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pd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pdf(7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
2、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科会同质安科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 15 学时。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 15 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 学时。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
3、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3、特殊工种培训: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
4、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1、检查内容。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2、检查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山西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3、检查频率要求。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
5、查自改。4、检查、评比、消化。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通知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
6、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技术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第四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第五条: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孔洞临边防护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第六条: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
7、井、烟囱、水塔及拆除工程,除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外,还应有设计计算和详图。第七条:编制施工专项技术方案,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技术、施工、安全等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质量要求、周围环境、结构形式等进行策划,并编制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负责人(项目部)编写,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审批,未经审批,不准施工。第八条:专项技术方案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签认后方可生效。第九条: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
8、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第十条:施工现场的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项目部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保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使用。第十一条: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应该量化、具体,存在问题必须在整改后重新验收。建筑工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1 安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产品1.1 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1.2 防护用具:漏电保护器。1.3 架设用具:钢管、脚手架扣件。2 施工现场用安
9、全防护用具实施“登记备案”制度。2.1 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制定采购计划,并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备案,经企业法人签字认可后,方可采购。各项目经理部不得擅自采购。2.2 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选择具有相应生产资质和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所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2.3 安全防护用品进场必须经现场安检部门和相关部门人员到施工现场验收,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在现场使用。3 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实行不定期抽查检测制度。现场安全机构和工地安全员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发现不合格品或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10、应立即停止使用或进行更换。4 有关情况的处理。4.1 凡在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检测过程中发现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与备案时的生产厂家、品牌、数量、批号不符合时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当场进行抽样封存,送至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的可继续使用。如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将对该批次产品进行查封,严禁使用。4.2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4.3 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已到报废年限或破损、残缺不能满足其安全防护功能的,一律强行报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4.4 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
11、业、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导致伤亡事故的属于非保险范围,不予办理赔付。4.5 凡因采购,使用假冒、伪劣安全防护用品,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一律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4.6 项目部按照工作性质给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由各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采购。4.7 项目部安全员对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情况进行监督。如有不满足工作要求情况立即予以纠正。4.8 做好防护用品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事故生产的需要。4.9 防护用品库房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安全防火要求
12、,要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4.10 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整洁卫生化。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考核内容: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职工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 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第三条:管理目标: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
13、、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措施,确保目标实现。3、项目部每接一项工程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第四条:安全责任: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
14、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考核办法:1、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一级(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二级及二级以下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按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第六条: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
15、成绩的。(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三)、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第七条:公司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总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科科长、安全员等,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第八条:各分公司、安全科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对受奖单位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科科长和安全员,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第九条:经济奖励制度。(一)、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样板工地,奖分公司经理1000 元,主管副经理 800 元,项目经理 800 元,安全员 400 元。(二)、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奖分公司经理 500 元,
16、主管副经理 400 元,项目经理 400 元,专职安全员 200 员。(三)、在本年度内创市级样板工地,奖分公司经理 400 元,主管副经理 300 元,项目经理 300 元,专职安全员 100 元。第十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一)、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第十一条:经济处罚的规定:(一)、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
17、故隐患。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和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 元。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 200 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 100 元。3、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 300-500元。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消除又连续施工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 10
18、0-200 元。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 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 10-30%。6、被罚者违反以上各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二)、现场管理及检查;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带安全带、洒后上班、乘吊篮上下等违纪者,罚款 50 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 100 元;一次发现有 10 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 200 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员处罚 300-500 元,分包
19、队伍等同。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 50 元,工地负责人 100 元。3、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设备员等有关人员处以每人100-200元罚款。4、对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 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 50-100 元。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 元。6、对于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罚工地负责人 100-500 元罚款。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合格等级的工地
20、,处工地负责人 100-500 元罚款。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 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9、新工人不经三级教育进入现场施工的,罚项目经理和班组长各 100 元。10、在检查和平时抽查中,对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 50-200 元。11、违反上述各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三)、工伤事故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 100-500 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 10-30%,免发当月奖金,罚项目经理 300 元,
21、安全员 100 元。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发生一人次,罚款 3000-5000 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 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发当月工资的 20-30%,并免发 1-3 个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一人罚款5000-10000 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 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人本人月工资的 10-30%,并免发 1-6 个月职务津贴和奖金。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 1
22、00-500 元,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四)、设备事故和隐患。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 元罚款。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 1-10%罚款(不少于 100 元)。3、发生与本单位有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 5-10%的罚款。(五)、火灾事故及隐患。1、火灾隐患(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 10 元处罚责任人员。(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处以 100-500元罚款。(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2、火警(1)、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
23、 50 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2)、对于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的火灾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 20%的罚款。(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第十二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1、对违章操作,经检查人员提出后,仍
24、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4、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第十三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第十四条:各单位接到罚款通知单后,在月底开资时由财务负责人将所罚款额扣留,通知安全员领取交公司安全处,逾期不交者每拖延一天,加罚应罚款数额的 2%。第十五条:对各单位的安全罚款由工资总额中支付,不得列入成本,个人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第十六条:各单位收缴的罚款上缴财务处,归收缴单位使用,做为安全奖
25、励基金,专款专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第一条: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第二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是重要防火部位,必须做到严禁吸烟,严禁明火。第三条: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置专库专账,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第四条:存放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第五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及有毒有害物品不能保存放在露天库。第六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要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 施工 安全教育 培训 制度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