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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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概述第第1 1章章 总总 则则第第2 2章章 术语术语第第3 3章章 火灾危险性分类火灾危险性分类第第4 4章章 区域规划与工厂总平面布置区域规划与工厂总平面布置第第5 5章章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第第6 6章章 储运设施储运设施第第7 7章章 管道布置管道布置第第8 8章章 消防消防第第9 9章章 电气电气附录附录A A 防火间距起止点防火间距起止点本规范用词说明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1页/共47页为了防止和减少石油化工企业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
2、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立法目的总则适用对象附加约束第2页/共47页第3章 火灾危险性分类1、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类别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 甲甲 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可燃液体可燃液体B甲甲A类以外,闪点类以外,闪点45至至120说明:1)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2)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A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3)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B类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第4页/共47页3、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
3、范(GB50016)第3章 火灾危险性分类第5页/共47页3、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3章 火灾危险性分类第6页/共47页第4章 区域规划与工厂总平面布置 1、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中的规定。相邻工厂或设施相邻工厂或设施防火间距(防火间距(m)液化烃罐组(罐外壁)液化烃罐组(罐外壁)甲、乙类液体罐组甲、乙类液体罐组(罐外壁)(罐外壁)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火高架火炬(火炬中心)炬中心)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最外侧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物的最外轴线)全厂性或区域性重
4、要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最外侧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筑物的最外轴线)线)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15010012010025相邻工厂(围墙或用地边界线)相邻工厂(围墙或用地边界线)120701205070厂外铁路厂外铁路国家铁路线(中心线)国家铁路线(中心线)55458035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45358030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物)5545803525厂外厂外公路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边)35308030其他公路(路
5、边)其他公路(路边)25206020变配电站(围墙)变配电站(围墙)80501204025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1.5倍倍塔杆高度塔杆高度1.5倍倍塔杆高度塔杆高度801.5倍倍塔杆高度塔杆高度、国家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国家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50408040通航江、河、海岸边通航江、河、海岸边25258020地区地区埋地埋地输油输油管道管道原油及成品油(管道中心)原油及成品油(管道中心)3030603030液化烃(管道中心)液化烃(管道中心)6060806060地区埋地输气管道(管道中心)地区埋地输气管道(管道中心)3030603030装卸油品码头(码头前沿)装卸油
6、品码头(码头前沿)70601206060第7页/共47页第4章 区域规划与工厂总平面布置 2、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项目项目防火间距(防火间距(m)液化烃罐液化烃罐组(罐外组(罐外壁)壁)甲、乙类液体甲、乙类液体罐组(罐外壁)罐组(罐外壁)可能携带可燃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液体的高架火炬(火炬中心)炬(火炬中心)甲乙类工艺装置或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最外侧设备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外轴线)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最外侧设备外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线)液化烃罐组(罐外壁)液化烃罐组(罐外壁)
7、6060907090甲、乙类液体罐组甲、乙类液体罐组(罐外壁)(罐外壁)601.5D(见注(见注2)905060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火炬中心)高架火炬(火炬中心)9090(见注(见注4)9090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7050904040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最外侧设备外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线)9060904020明火地点明火地点7040604020第8页/共47页第4章 区域规划与工厂总平面布置 3、石油化工厂总平面布置的
8、防火间距(参看表4.2.12 石油化工厂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第9页/共47页第5章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1、在使用或产生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和储运设施区内,应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第10页/共47页2、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m)项 目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明火设备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含可燃液体的污水池、隔油池、酸性污水罐、含油污水罐丙类物品仓库、乙类物品储存间备注可燃气体压缩机或压缩机房装置储罐(总容积)其他工艺设备或其房间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
9、2001000m350100m31001000m3甲乙甲乙甲A甲B、乙A乙B、丙A甲乙甲A甲B、乙A乙B、丙A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明火设备15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可燃气体压缩机或压缩机房甲1522.5注1乙99装置储罐(总容积)可燃气体2001000m3甲151597.5注2乙997.57.5液化烃50100m3甲A22.522.5159可燃液体1001000m3甲B、乙A151597.5乙B、丙A997.57.5其他工艺设备或房间可燃气体甲1515997.5997.5乙997.57.57.57.5液化烃甲A1522.597.597.5997.5可燃液体甲B、乙A1
10、515997.5997.5乙B、丙A997.57.57.57.5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154.594.59915994.57.54.5注3含可燃液体的污水池、隔油池、酸性污水罐、含油污水罐1515997.5997.54.5丙类物品仓库、乙类物品储存间151515915915159991599159装置储罐组(总容积)可燃气体1000 m35000m3甲、乙20201515*2015151515201515151515注4液化烃100 m3500m3甲A303030252520*25202520302620302525可燃液体1000 m35000m3甲B、乙A25252520201
11、525*2015252015252020乙B、丙A20202015151520*1515201515201515第5章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第11页/共47页3、装置的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等不得与设有甲、乙A类设备的房间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装置的控制室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应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第5章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第12页/共47页4、布置在装置内的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等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室宜设在建筑物的底层;2)平面布置位于附加2区的办公室、化验室室内地面及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的设备层地面应高于室外地面,且高差不应小于0.6m;3)控
12、制室、机柜间面向有火灾危险性设备侧的外墙应为无门窗洞口、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材料实体墙;4)化验室、办公室等面向有火灾危险性设备侧的外墙宜为无门窗洞口不燃烧材料实体墙。当确需设置门窗时,应采用防火门窗;5)控制室或化验室的室内不得安装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在线分析仪器。第5章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第13页/共47页5、液化烃泵、可燃液体泵在泵房内布置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液化烃泵、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应分别布置在不同房间内,各房间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2)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房的门窗与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甲B、乙
13、A类液体泵房的门窗或液化烃泵房的门窗的距离不应小于4.5m;3)甲、乙A类液体泵房的地面不宜设地坑或地沟,泵房内应有防止可燃气体积聚的措施;4)在液化烃、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房的上方,不宜布置甲、乙、丙类工艺设备;5)液化烃泵不超过两台时,可与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同房间布置。第5章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第14页/共47页6、气柜或全冷冻式液化烃储存设施内,泵和压缩机等旋转设备或其房间与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其他设备之间及非旋转设备与储罐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中规定执行。第5章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第15页/共47页7、气柜或全冷冻式液化烃储存设施内,泵和压缩机等旋
14、转设备或其房间与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其他设备之间及非旋转设备与储罐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中规定执行。第5章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第16页/共47页1、在非正常条件下,可能超压的下列设备应设安全阀 1.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2.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0.03MPa的蒸馏塔、蒸发塔和汽提塔(汽提塔顶蒸汽通入另一蒸馏塔者除外);3.往复式压缩机各段出口或电动往复泵、齿轮泵、螺杆泵等容积式泵的出口(设备本身已有安全阀者除外);4.凡与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出口连接的设备不能承受其最高压力时,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的出口;5.可燃气体或
15、液体受热膨胀,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6.顶部最高操作压力为0.030.1MPa的设备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 第第5章章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第17页/共47页2 单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定压),不应大于设备的设计压力。当一台设备安装多个安全阀时,其中一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定压)不应大于设备的设计压力;其他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可以提高,但不应大于设备设计压力的1.05倍。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 第第5章章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第18页/共47页3 有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如设安全阀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装爆破片或爆破片和导爆管,导爆管口
16、必须朝向无火源的安全方向;必要时应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 第第5章章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第19页/共47页4 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应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严禁将混合后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并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几种气体混合排放。可燃气体放空管道内的凝结液应密闭回收,不得随地排放。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 第第5章章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第20页/共47页5、装置内高架火炬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排入火炬的可燃气体携带可燃液体;2.火炬的辐射热不应影响人身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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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油化工 企业 设计 防火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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