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答疑.pdf
《处方管理办法答疑.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处方管理办法答疑.pdf(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处方管理办法的立法依据和适用范围是什么?处方管理办法的立法依据和适用范围是什么?1。立法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是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2.处方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1)医疗机构(包括中医院、民营医院)及其医师、药师、护理人员。2)预防、保健机构及其相关医师、药师和护理人员。3)病区领取、保存和使用药品以及基数药品的管理与使用。4)静脉用药(输液)加药混合调剂等工作也应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5)上述单位及其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在开具处方、调剂处方和处方印制与保存等工作,都应按本办法规定执行。怎么理解“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
2、单怎么理解“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问题,如何执行?问题,如何执行?1.住院患者所需求的药品可开具处方领用,或以病区用药医嘱单领取。2.目前采用病区用药医嘱单领用药品的医院,多数都不规范,实际上是简单的药品汇总请领单,只填写药品请领数量和金额,这样的病区药品汇总请领单,应按 处方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的要求,作适当改进。3。病区用药医嘱单,应含患者姓名、年龄、病历号、临床诊断、药品名称、剂量单位、用法、用量等。其目的是为了落实药品管理法以及卫生部公布的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药师必须审核医师处方的相关规定,防止用药错误、减少用药不当,促进药物的合理使用,维护患者的用药安全
3、。4.病区患者用药,采取开具处方领用药品的,则处方应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实行以病区用药医嘱单领用患者药品的(也可包含第二类精神药品),由医师或护士按病历上的医师用药医嘱抄写或录入计算机;抄写或录入者应签名,并应由第二者核对,医师可不再签名或者盖签章;药师审核和调配者,均应签名或盖签章。5。向病房(中心)药房领用住院患者药品的处方或病区用药医嘱单,应与患者病历上的医师用药医嘱相一致。如何理解“处方”的法律意义?如何理解“处方”的法律意义?处方与病历一样是重要的法律凭证。故医师处方应正确、清晰、完整,修改时必须重新签名或盖签章;药师调剂要认真审核处方和详细、明确的用药交代,每道调剂程序完成后要
4、签名或盖签章.处方一旦形成并完成调剂后就不得修改,处方要按本办法规定,妥善保存备查,以示处方法律效力方面的严肃性.如何理解“处方如何理解“处方 的经济性?的经济性?医师处方和药师调剂一旦形成,它就必然具有经济意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以下简称:社会药店)有批零或进销差价收入;也是财会人员作药品账务和经济核算的凭证。有人曾称:要切断处方药品与经济的联系,这种提法是不科学的,因处方本身的特点之一是具有经济性,它不与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发生经济关系,并按国家“以药补医”政策的规定为医疗机构卫生事业的改善与发展提供经济支持;那么就必然与社会药店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为股份制经营企业或私人社
5、会药店经营者提供经济利益。必须指出,至今我国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社会药店实行的药品经济政策仍都是“批零差价政策,医疗机构按规定在进价上加价 15是国家政策规定的,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有人说:“这是医院规定的虚高定价,损害了病人的利益”,这种说法不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实际上在 20 世纪 90 年代以前,我国的药品价格一直由国家定价.但是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药品市场改革启动,放开了药品价格,当然,随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让政府有关部门意识到了对于药品这种特殊产品的价格完全放开是不妥的。对于药品价格,医院是执行者,本身不能自订药品价格.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医师开具处方和
6、药师调剂处方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处方管理办法 总则第四条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1)安全性:是合理用药的基本前提,它涉及用药的风险和效益。医师在用药和药师处方审核时必须权衡利弊,要尽量给予患者安全的药物,从而使患者承受最小的风险,获得最大的治疗效果。但同时应积极教育患者,宣传安全用药,让患者正确了解药品都有两重性,即有治疗疾病的一面,又有发生不良反应的一面,药物治疗是具有一定风险的。(2)有效性:是用药的首要目标。医师应针对患者的病症,正确地选用适宜的药物。但由于受到医学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对有些疾病的药物治疗仅能减轻和缓解其病情的发展,因此应使患者
7、对药物的疗效有较正确的理解,有一个恰当的期望值,使之达到医患双方均可接受的用药目标。(3)经济性:是指以尽可能低的成本换取尽可能大的治疗效益,降低社保和患者的支出。但对经济性不能理解为价格最低的药品。促进药物的合理应用,无疑有助于患者利益,有利于提高医疗质量和节约医疗卫生资源,以利于医药事业的持续发展。开具处方使用药品通用名的难点是什么,如何克服?开具处方使用药品通用名的难点是什么,如何克服?(1)首先是医药市场的“五多五乱”和由此而产生的药品流通领域的无序竞争和商业贿赂。(2)需要社保部门的配合,药品报销目录也同样应使用药品通用名.(3)药品招标工作应按处方管理办法适当调整,使之与本办法相适
8、应,药品招标评选时应重视药品质量和企业诚信度.最终须从体制和机制上进行改革与完善。(4)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需要有一个习惯与适应的过程,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正确理解,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缩短习惯与适应过程。(5)中医院也应按处方管理办法执行,需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管力度。(6)民营医疗机构同样要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应认真学习本办法,并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是否只能使用卫生部发布的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中的药品?医疗机构是否只能使用卫生部发布的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中的药品?卫生部为配合今年 5 月 1 日起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根据中国药品通用名称(1997 年中国药典会编)和国际非专利药品名(INN),并
9、参考了全国数十家三级甲等医院使用的常用药品情况,编写了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目录是按原料药品通用名编写,目的在于规范医师开具处方和临床用药医嘱,并供各医疗机构编制“药品处方集”的药品通用名称。但收载的药品并不全,只收载了医疗机构较常用的 26 大类 93 个亚类的 1012 个药品通用名。目录将随着医药科学的发展和临床需求,将不定期地进行补充和修订.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药品处方集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功能和任务制定。医疗机构应该使用本机构“药品处方集”中的药品,而不是只能使用 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 中的药品,所以目录内未列入的药品,也可以遴选列入“药品处方集”。但各医疗机构
10、“药品处方集 遴选的药品名称必须符合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和国际非专利药品名(INN)的命名规定。如胰岛素类目录只列入胰岛素,实际上有中性胰岛素、精蛋白锌胰岛素、生物合成人胰岛素类等等,不应将各种胰岛素都列入“药品处方集”。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临床需要列入上述有关的胰岛素,但生物合成人胰岛素类有多个规格,在遴选时要严格掌握,遴选必需的剂型和规格品种,不应将各种剂型、规格品种都列入“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问:医疗机构制定“药品处方集”的依据是什么?问:医疗机构制定“药品处方集”的依据是什么?医疗机构的“药品处方集”应通过本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来制定和遴选药品.药品通用名称应用卫生部公布的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
11、收载的药品名称。如目录内未收载的药品通用名,而临床又必需的药品,可采用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国际非专利药品名(INN)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称,并根据“本机构性质、功能、任务的特点,以及卫生部或本省制定的药物治疗指南(原则)或医药学科专业学会制定的和医药学术界公认的治疗指南或治疗、预防用药原则(指南),制定本机构的“药品处方集。问:编写“药品处方集”主要内容是什么?问:编写“药品处方集”主要内容是什么?药品处方集编写的内容应根据各医疗机构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定,最好是编写成便于携带的手册.其主要内容可包括(供参考内容):1.总论: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药物相互作用。药物的选择与用药注意事项.4 老年人用药选
12、择与注意事项。婴幼儿用药选择与注意事项,等等。2。各论:可按临床各科治疗用药和药理学分类办法编写每个药品各项目信息论述宜简练:通用名称,简要药理作用、适应症,主要剂量规格、用法用量,主要注意事项等等。处方集收载的药品:应由最具有安全性、最具成本效益比、当地可获得和通过权威质量认证的药品组成。每种药品:应列出本机构遴选中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种,等等。3。附录,具体内容可根据各医疗机构临床实际情况而定.如可收录:卫生部或省级卫生厅(局)有关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法规性文件,以及技术规范等。本机构有关临床用药的相关规定。药物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原则).4 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影响胎儿的药物。哺乳期慎用的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处方 管理办法 答疑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