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防火与减灾系统.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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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防火与减灾系统第一节第一节 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 1.1 1.1 防火分区防火分区(一)防火分区的组成1.水平防火分区: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2.垂直防火分区:将具有1.5h或1.0h耐火极限的楼板和窗间墙(两上、下窗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2m)上下层隔开。当上下层设有走廊、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将相连通的各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考虑。(二)防火分区的作用在于发生火灾时,可将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阻止火势蔓延,以利于消防扑救,减少火灾损失。1.2 1.2 防火门防火门1、分类A.按耐火极限分甲级:耐火极限为1.
2、2h乙级:耐火极限为0.9h丙级:耐火极限为0.6hB.按燃烧性能分非燃烧体防火门难燃烧体防火门2、构造A.非燃烧体防火门构造采用薄壁型钢作骨架,在骨架两面钉11.2mm厚的薄铁板,内填矿棉或玻璃棉。当矿棉或玻璃棉达5.56.0cm厚时,耐火极限可达1.5h。当矿棉或玻璃棉达33.5cm厚时,耐火极限可达0.9h以上。当矿棉或玻璃棉改为5.56.0cm厚空气层时,耐火极限可达0.6h。B.难燃烧体防火门构造以双层木板为里,外包石棉板和铁皮制作,且应设置排泄孔,排泄孔宜做成圆孔,直径为:D=6*3工作原理及其控制 1.3 1.3 防火卷帘防火卷帘第二节第二节 水幕消防设备水幕消防设备2.1 2.
3、1 水幕喷头1按口径大小分(1)小口径水幕喷头:口径6、8、10mm(2)大口径水幕喷头:口径12.7、16、19mm2按构造和用途不同分(1)窗口水幕头用于保护立面或斜面(墙、窗、门、防火卷帘等)(2)檐口水幕头用于保护上方平面(屋檐和吊顶等)的洒水头2.2 水幕喷头布置1基本原则:根据喷水强度的要求布置,不应出现空白点。2布置要求(1)与防火卷帘、简易墙面或门窗配合使用时,可成单排布置,并喷向保护对象。(2)舞台口和洞口面积超过3m2的开口部位,水幕喷头应在舞台口、洞口内外成双排布置,两排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3)如果形成水幕防火带以代替防火分隔物,其喷头布置不应少于三排,保护宽度不应
4、小于5m。每组水幕系统安装的喷头数不应超过72个。2.3 2.3 水幕系统控制水幕系统控制(一)利用闭式喷头启动水幕的控制阀闭式喷头开启打开雨淋阀喷头喷水(二)电动控制阀感烟或感温探测器动作电控箱启动水泵和电动阀电铃报警喷水(三)手动控制阀快开阀门打开喷水第三节第三节 防烟、排烟系统防烟、排烟系统3.1 3.1 防烟分区防烟分区 目的:对发生火灾危险的房间和用作疏散通路的走廊加以防烟隔断,以控制烟气的流动和蔓延。设置要求(1)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00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2)每个防烟分区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
5、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3)分隔区内的排烟量,在人员疏散的短时间内,必须大于或等于该区内产生烟的数量。3.2 3.2 防排烟目的及设施防排烟目的及设施(一)防排烟目的:保证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的生命安全(二)烟气在建筑物内的流动线路着火房间走廊竖向梯、井等向上伸展(三)高层建筑的防排烟设施1、防烟设施:分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2、排烟设施: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3.3 3.3 防排烟方式防排烟方式1密闭防烟方式当发生火灾时将着火房间密封起来,这种方式多用于小面积房间。2自然排烟方式在自然力的作用下,使室内外空气对流进行排烟()利用开启的门窗进行排烟
6、的方式。()自然排烟竖井方式3机械防排烟方式(1)设置方法:将建筑物分为若干防烟分区,在防烟分区内设置防烟风机,通过风道排出各房间或走廊的烟气。(2)特点:排烟稳定,投资较大,操作管理比较复杂,需要有防排烟设备,要有事故备用电源。(3)种类A.机械排烟、自然进风保持负压的方式在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设机械排烟竖井,自然进风竖井及可控制的排烟口、进风口。B.机械排烟、机械送风保持正压或负压的方式C.机械送风保持正压的方式3.4 3.4 机械防排烟设备的控制机械防排烟设备的控制(一)对机械防排烟设备的要求1防排烟设施需要用电的部分必须有事故备用电源。2排烟风机要求耐温280,排烟风机、送风机分别设有与
7、排烟口、送风口连锁装置。当任何一个排烟口、送风口开启时,排烟风机、送风机都能自动启动。3排烟风道设置防火阀的要求(1)自然排烟风道可不装设防火阀(2)机械排烟风道,应在各排烟支管和排烟风机入口处装设作用温度为280的防火阀。此防火阀在280时能自动关闭,并连锁排烟风机停止运转。(二)机械排烟设备的控制 第四节第四节 消防专用通讯系统消防专用通讯系统4.1 4.1 火灾事故广播系统火灾事故广播系统4.1.1 4.1.1 系统设置与要求系统设置与要求 (一)系统设置区域-集中和控制中心系统应设置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集中系统内有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亦应设置火灾事故广播系统。3、集中系统内无消防联动控制
8、功能时,宜设置火灾事故广播系统。(二)设置要求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扬声器的设置数量,应能保证从本层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25m。在走道交叉处、拐弯处均应设置扬声器。走道末端最后一个扬声器距墙不大于8m。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装设的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实配功率不应小于2W。3、客房内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应小于1W。4、设置在空调、通风机房、洗衣机房、文体娱乐场所和车库等处,有背景噪声干扰场所内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并据此确定扬声器功率。4.1.2 4.1.2 设置的确定设置的确定 火灾事故广播系统宜设置专用的播放设
9、备,扩音机容量宜按扬声器计算总容量的1.3倍确定。当火灾事故广播系统与建筑物内设置的广播音响系统合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音响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事故状态,即具有优先火灾事故广播功能。(2)床头控制柜内设置的扬声器,应有火灾事故广播功能。(3)采用射频传输集中式音响播放系统时,床头柜内扬声器宜有紧急播放火警信号功能。如床头柜无此功能时,设在客房外走道的每个扬声器的实配输入功率不应小于3W,且设置间距不宜大于10m。(4)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火灾事故广播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能遥控开启扩音机和用传声器直接播音。(5)广播音响系统扩音机,应设火灾事故
10、广播备用扩音机,备用机可手动或自动投入,备用扩音机容量不应小于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容量最大的3层中扬声器容量总和的1.5倍。4.1.3 火灾事故广播 一般不必对整栋大楼同时进行火情广播。广播输出分路应按疏散顺序控制,具体如下:(1)2层及2层以上楼层发生火灾,宜先接通火灾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2)首层发生火灾,宜先接通本层、2层及地下各层。(3)地下室发生火灾,宜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若首层与2层有大共享空间时应包括2层。4.1.4 4.1.4 火灾事故广播分路配线与连接火灾事故广播分路配线与连接(五)火灾事故广播分路配线1应按疏散楼层或报警区域划分分路配线。各输出分路应设有输出显示信号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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