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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第三章 纳米能源所纳米能源所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为保障纳米能源所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细则。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所内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各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实验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第一条第一条各级安全、环保负责单位各级安全、环保负责单位第一级:安全管理委员会第二级:综合事务处安全管理办公室第三级:研究所实验室安全管理总负责为各课题组实验室负责人。第四级:各
2、研究所实验室公用房使用教师、实验室各实验指导老师。(为安全责任人)。第五级: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参加实验室工作和教学实验的学生。(为直接安全责任人)。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原则,承担安全卫生工作的责任。第二条第二条研究所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制度研究所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制度研究生入学及职工入职时加入安全、环保教育内容,在进入实验室时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环保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安全与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安全与卫生知识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常识。进入实验室工作前必须接受培训并1均需参加“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考试”,考试合格者准予进入实验室工作。按研究所安全管理规定,对全所师生员工,适
3、时组织并举办一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演练。每一个研究单元设安全、卫生负责人一名,负责本实验室或研究组的安全事项,安排、督促本实验室卫生清洁工作。课题组设立安全员一名,协助课题组长管理好全组安全工作。实验室工作要严肃、认真、准确、细致。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第三条第三条研究所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监督机制研究所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监督机制在研究所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指导下,各实验室定期、不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监督,并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内容记入纳米能源所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记录本。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设备布置与运行安全状况、卫生、水电安全、冰箱与烘箱使用管理、危险品使用与
4、保管、化学与生物废弃物(气、液、固态物)的处置、排污管理、气体钢瓶安全、放射性安全等。对于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所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切实做好以防为主,防消结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每个实验室的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安全员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第四条第四条研究所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实施细则研究所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实施细则(一)安全细节1.熟悉所使用的实验(不止局限于化学)危险用品的特征和潜在危害。22.严格按照实验仪器操作程序和指南进行实验操作。3.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
5、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4.特定实验室(不止局限于化学)按规定戴防护镜,穿着工作服,包括不露脚趾的满口鞋,长发必须束起。5.熟悉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疏散方法。清楚灭火器材、安全淋浴间、洗眼器的位置、急救电话。6.保持实验室大门和走道畅通,最小化存放实验室的试剂数量,未经允许严禁储存剧毒药品。7.危险化学实验必须在合适的通风柜内进行,密闭和有压力的实验必须在特种实验条件进行。8.实验完毕后,须清洁现场,清理实验用具。9.遇到试剂溢出,必须立即清除。如溢出物有剧毒其他挥发,当事人无法处理,必须及时疏散人员并封闭现场,立即报告导师和综合事务处。10.一般情况下,仪
6、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有人值班,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短暂离开现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11.及时按规定处理废弃化学品,包括化学废弃物、过期化合物、生物废弃物。每周在指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二)化学药品的储存、保管规定1.所有化学药品的容器都必须贴上清晰永久的小标签,以表明内容物及其潜在危险。32.所有化学药品都应具备物品安全数据清单。3.对于储存过程中不稳定或过氧化物的化学药品加注特别标记。4.化学药品储藏的高度应适合,通风橱内不得储存化学药品。5.装有腐蚀性液体的容器的储藏位置应尽可能低,并加垫收集盘。6.将互不兼容的化学品分开储藏,以防止化学药品相互作用,产生有毒烟雾、火灾,甚至爆炸。7.挥发性
7、和有毒物品需要特殊储藏。8.将不稳定的化学品分开储藏并标注购买日期。9.在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溶剂,依照用量领用为妥。(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1.对于剧毒化学品、易制毒物品的化学危险品管理、领取、保管和使用,应建立纳米能源所剧毒品使用管理检查记录表2.对于剧毒化学品、易制毒物品的管理,应严格遵守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人双锁的 五双制度。精确计量和记录上述物品的使用情况防止被盗、丢失、误领、误用。为加强管理,对以上物品的领用建立登记制度。对于剧毒化学品,领用人需按要求填写纳米能源所剧毒危险化学品专用领用单一式两联;对于易制毒化学试剂领用人须按要求填写纳米能源所易制毒化
8、学品专用领用单一式两联。上述物品领用须在纳米能源所科技处及综合事务处存档备案。具体管理规定参考纳米能源所剧毒物品和易制毒物品管理的规定。3.危险性气体(氢气、一氧化二氮、各种其他氧化氮类、乙炔、乙烯、各 种4其他烃类气体、氨气、液化石油气、氯气、硅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 氢等)须有固定设施以防倾倒。易燃、易爆气体和助燃气体(氧气等)不得 混放在一起,并应远离热源和火源,保持通风。不得使用过期、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气瓶,各种气瓶必须按期进行技术检验。4.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安装通风装置,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立“严禁烟火”的警示牌。配置必要的消防、冲淋、洗眼、报警
9、和逃生设施,并有明显标志。5.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6.化学药品存放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并保持通风。不同类别试剂应分类存放,尤其是氧化剂与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放。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危险化学品,走廊等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四)易燃液体的使用规定1.将易燃液体的容器置于较低的试剂架上。2.始终密闭容器的盖子,除非需要倾倒液体。3.易燃液体溢出,必须立即清理。及时参阅物品安全数据清单,注意某些溢出物气体
10、毒性很大!4.允许在通风柜里使用的易燃液体不得超过 5升。5.使用加热器加热时必须小心,最好使用油浴或水浴,不得使用明火加热。6.不得将腐蚀性化学品、毒性化学品、有机过氧化物、易自燃和放射性物质5保存在一起。特别包括漂白剂、硝酸、高氯酸和过氧化氢等。7.了解离实验室最近的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8.保持最小化处理废弃易燃液体量。9.严格遵守物品安全数据清单要求。(五)辐射安全管理各实验室凡涉及辐射物品的,均须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执行。若相关文件发生变更,本规定也相应做出调整。(六)用电安全管理1.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
11、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2.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3.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电热器、计算机、饮水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4.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未经所(系)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等),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及其闸阀启闭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5.在有电加热、电动搅拌、磁力搅拌及其他电动装置参与的化学反应及反应物后处理运行过程中,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更不能无人值
12、守。6(七)机加工设备使用安全规定1.严禁独自操作机加工设备。2.操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口罩,不戴手套,不穿过于宽松的衣服,操作前长头发必须要扎起来。不穿漏脚趾的鞋。3.工作前,在各油孔内加油润滑,空转试车确认无故障方可工作。4.机床运转时,严禁用手检查工件表面光洁度和测量工件尺寸。严谨用手缠绕砂布去打磨转动零件。检查半成品时要等设备完全停止转动。5.装卡零部件时,板手要符合要求,不得加套管以增大力矩去拧紧螺母。更换齿轮、装卸夹具必须切断电源,停稳后才能进行。6.下班时,要将各种走刀手柄放在空档设置,关闭电源,并擦试机床(八)安全用水规定1.禁止使用自来水代替循环水冷却设备。2.严禁私自拆、改水
13、路。3.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水管、水龙头及各种接头。4.定期检查水管、接头,防止实验室漏水;使用塑料水管或其它容易老化水管的单位要随时检查、定期更换水管。5.循环水进入设备前应有过滤设施。6.下班或离开房间前要检查水路是否正常。7.设备停止使用后,要关闭水阀。(九)实验室防火规定1.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第一安全责任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2.严禁私自在实验室内动用明火;严禁在楼内焚烧物品、杂物;严禁在距离易燃易爆气瓶10米内动用明火。如系必需,须报综合处批准并做好安全防护。3.严禁实验室随意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遮挡和挪用消防设施;严禁占用7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4.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5.
14、重点要害部门、库房及事故易发部位必须设有明显防火标志。6.经常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7.带有火种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外来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向综合处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十)物理实验室使用规程物理实验室指只进行一般电学设备的操作,整个实验过程中不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或者放射性物品的实验室。如果实验过程中包含上述物品的使用,要查阅本手册专门规定。物理实验室除应遵守实验室安全基本规程外,还须遵守下列规程:1.进入实验室前要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使用规定,认真学习掌握设备操作规程,了解常见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法。2.进入实验室要穿实验服,佩
15、戴必要的防护(如防静电、防尘、防潮)用品。3.所有的实验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措施及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载使用设备,加装设备时要经电工批准。临时使用大功率电器要有人员值班。4.实验室循环水和自来水属于不同的循环系统,严禁混用。使用循环水的实验室要加强日常检查,定期更换管线,防止因管线老化以及沉淀物堵塞等原因产生漏水现象。要有实验室漏水预防和处理预案。5.设备密集或者有加热设备的实验室要有通风设施,严禁在高温环境下运行设备。6.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有序。连接线、电子元件、配件、工具等分类存放。(十一)化学实验室使用规程化学实验室是指使用常规或有毒、有腐蚀性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除8应遵守实验室安
16、全基本规程外,还须遵守下列规程:1.化学实验室必须配备风速及气体流量合格的通风橱。通风橱内严禁用来储存物品。橱内要保持最少量的设备和化学品,特别是易燃化学品。通风橱要定期检修。2.开始实验前阅读和思考每一项实验任务。了解所使用的化学品的性质、危害以及常规的保护措施。检查实验室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完备;熟悉实验室所有安全设施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不存侥幸心理。3.进入实验室要穿实验服,戴防护手套和眼镜,穿好鞋(不穿拖鞋)并把松散的头发系在后背。进行有毒或有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操作时,要在通风橱里进行。通风厨的空气流量应不低于设计值的下限。4.严禁用嘴接触实验品。食物或饮料严
17、禁带入实验室。5.嗅物质气味时扇动一些物质的蒸气到鼻孔,严禁把鼻子靠近容器的敞口。6.严禁直视试管、烧瓶等容器的开口端,从侧面观察容器中的物质。7.一旦药品溅洒到皮肤或衣物上,首先用大量的水冲洗溅洒部位,然后根据皮肤灼伤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和治疗。8.化学品存储要有明显的标记,要专柜、分类、分散存放。要有防火、防渗漏措施。10.有毒化学品用后要及时送回所毒品库集中存放,严禁实验室长期存放。(十二)生物实验室使用规程生物实验室是指实验活动涉及微生物和生物活性物质的实验室。生物实验室除应遵守实验室安全基本规程外,还须遵守下列规程:1.生物实验室分类标准以及相应的防护措施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2.进入实验室要穿实验服,戴防护手套,把松散的头发系在后背;在实验室里9不使用化妆品和处理隐形眼镜;不佩戴戒指、耳环、项链、手表等物品。3.不用手对任何利器剪、弯或折断。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或使用替代品。4.实验结束后要彻底洗手。(十三)实验室废弃物排放管理1.各实验室必须结合安全、卫生值日制度,做到及时清理实验废物,各相关实验室应定期按规定移交化学废弃物,化学实验废弃物必须粘贴标签、标明主要成分、类别,分类存放。不得在实验室大量积聚化学废弃物,不要对自己不了解的化学废弃物进行合并操作。尚未处理的化学品应当标签明示,并储藏在合适的容器内。2
19、.产生有害废气的实验室必须按规定安装通风、排风设施。对大量排放氯化氢、硫化氢、二氧化硫等类似气体,必须安装废气吸收系统进行吸收处理。3.要加强排污处理装置(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实验后的废液、废渣必须分别放入专门容器贮存,采取地上收集方式,由安管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贮存容器容量不得超过 25升,须放置实验室内固定位置。密切关注化学容器的标签和相关记录,严禁将各类实验废弃物倒入自来水下水道或普通垃圾箱等处。(十四)烘箱与箱式电阻炉(马弗炉)等的安全管理各实验室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气体钢瓶和杂物等堆放在烘箱、箱式电阻炉等附近,要保持实验室通风。含有大量有机溶剂的固体反应产物,不得放入烘箱内干燥
20、,应采用真空干燥箱处理。(十五)冰箱(冰柜)的安全管理1.各实验室应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气体钢瓶和杂物等堆放在冰箱(冰柜)10等附近,要保持实验室通风。对于无法实施防暴改造的冰箱,必须在冰箱门上粘贴“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入箱”的醒目标签。(十六)加强实验室内务管理1.每个实验室房间须落实安全与卫生工作责任人,实验室名称、责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需张贴在门上,便于督查和联系。2.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建立经常的清扫制度,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不得堆放杂物或用设备将消防门堵塞,必须保证消防逃生门的安全畅通。3.实验室必须妥善保管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
21、,周围禁止堆放杂物。4.实验室钥匙的配发、管理由实验室研究员负责,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给他人使用。5.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饮食,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睡觉过夜和进行娱乐活动等。6.按规定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7.各实验室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卫生值日登记制度,设立值日登记本并做好记录。当值人为该实验室直接安全责任人。当值人在全天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 时,必须查看仪器设备、水、电、燃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化学废弃物存放在规定位置。清除室内外的垃圾,严禁将化学废弃物丢弃在普通垃圾箱内。8.各实验室公用房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对实验室普通垃圾和化学废弃物做一次彻底清理,以杜绝安全隐患。11第五条第五条实验室如有盗窃、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应及时处置,保护好现场,报告实验室安全总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以便向研究所上级单位汇报。事故发生所在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交安全管理办公室或相关人员。如有必要,还应配合实上级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第六条第六条 对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此细则实施而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 重及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等处分。情节严重者上报研究所处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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