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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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环境管理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法规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 号);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373 号);5、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 号令);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国务院第493 号令);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三)国家主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05232 号);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 号);3、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建质电200546号);4、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 号);5、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6、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
3、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 号);8、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 号);9、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 号);10、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 号);1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 号);12、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 号);13、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 号);1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
4、准(建设部令第308 号);15、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 号);1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 号);1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令第 13 号);1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3 号);19、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405 号);20、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劳安字19902 号);21、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公安部(86)公(消)字 41 号);22、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37 号);23、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安监总局11号令
5、);24、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合的暂行规定(监发20062 号)。(四)国家、行业标准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3、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6、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 年版);7、钢管脚手架扣件 JG2285;8、安全帽 GB28111989;9、安全带 GB6095-85;10、密目式安全立网 GB16909-97
6、;1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12、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92;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1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16、施工升降机 GB/T10054-2005;17、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规范DB42/2006;1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19、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2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2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252312524;2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J6442
7、86;23、其他安全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和导则。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般规定(一)目标管理1、各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上墙公示,目标责任应分解到人.2、在签订的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并有明确的奖罚措施。3、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4、在施工现场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标准,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挂设在操作区内明显位置。5、各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下、安装工程总造价在 5000 万元以下的不少于 1 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1万5 万平方米、安装工程总造价在 5
8、000 万1 亿元的不少于 2 人;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总造价在 1 亿元以上的不少于 3 人。多专业同时进行施工时应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成立安全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6、有效协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作业班组或个人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强行施工。7、公司总师室应严格审查各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在公司组织的检查中,发现有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暂停施工;项目部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可以处以罚款或建议公司更换相关管理人员。(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公示1、为了及时准确掌握重大
9、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杜绝重特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和跟踪监控,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应急预案。2、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人身伤亡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隐患。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3、项目部必须在施工前针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和台账.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
10、技术措施外,还应按规定提供专家论证审查意见、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等内容。4、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时段的重大危险源。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内容中应注明危险源、施工部位、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5、公司总师室及安全科应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应督促项目部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的公示、监控、整改以及专项方案的实施。(三)专项施工方案1、建设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临时用电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其他危
11、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由项目部组织实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 米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项目部应认真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还必须组织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4、施工、监理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对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严禁随意更改专项施工方案.(四)分包安
12、全管理1、分包队伍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权力、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2、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 50 人以下的,应当设置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 人200 人的,应设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
13、增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3、分包单位自行采购或自带的安全物资,必须向发包单位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资料。(五)安全物资采购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采购以下安全用品应重点控制: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护鞋、防护面罩、工作服、保健食品等.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网、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电气产品: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配电箱、限位装置、保险装置、电线电缆等。劳保用品应严格执行劳保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六)安全技术交底1、施工作业前,项目部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
14、并监督实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施情况。2、安全交底必须由针对性,认真交代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具、公共防护措施、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3、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交底和被交底双方签字,严禁代签。(七)安全检查1、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必须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按检查标准评定,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并会同监理单位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2、施工过程中出现六级以上大风、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检查。遇到影响施工作业的异常天气,应停止施工。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
15、、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存档。(八)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由公司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相关计划负责实施。3、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形成书面记录。5、项目负责人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安全会议应总结本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对下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并形成会议记录.(九)班前安全活动1、项目部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2、各班组每天应
16、开展班前安全活动,交代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十)特种作业人员1、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起重机械工、爆破工、焊工、机动车辆司机、架子工等工种.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要求人证相符,证岗对应。3、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年审和登记造册,由人力资源部专人管理.(十一)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1、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2、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于接到报告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
17、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上报主管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3、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就远远,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讯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4、项目部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每月定期上报安全生产情况。(十二)安全管理资料1、必须严格执行本公司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标准化手册。2、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安全资料范本、样表。3、安全资料应遵循“没有记录即没有发生的理念,认真做到及时填写、合理分类,装订统一规范、内容真实完整
18、。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三、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标准(一)基坑支护、坑边防护1、深基坑开挖前,必须对基坑周边环境、土质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批准,有较大施工难度或危险性的项目,还应经专家委论证后,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2、基坑开挖应按规定要求放坡,不具备放坡条件的要根据现场情况,对坑壁进行加固与支护.3、深基坑的加固与支护必须选择公司专业队伍或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承担.基坑内应搭设上下通道,以满足作业人员通行.作业人员在作业施工时应有安全立足点,禁止垂直交叉作业。4、基坑内及基坑周边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满足施工、防汛要求。5、基坑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距基坑边 1
19、.2m 范围内严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对周边原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等应设置观测点,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观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二)施工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执行。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部电气工程师及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审查签字。2、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 TN-S 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3、外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护。4、施工现场应
20、配备必要的电气测试仪器,电工必须每天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三)脚手架1、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脚手架工程应符合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标准要求。(1)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搭设要求、基础处理、杆件间距、连墙件设置等内容,并附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2)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和钢木、钢竹混搭脚手架。(3)钢管、扣件进场时,供应单位必须出具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单位验收并存档,严禁不合格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使用。(4)脚手架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搭设人员联合验收签字。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必须检查
21、验收: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每搭设完 10m13m 高度后;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达到设计高度后;遇到六级以上大风、风雪天气后;停用超过一个月。(5)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夯实、硬化,并有排水措施,立杆顶部应设置木垫板或钢垫板,并加设纵横向扫地杆。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必须选用不小于 14 号的工字钢,其型号必须经过设计计算确定.悬挑梁上表面应加焊钢筋以固定立杆,每道悬挑梁均应加设斜拉钢丝绳。落于结构上的锚固段应是悬挑断的 1。25 倍,且必须采取两道锚固,每段悬挑高度不大于18 米.(6)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拉结可靠牢固。(7)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必须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
22、(8)脚手架外立面应采用密目安全网封闭防护,临街面应采取硬质立面封闭;操作层脚手架必须满铺,固定牢固,材质应符合要求;每步架体均设置拦腰杆,并设置 18cm 高的挡脚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9)架体内底层、施工层必须采取硬质水平防护,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 设水平安全网,操作层下设安全网,安全网应架设牢固、封闭严密。(10)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 15cm 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应按照 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1)必须使用通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通过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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