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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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 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前安全管理(一)审查资质1。工程合同签订前土建处、技术处和安全保卫处对外来施工单位(简称乙方)进行认真审查,不能满足资质要求的不准从事施工作业.2。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要求(1)建筑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应具备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作业要求,安全资质合格证件齐全,符合施工质量要求;(2)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有足够的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施工管理能力强,施工队伍稳定、素质高;(3)安全施工经历、技术力量、员工人数以及机械装备能够满足工程项目作业要求;(4)安全消防设施、防救护器具、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应满足工程项目的需要;(5)有可靠的安全保证
2、体系和安全措施,近年来未发生过重大施工质量及人身伤亡事故;(6)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证书的种类、数量应适应工程需要。(二)施工前,乙方负责人必须到施工所在单位(简称甲方)有关部门商定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协议书相关条款,明1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按要求签定主合同及其附件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协议书。(三)乙方必须向甲方有关部门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对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章违纪的罚款可以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施工结束,乙方施工人员没有违章违纪,没有违反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协议书条款及各项规章制度,应全部退回安全风险抵押金.未经甲方安全部门审核、签字,财
3、务部门不予工程结算。(四)对乙方的安全教育要求1.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要根据作业情况有针对性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使员工了解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抢救方法;2.乙方必须由甲方施工主管部门负责联系组织,到甲方接受安全部门对其员工的安全教育。进入生产装置区、局部停车施工或危险要害岗位和重点部位施工,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教育考试合格者取得由甲方安全部门签发的临时安全作业证,方可从事作业;3。每项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在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不进行安全交底的项目不准施工。(五)乙方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到甲方安全保
4、卫处备案,办理机动车辆入厂通行证,否则不准进入厂区内,机2动车辆进入厂区或生产装置内,要绝对服从厂区的车辆管理。(六)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可合理设置作业栅、仓库、动火区等,但需绘制平面图,办理临时建筑审批手续或用火证,经甲方施工主管部门同意,安全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如因施工需要变更时,必须重新办理临时建筑审批手续。要建立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管理.(七)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作业证,并经技术监督部门当年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乙方应对参加施工高、难、险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准从事特种作业.(八)对工、机具的准备要求1。乙
5、方在施工中所需的工、机具必须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具有规定的主管部门检查或校验合格证书。使用的压力容器,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或授权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有检验合格证;2。施工前,乙方负责人要组织专人对使用的工、机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机具严禁使用。检查过的工、机具要进行登记,报甲方安全保卫处备查。(九)为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乙方应建立必要的组织机构。队、班、组要有专(兼)职安全人员,并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首长负责制”和“谁3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一)生产与施工的交接1.甲方生产部门主持,以
6、生产车间、生产技术处、土建处、安全处为一方;以外来施工单位为另一方进行检修设备、管线、装置的交接。2.填写交接书,其主要内容:(1)有关系统(管线、设备)置换情况、取样分析数据;(2)加盲板位置及数量,相关阀门、管线所处状态;(3)储存危险物料的部位及数量;(4)安全注意事项等。(5)交方的设备、管线、工况环境,必须达到安全施工的要求。(6)交接双方根据交接书所填写内容到现场共同确认,确认后双方在交接书上签字,然后方可施工。(7)乙方施工结束后,甲乙双方有关人员要共同组成检查组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当查无问题后,双方在交接书上签字。(二)乙方要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到业主的相关部门办理施工动土作
7、业票、动火作业票、用火证、临时用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电气(仪表)工作票、安全施工任务书等相关的票证书,进行作业风险评价,提出风险削减措施,制定安4全施工方案、施工操作规程并经业主审核。各种票、证、书必须按规定填写签字,工作时必须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三)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施工区域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全部负责,要有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根据需要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保证道路畅通,因施工占用道路须按厂区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短路工作票。(四)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入厂后,必须在指定区域内作业。未经允许,不准到指定区域外活动,不准私自动用、拆、改、损害厂区内一切设备、设施和其他物品。(五)进入施工现场的
8、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要佩带安全标志。(六)乙方人员必须接受公司及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乙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作,制止违章。(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依法进行检查管理。对违章、违纪现象有权制止,必要时可令其停止工作,接受安全教育,并按厂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罚款处理,可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八)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各类事故,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接到信息后,需要组织抢救时,应协助组织抢救,提供方便条件。(九)施工现场危险地区,如坑、孔、沟、井等,必须设5置危险标志、架设护栏,夜间要设置红灯示警.施工结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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