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pdf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pdf(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2 年 5 月 25 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 11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2 年 6 月 10 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 174 号公布 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装饰装修和地铁工程)。第三条(管理主体)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实施监督管理。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层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可委托区(市)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责任主体)1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监测、检测和设备租赁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应当
3、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责任:(一)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二)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单列,不得将其纳入招标投标竞价范围,并严格按照规定拨付。(三)施工前按规定对建设工程周边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进行调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监测、加固、防护、隔离、迁改、拆除或其他安全措施.(四)成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明确总分包单位的职责,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督促、组织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多个施工单
4、位同时作业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综合协调;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实施物业化管理,并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负总责.(五)对因工程施工对毗邻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造成安全隐患的,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或鉴定机构对受损的建(构)筑物、道路、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进行安全性鉴定,排除安全隐患.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责任)2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责任:(一)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提供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工程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5、.(二)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的需要,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处理措施。(三)对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第七条(监理企业责任)监理企业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责任:(一)为工程项目配备专门的安全监理人员,建立项目安全监理档案,定期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安全监理情况。(二)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认可,施工企业擅自施工的,立即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三)审查进场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后,方可签署施工指令。对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四)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6、施工列入重点监控,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五)参与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3(六)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企业拒绝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企业应及时将情况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八条(施工企业责任)施工企业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责任:(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严格考核。(二)按要求为工程项目派驻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是工
7、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安全工程师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三)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四)建立项目分包企业名册,审查专业分包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证件,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按规定履行总分包管理职责。(五)专业分包企业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按规定
8、配备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积极配合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统一协调管理.第九条(施工现场日常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4(一)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悬挂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投诉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五牌一图”;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和监督电话。(二)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明确划分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应硬化、保持通畅.出入口、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域之间应作明显的分区标识,实行“黄线管理。(三)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当安排接受过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经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还应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成都市 房屋建筑 市政 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 安全 监督管理 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