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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 XX 县文化和旅游处置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文化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发生文化旅游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减少群众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损失,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维护 XX 县旅游形象,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旅游法等法律,以及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规范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旅行社管理条例 XX 省旅游
2、管理条例等制定本预案。1.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旅游者(包括游览、参观、娱乐等人员)伤亡、公私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1.3.1 分类根据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可分为 4 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早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大型游乐设施设备事故,缆车、索道、滑道事故,拥挤踩踏事故,消防事故等;(3)公共卫生事件。
3、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卫生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旅游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聚集事件。1.3.2 分级根据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结合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分为特别重大(1 级)、重大(II 级)、较大(II级)和一般(IV 级)。1.3.2.1 文化市场突发公共事件1.3.2.1.1 特别重大(1 级)文化市场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1 级)文化市场突发公共事件:(1)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特
4、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0 人以上,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2)因不服从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执行为而造成聚集事件,一次参与人数达到 300 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3)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及公共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1.3.2.1.2 重大(II 级)文化市场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I 级)文化市场突发公共事件:(1)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10 人以上,或者 50人以上重伤,5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2)因
5、不服从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执行为而造成聚集事件,一次参与人数在 100 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3)以暴力、恐吓、胁迫等方式阻挠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执工作,造成 3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重伤的;(4)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及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1.3.2.1.3 较大(III 级)文化市场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III 级)文化市场突发公共事件:(1)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 人以上,或者 10人以上重伤,或者 1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2)因不服从文化市场
6、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执行为而造成聚集事件,一次参与人数在 50 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3)以暴力、恐吓、胁迫等方式阻挠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执工作,造成 1 人以上死亡或者 3 人以上重伤的;(4)文化市场经营、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执信息通过互联网等媒体传播,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在范围内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5)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及公共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事件。1.3.2.1.4 一般(IV 级)文化市场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IV 级)文化市场突发公共事件(1)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1 人
7、以上,或者 3人以上重伤,或者 5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2)因不服从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执行为而造成聚集事件,一次参与人数在 3 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3)以暴力、恐吓、胁迫等方式阻挠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执工作,导致 1 人以上重伤或者 3 人以上轻伤的;(4)文化产品或者服务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文化市场经营、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执信息通过互联网等媒体传播、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在本辖区范围内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6)其他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突发事件。1.3.2.2 旅游市场突发公共事件1.3.2.2.1 特别重大(1 级)旅游市场突
8、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I 级)旅游市场突发公共事件:(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 人以上或者重伤 100 人以上;(2)旅游者 500 人以上滞留超过 24 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3)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1.3.2.2.2 重大(II 级)旅游市场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之一的,为重大(II 级)旅游市场突发公共事件(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 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2)旅游者 200 人以上、500 人以下滞留超过 24 小时,对
9、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3)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1.3.2.2.3 较大(III 级)旅游市场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II 级)旅游市场突发公共事件(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 人以上、10 人以下或者重伤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2)旅游者 50 人以上、200 人以下滞留超过 24 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3)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事件。1.3.2.2.4 一般(IV 级)旅游市场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IV 级)旅游市
10、场突发公共事件:(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 人以下或者重伤 10 人以下;(2)旅游者 50 人以下滞留超过 24 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3)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事件。1.4 适用范围(1)本预案适用于 XX 县文化和旅游本级机关、下属单位以及管理的公共文化旅游场所、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旅游场所举办的文化旅游活动,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后期恢复等工作。(2)本预案所指公共文化旅游场所,指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广场、A 级旅游景区和文物保护单位,文化
11、旅游经营单位指所管辖的星级酒店、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网吧等单位。(3)本预案所指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包括:地震、暴雨等自然灾害,公共文化活动场馆、文物保护单位、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等发生坍塌、火灾、爆炸以及文化和旅游活动组织中发生触电、摔伤、踩踏等安全事故。1.5 工作原则遵循“坚持集中统领导;坚持以为中心、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应对;坚持资源整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证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突发公共事件时,第一时间疏散群众,迅速组织救援,努力把事
12、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2)预防为主、重在防范。建立和完善人防、物防、技术防范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措施,时刻保持应急疏散通道畅通,随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3)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工作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控制事态发展。(4)服从指挥,分工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上级应急指挥小组门的统指挥下,领导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2 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2.1XX 县文化和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2.1.1 性质XX 县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 XX 县文化和旅
13、游处置较大级以上涉文涉旅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2.1.2 成立XX 县文化和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根据处置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即时成立。2.13 组成及成员分工2.1.3.1 组成组长:长副组长:分管办公室及安全的副长成员: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政主要负责人2.1.3.2 领导小组职责和任务(1)统领导、指挥、协调较大以上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2)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应急机制。(3)确定并指派 XX 县文化和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股室、下属单位的具体任务及分工。(4)分析研究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做出相应决策或向县、州
14、文化和旅游提出政策、措施建议。(5)与县、州文化和旅游及相关部门进行联系与协调,及时向县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6)决定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新闻报道等相关事宜。(7)研究、决定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2.1.3.3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1)办公室负责牵头统筹协调调度。办公室统筹调度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参与处置工作;办公室、值班股室(含假日值班)负责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接收传递和报送,这是所有突发事件信息传输的入口和出口;负责与州文化和旅游相关科室、县、县应急管理的沟通联络;负责事件处置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境外发生
15、的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研判以及数据运用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交通、就餐等后勤保障及机关内部应急管理工作。(2)政策法规股提供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法律指导和支持。(3)计财股提供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所需资金保障,按照领导要求牵头和配合各股室完成善后处置工作。(4)艺术团指导和督促全县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善后处置工作;根据需要派员参加现场工作组开展工作。(5)公共服务股指导和督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善后处置工作;根据需要派员参加现场工作组开展工作。(6)文博股指
16、导和督促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A 级旅游景区等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善后处置工作;根据需要派员参加现场工作组开展工作。(7)综合大队指导和督促文化经营单位、旅行社及星级饭店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办公室和计财股负责善后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协调旅游者安置工作,根据需要派员参加现场工作组开展工作;其次还负责对涉事文化经营单位和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8)宣传推广股指导和督促组织举办的重大节庆、会展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善后处置工作;根据需要派员参加现场工作组开展工作。(9)建办负责组织动员全基层各级组织和全体员发挥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到突发事件处理及善
17、后处置工作中。其他股室和下属单位按照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指令参与处置工作。2.2XX 县文化和旅游应急功能小组XX 县文化和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等级适时成立应急功能小组,主要包括现场工作组、善后处置组、新闻宣传组、政策法规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功能小组组成由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2.1 应急功能小组组成及其职责现场工作组: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类型和等级,组织成立现场工作组,前往突发事件发生地,指导当地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及各下属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善后处置组:指导、配合做好事件善后工作,对涉事文化
18、经营单位和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完善相关市场管理政策和制度。新闻宣传组:负责拟定事件口径、媒体联络、发布信息、與情监测等工作。政策法规组:为事件处置提供法律指导,为事故纠纷提供法律支持。后勤保障组:负责事件处置后勤保障等工作。2.2.2 工作流程接收到突发应急信息的股室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值班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研判提出应急等级和响应级别建议并向主要领导报告确定应急等级和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3 应急报告3.1 报告责任单位与责任人(1)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文化场所、经营单位及旅行社、A 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的负责人、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现场
19、有关人员。(2)XX 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各下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3.2 报告程序(1)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报告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应依法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文化和旅游属地管理部门或直接上报 XX 县文化和旅游。(2)各文化和旅游属地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逐级向上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XX 县文化和旅游办公室统接收、汇总信息(3)XX 县文化和旅游办公室(值班股室)接到较大以上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向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向领导报告,同时,根据突发事件等级以及确定的应急预案,办公室或者值班股室汇总信息后及时向 XX 县和州文化和旅游总值班室报告
20、,并将信息分送各相关股室及时处置。3.3 报告内容(1)初次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问、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事件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报告人和联系方式等。(2)续报。主要包括事件的最新情况和补充信息,事件处理的最新情况和工作计划。(3)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对事件的鉴定结论,对事件的原因分析和防范建议,对事件处理工作的总结和评价。3.4 报告时限较大以上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办公室力争在接到报告后 30 分钟内向县总值班室电话报告、1 小时内书面报告,20 分钟内向州文化和旅游电话报告,40 分钟内书面报告。XX 县文化
21、和旅游立即与相关文化经营单位、旅游企业和各下属单位联系核实情况,特殊情况下,可直接与突发事件现场人员联系。3.5 报告要求(1)初次报告遇有无法及时核实或信息不全的情况,应当先报送、后核实补报,同时应在报告中注明。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报送。(2)在初次报告后应当及时核实、更正和补充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应当及时准确,不得迟报、谎报、日前报和漏报。4 应急响应与处置4.1 分级响应(1)级响应:当发生特别重大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时,XX 县文化和旅游在县和县文化和旅游统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XX 县文化和旅游启动相应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以响应(应对程序、处置措施
22、和响应终止参见 4.2、4.3、4.4),派员参加县应急指挥小组工作,配合做好各项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2)II 级响应:当发生重大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时,XX 县文化和旅游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在文化和旅游及县统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3)III 级响应:当发生较大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时,XX 县文化和旅游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4)IV 级响应:当发生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时,XX 县文化和旅游督促指导事发地文化经营单位、旅游企业和各下属单位做好相应工作,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4.2 应对
23、程序4.2.1 启动预案4.2.1.1 启动预案的条件(1)据收集到的信息符合较大级以上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标准的;(2)州文化和旅游和、县领导批示指示要求 XX 县文化和旅游启动应急预案的。4.2.1.2 启动预案的程序(1)经领导同意,由办公室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对突发事件级别进行判定和响应等级进行确定,由会议决定启动应急机制,进入本预案响应,同时成立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功能小组。(2)由新闻宣传组在州门户网站及有关煤体上正式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消息。4.2.2 处置过程(1)各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参与应急,确定主要负责人和专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各功能小组依照分工开展工作。(
24、2)应急处置过程中,安全管理应急领导小组召开例会,分析研判应急工作情况,部署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州及州文化和旅游段性主要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落实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执行到位。(3)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守,负责重要信息的上传下达,各成员单位之间保持联络畅通。4.3 处置措施(1)指导各文化经营单位、旅游企业和各下属单位迅速组织力量控制面防止事态扩大。(2)指导各文化经营单位、旅游企业和各下属单位开展对旅游者的紧急救助工作。(3)指导各文化经营单位、旅游企业和各下属单位做好文化场所、经营单位、旅行社和旅游者信息核实和排査工作。(4)按照州文化和旅游及县
25、的有关要求,XX 县文化和旅游发布、调整、解除事发地文化和旅游安全风险提示信息。(5)指导各文化经营单位、旅游企业和各下属单位开展伤亡旅游者的善后处置工作。(6)如为涉外、涉港澳台文化或旅游突发事件,分别配合外事部门开展对相关人员的救助、善后工作。(7)指导旅行社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开展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者善后处置工作。(8)发布事件的处置进展信息,加强舆论引导。4.4 应急响应终止4.4.1 应急响应终止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终止应急响应:(1)险情排除;(2)现场抢救活动结束(3)造成旅游者受到伤害和威胁的危险因素得到控制;(4)旅游者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4.4.2 应急响应终止程序(1)特别重大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州文化和旅游和县指挥小组终止应急响应后,XX 县文化和旅游终止相应的应急响应。(2)重大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召开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报经州文化和旅游同意,终止应急响应。(3)较大文化市场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召开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终止应急响应。以上应急响应终止后,应当继续跟踪事件进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此生、衍生事件或重新引发突发事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