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步行街建筑设计实践消防要点分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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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步行街建筑设计实践消防要点分析1 室内步行街商业项目消防设计原理(1)传统商业建筑的消防组织是将整栋建筑统一考虑,用防火墙将商场按功能和面积分割为不同的防火分区。中庭采用防火卷帘,自动灭火系统等与其他部位分隔。这种消防组织的方式对商业空间的影响较大,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中庭空间。设计实践中,在中庭面积较大需要与周围分隔时,基本采取设置卷帘的分隔设施。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XX 年)(20XX 年 年版)(以下简称“建规”)5.3.2.1 中“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00h,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653 条的规定;”中庭周边设置卷帘,公消【20XX 年】113 号中规定:“严
2、禁使用侧向或水平封闭式及折叠提升式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应当具备火灾时依靠自重下降自动封闭开口的功能。”而卷帘的设置又需要竖向构造措施,势必在中庭周围出现大量的框架柱,对中庭空间的空间效果影响较大。(2)采用室内步行街形式的商业建筑,按照“建规”5.3.6“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理解,是将建筑看成是将各类商铺通过步行街连接,条文解释为“主要特征为:零售、餐饮和娱乐等中小型商业设施或商铺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有顶棚的商业步行街与商业建筑内中庭的主要区别在于,步行街如果没有顶棚,则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就成为相对独立的多座不同建筑,
3、而中庭则不能。”(3)按照商业步行街设计,步行街两侧的建筑相对独立,需要满足消防间距。两栋建筑之间的步行街类似于半室外空间,同时需要满足良好的排烟机制。“建规”5.3.6.4 中规定“应保证步行街上部各层楼板的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 37,且开口宜均匀布置。”,“建规”5.3.6.7 中规定“步行街的顶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 60m,顶棚应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并宜采用常开式的排烟口,且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 25。常闭式自然排烟设施应能在火灾时手动和自动开启。”作为办室外空间理解的步行街,两侧的防火卷帘不再有设置的必要,竖向构件也消失了。“中庭”两侧建筑之间可以
4、获得一个灵活开敞的“中庭”空间,从消防意义上讲,这个“中庭”空间实际是一个有一定开洞,上下视线相通的步行街道。2 室内步行街商业项目消防设计要点 按照条文解释,商业步行街的主要有两组成部分:有顶棚的步行街。两侧的商铺。2.1 步行街的形式(1)步行街端部的数量。实际设计中,步行街由一字形,L 形,C 形,O 形几种形态,其中前三种的步行街形式简单,两端开口可满足要求。O 形街呈闭环状态,一般设计人员理解为设置两个出口将 O 形分为两段,每段的总长不大于 300m 即可。这样理解的问题是两条步行街各自只有一个出口,长度无法按照“建规”5.3.6.2“步行街的长度不宜大于 300m。”认定。实际设
5、计中此类 O 形步行街一般设置四个出入口,并且每个出入口均满足“建规”5.3.6.2 中对步行街端部的要求。(2)步行街的端部设计。“建规”5.3.6.2 中要求“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均不宜封闭,确需封闭时,应在外墙上设置可开启的门窗,且可开启门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部位外墙面积的一半。”这条要求步行街端部在各层保持设计一致。这样做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步行街两边建筑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符合室内步行街的基本概念。设计中与这条冲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有设计人员遇到一层出口数量不满足要求时,增加步行街出入口仅在一层增加,上部楼层仍然为商铺,这样的出入口是不能算作步行街出入口的。规范要求端部设置可开启扇,
6、而且是每层设置。在这个前提下,端部的立面设计需要结合可开启要求设计,大型的电子屏幕和广告灯箱等的设置可能会与这条产生冲突,也是设计中需要注意的地方。(3)步行街的开口设计。步行街的上部的各层楼板开洞和顶棚自然排烟面积需要满足分别满足各自的百分比要求,详见“建规”5.3.6.4、5.3.6.5。(4)地上步行街与地下空间的分隔。公消【20XX 年】113 号中规定“步行街首层与地下层之间不应设置中庭、自动扶梯等上下连通的开口。”这条限制的是地下超市在首层的开口。一般这类商业步行街都会在地下设置大型超市,超市一般设置有两个购物出入口,这两个出入口都设置了自动扶梯和小的中庭,位置一般是设置在步行街内
7、部。地下超市的面积一般在几千平米左右,人流量非常大,且地下商业的火灾危险性也较大。大量人流的涌入显然会对首层步行街的人员疏散造成干扰。目前的设计实践中,是将超市的疏散出入口全部直接对外,不开向步行街。营业用的出入口采用防火卷帘或者甲级防火门进行封闭,保证在发生火灾的时候,与地面步行街分隔。2.2 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和主力店设计(1)商铺的面积。“建规”5.3.6.3 中要求“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300m2”,300m2 基本能满足一般零售商铺的使用要求。在实际项目中,商业综合体内会安排一定数量的主力店。主力店的面积基本在 500m2 以上,公消【20XX 年】113号文对这类主力店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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