994-2002)3.有限转型阶段(2003-2010)4.自我完善阶段(2011-至今)第二节第二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一般征税范围(一)一般征税范围 根据增值税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不包括不动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
18、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二)特殊项目征税(二)特殊项目征税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易,需要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4.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三)特殊行为征税(三)特殊行为征税1.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2)代他人销售货物;(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
19、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2.混合经营:增值税征管中的混合销售行为,指的是既涉及增值税销售行为又涉及营业税销售行为。3.兼营行为:增值税征管中的兼营行为指的是,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兼营非应税劳务。与混合销售行为不同,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在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应税行为,且这两者之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二、增值税的纳税人二、增值税的纳税人 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
20、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赋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一)一般纳税人(一)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包括以下两类: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二)小规模纳税人(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以下两类: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
21、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建成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
22、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
23、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第三节第三节 增值税的税基与税率增值税的税基与税率一、增值税的税基一、增值税的税基增值税的税基有三种情况:第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额的确定;第二,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额的确定;第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确定。(一一)一般纳税人税基的计算一般纳税人税基的计算1.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确定 在理论上,增值税是对增值额征的税,税基应为增值额。增值额的计算有加法与减法两种方法:第一,用加法计算:增值额=工资+盈利=工资+租金+利息+利润 第二,用减法计算:增值额=产出-投入=销售收入额或经营收
24、入额-外购商品的成本具言之,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确定当期销售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第一,上述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第二,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这也是税务机关的税额确定权的体现,是税征纳程序法中的原理在具体制度中的适用。第三,混合销售行为依法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的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第四,一般纳税人销售
25、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2)当期进项税额的抵扣当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第一,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 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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