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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水处理设备及服务采购合同污水处理设备及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买受人)甲方(买受人):乙方(出卖人)乙方(出卖人):于年月日组织的政府采购(招标编号:)活动,确认乙方为合同号的中标供应商,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第一条第一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1、甲方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2、乙方所有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3、履约保函;4、中标通知书;5、合同附件。第二条第二条 货货物物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中 德化县污
2、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和电气自控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一览表 及招标文件第二册货物需求及技术规范书内容。第三条第三条 服服务务1、乙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甲方所有采购货物的制造、指导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服务。2、货物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货物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 2 2 年或以上(厂家或国年或以上(厂家或国家有更长免费质量保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家有更长免费质量保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货物经正式验收合,从货物经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货物出现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免
3、费质量保修期的费用包含在本次合同金额中。3、乙方应有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 30 分钟内响应,24 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应 3 个月派一次工程师到现场维护和例检;免费质保期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长期负责有偿优惠维修,仅适当收取服务成本费。4、免费质量保修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上的零部件还应有继续 1 年的免费质量保修期。5 5、乙方在中标后应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核实货、乙方在中标后应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核实货物安装现场实况和具体的数量。物安装现场实况和具体的数量。确保在签订合同后确保在签订合同后 20
4、20 个日历日内,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供主要设备的预埋件图纸,以便甲方的施工队伍安装。向甲方提供主要设备的预埋件图纸,以便甲方的施工队伍安装。第四条第四条质量保证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原厂原装全新合格新产品,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中的工艺质量、技术规格、性能要求。2、履约担保2.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按中标金额10%计算的履约函。2.2、该履约保函在货物经正式验收合格后失效。2.3、该履约保函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提交方式为银行保函。第五条第五条合同金额合同金额1、合同总金额为元人民币。2、本合同价款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供货,并送达
5、甲方指定地点指导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费、运杂费、部分设备安装调试费、指导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后维修服务费、税金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3、当实际采购量有变动时,应以中标确定的单价与实际采购量来确定项目总量。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4、乙方在中标后应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核实货物安装现场实况和具体的数量。并按核实后数量及要求签订合同供货。确保所有货物能符合现场安装要求,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5、在项目完工综合验收前,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在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概
6、由乙方负责。6、本次采用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的方式。在本合同执行期內,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作调整。7、合同价格包含交货期的市场材料价格风险,交货期内除设计变更或数量增减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第六条第六条货款结算货款结算1、支付货款时应提供的资料:1.1、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单及合同的原件;1.2、税务发票原件和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2、付款方式:按进度分期付款2.1、每批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并经初步验收合格后10 日内,采购人支付本批货物金额的 70%;2.2、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0%;2.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一
7、个月并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5%;2.4、合同总金额的5%留作质量保证金,在货物经正式验收合格后免费质量保修期满 1 年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采购人无息退还合同总金额的 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满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采购人于 10 日内无息退还合同总金额的 3%。第七条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60 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过程中要根据施工进度合理按排工序,需要安装的部分投标人须保证于 2013 年12 月 20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设备安装地点。第八条第八条验收及安装验收及安装1、验收标
8、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国家现行规范;当地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全规范;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货到初步验收、安装后验收和正式验收四个阶段。2.1、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2.2、货到初步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2.3、安装后验收:货物经甲方施工人员安装完成后,双方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并办理付款手续。2.4、正式验收:货
9、物安装完毕经试运行一个月后,双方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向土建施工单位提供所需的相关验收资料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安装调试:3.1、本项目中污泥压榨间外墙外1 米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材料、本项目范围内的低压配电系统及自控视频监控系统等应包括安装、调试。其他设备不包安装、调试,但需提供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服务。3.2、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乙方须委派有经验称职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对设备的正确就位、找平、固定及设备之间的连接安装等过程进行全面的指导。3.3、安装开始前,乙方应和甲方有关人员共同对运到现场的设备开箱检查,如有损坏,将同监理工程师一起,对其原因和责任进行确认。对于重
10、要的以及要求较高的设备,在安装开始前乙方就应提出安装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并在安装过程中随时加以指导。安装过程中如发现安装人员不听从乙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装指导,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予以纠正更换。4.培训:4.1、乙方应对甲方所指派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应在制造厂所在地及现场分别进行,最终应使受训人员能胜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维护工作。4.2、乙方应提供的培训内容包括各个系统的基本工作原理、操作、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等。4.3、对随设备成套供应的电气配电及控制系统,乙方应在监视控制系统应用软件组态完成后 2 周内组织安排对甲方人员的培训,包括组态修改、工程应用与管理维护等。4.4、乙方应作出详细的培
11、训计划并于培训开始前 3 个月交甲方确认。第九条第九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如合同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损失赔偿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从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內付清。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进场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天的,从第16 天起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设备逾期交货进场或交付使用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不能免除该赔偿责任。3、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
12、按合同总金额的 10向甲方支付损失赔偿金:3.1、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3.2、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超过45 天的;3.3、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3.4、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3.5、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4、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5、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货物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第十条第十条索赔办法索赔办法如果出现设备供货内容不符合
13、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顺序与方式理赔:1、同意甲方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仓租以及为保管退货而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2、按照货物的质量差别程度、损坏范围及甲方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的质量违约赔偿金。3、调换有质量问题的部件,换件必须全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乙方并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执行。4、因乙方责任所造成的修理设备或换货而使合同设备的交付使用延误时,则乙方虽已承担了修
14、理或换货义务,但还应按第九条第2款规定支付该设备迟延交货违约金,从发现缺陷之日开始计算至该设备纠正缺陷后或在现场修理完成的日期止。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十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兑取履约保函,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自身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3日内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书面
15、另行要求外,受损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双方同意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其他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提交履约保函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德化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执贰份,采购代理公司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经营地址:经营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合同签订地点:年月日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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