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pdf
《河南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pdf(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河南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河南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豫建监豫建监 1998 1998 6 6 号号各市、地建委、建设局、公用事业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地建委、建设局、公用事业局,省直有关部门:现将河南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现将河南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望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附:河南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附:河南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一九九八年元月九日一九九八年元月九日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
2、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土木工程,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以及为上述活动提供设计、勘察和构配件、设备器材、原材料的生产、销售单位与个人,均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条 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第四条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设安全生产应当接受劳动部门的指导和接受工会等有关组织及群众的监督
3、。第五第五 条 鼓励建设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技术,改进安全防护设施,实行建设安全的科学管理和标准化管理,提高建设安全生产水平。对于保障建设安全生产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第二章 建设生产的安全保障建设生产的安全保障第六条第六条 建设工程设计应当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对特殊施工中的重要安全措施提出要求,保证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第七条第七条 从事工程建设所用的各种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和建筑材料等生产销售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合格产品。从事施工机械、设备、机具设施等设计、制造、销售经营活动的单位,其产品应保证性能良好,使用安全,有安
4、全认证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并按安全卫生规范标准要求装备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第八条第八条 建设单位必须为设计及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的地质、水文及地下埋置物的勘探资料及工程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条件。对安全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压价或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对于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其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双方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确定。第九条第九条 对大型工程或群体工程如需多个施工单位联合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做好协调管理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建设单位不得干预施工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不得干预或强制施工单位购买和使用不符合安全、
5、卫生要求的材料和防护用品.第十条第十条 建设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安全保证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赋予一定管理权限和所需经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确保安全生产。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建设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建设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伤亡事故的能力。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监督管理的专职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应当具备工程建设和安全专业知识,经过
6、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建设施工企业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建设措施经费,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要求的作业环境、操作场所、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施工企业内部应当建立安全业绩考评制度,由其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考评结果作为各类人员任用、晋升和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建设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从事垂直运输机械、架设机具安装、拆卸的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塔式起重机拆卸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专业施工。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建设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起
7、重设备、施工机械、电器装置、高处作业专用架具及现场安全设施等检测、检验、使用管理、维修保养制度,严禁违章带病运行。第三章第三章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建设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申办安全监督手续,否则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接受并配合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在工程竣工前,要将施工现场的综合安全情况和管理资料报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考核评价,评价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建设单位应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批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开工:(一)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
8、力通讯等公共设施的;(二)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的;(三)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第二十第二十 条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于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方案,并经技术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对于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员均应在书面文书上签字。未作安全技术交底的,生产班组和人员可拒绝接受作业任务。第二十一第二十一 条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提高整体防护水平,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的人员和设施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防护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南省 建设 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