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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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精选篇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精选篇 1 1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
2、,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
3、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精选篇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精选篇 2 2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4、,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3、员工在
5、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5、2 米以上(含 2 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 12 伏,绝缘必须良好。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
6、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
7、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9、除发生火警、
8、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
9、交叉作业区。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3、带压设备不修。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
10、证,并得到批准。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1
1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九、处罚规定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 200 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 50 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 60 元。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 50 元。5、在上班期间
12、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 20 元。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 50 元。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 5 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 50 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 50 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 50200 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
13、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 50 元。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 200 元/人。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精选篇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精选篇 3 3一、注塑车间安全生产通则:1、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注塑机前安全门、控制面板外,严禁接触设备任何部位。2、任何生产异常的处理必须等待在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3、各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定人定机制),未经设备安全培训,并经取得操作资格,不得操作该设备;故障维修由车间指定人员进行,非指定人员不得进行维修操作。4、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5、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
14、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6、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报修,待修复后才能使用。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8、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长头发要扎起来,不准披发,不准穿背心、短裤或裙子,不准穿拖鞋。9、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电线、插头、塑料外壳有无破损。10、更换气接头时关闭气源,防止接头飞出伤人。11、维持通道畅通,在通道内严禁长时间作业或堆放工件。12、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关闭电源,注塑机 PC 料保温时例外。二、注塑机安全生产须知:1、注塑机半
15、自动正常生产时,只有如下动作可以进行:a打开前安全门 b取出产品和料杆 c关闭前安全门如需要额外动作,必须经技术员确认属正常生产必须动作,方可作业。2、除此以外的任何动作,必须在手动状态下,关停油泵后进行;涉及电气的,还必须关闭电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触射嘴及熔胶筒时,必须关闭电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调整任何机械零件之前,必须切断电源;3、设备自动报警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从设备范围内撤出,切换到“手动”状态。4、发生紧急事件(人身事故,设备、模具突然发出异常响声)时,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大声求援。5、机器运转时,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关闭的安全门内;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将安全门打开;检查、修理时
16、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6、机器运转时,必须关闭后安全门,必须使用前安全门来控制模具的开锁模。7、机器运转时。除注塑机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触注塑机前,必须通知注塑机操作者调到手动状态,关停油泵。特别是多人协同作业时,任一方有异常动作前,必须通知协同人员,得到确认后方可作业。a注塑机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机进行生产、调试的人,可能是挡车工,顶岗人员,也可能是调试人员。b异常动作:除第一条款列出的动作之外的动作。8、分别在手动、半自动状态下,检查拉开安全门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9、检查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有效,按下时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10、保证设
17、备及设备周围无油、无水,保障行走安全。11、发现注塑机的异常情况(漏油、电线损坏、电器插头损坏等等)及时向班长或技术员报告。12、拆除喷嘴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避免高温原料、气体飞溅烫伤。13、清理阻碍物或移动料斗时,请勿操作此机。14、对空注射时,关闭前后安全门,并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两侧,以免为胶料射出损伤遗憾终身。15、机器长期停用后再开机,必须检查安全装置(如机械锁、安全门行程开关及液压锁等)正常后才能运行该设备。16、维护作业时,切断主电源,挂上“禁止通电”牌,运行前,确认机械按规定连接。17、当射台向前移动时,不可用手去清除从射嘴漏出的熔胶,以免伤手。18、料斗里必须放有磁力架,防止
18、混入金属异物而损坏注塑设备。19、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20、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21、任何安全设备的改动都是不允许的,安全装置损坏的状态下不得开动设备生产。22、生产高温产品(模温高于 120 度的)必须使用厚棉布手套。三、模、油温机安全生产须知:1、电源必须使用规定的电压(220V/380V/415V/50/60H)。2、不得使用状态不明的导热油。3、电源线必须使用指定的规格品,防止造成过热、电压下降,发生事故或故障。4、请务必将本机的接地端子与接地线相连接。5、凡用于连接装置的所有的软管及其他装置,必须要耐热 120,耐压 1000
19、(10/2)。6、软管的安装请按照软管的制造商的指示进行。特别注意要绝对遵守最小弯曲半径。附属软管的连接,请参照所附录的软管配管要领书。7、由于本机(包括外部接续的阀门类及配管类)运转时会产生高温,请不要直接用手去触摸。另外,运转后由于余热仍有高温。在本机及配管温度未下降到 40以下,请不要触摸。8、不要用湿手触摸控制箱,否则可能会引起触电事故。9、在进行维修作业时,请穿着防护用品。10、如有异常发生,在零件没有更换前,请不要使用本装置。11、请定期更换导热油,当发现导热油呈黑绸状时请务必更换。12、使用中如发现排水不畅或冷却效果差,请立即清洗电磁阀或检查冷水出入口有无阻塞。四、机械手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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