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72-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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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 D C中华人民共和 国 国家标 准G B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C 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batte巧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2 0 1 2一0 5一2 8发布2 0 1 2一1 2一0 1实施中 华 人民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C ode 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batteryelectricequipmentinstal
2、lationengineeringG B5 0 1 7 2一2 0 1 2主编部 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 民共和 国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 2年1 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 0 1 2北京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 B5 0 1 7 2一2 0 1 2中国计划 出版社 出版网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杯地北里 甲n号 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 0 0 0 3 8电话:(0 1 0)6 3 9 0 6 4 3 3(发行部)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北京世知印务有限公司印刷85 0 mmX ll6 8mml/3 21.3 7 5印张3
3、1千字2 0 1 2年1 1月第1版2 0 1 2年1 1月第l次印刷统一书号:1 5 80 1 7 79 2 9定价:1 2.0 0元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侵权举报电话:(0 1 0)6 3 9 0 6 4 0 4如有印装质量 问题,请寄本社 出版部调换中华人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公告第1 4 1 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 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一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 B5 0 1 7 2一2 0 1 2,自2 0 1 2年1 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
4、B5 0 1 7 2一9 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组 织中国计划 出版社 出版发行。中华人 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J J 从J巨月 lJ青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 印发 2 0 0 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 计 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2 0 0 81 0 5号)的要求,由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 B5017 2一9 2的基础上修订完成 的。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 了广泛 的调查分析,总结 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全 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6章和
5、2个附录,主要 内容包 括:总则,术语 和符号,基本规定,阀控式密封铅 酸蓄电池组,锅镍碱性蓄电池组,质量验收等。与原规范相 比较,本规范修订 的主要内容有:1将本规范 的适用范 围 由电压 为2 4 V及 以上,容量为3 0 Ah及 以上 的固定型铅酸蓄电池 组,改为电压为1 2 V及 以上,容量为2 5 Ah及 以上 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2增加了术语 和符号、基本规定两个章节。3删除 了原规范第二章防酸式铅 酸蓄电池 的相关内容,增加了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的内容。4删 除 了原规范第四章“端电池切换器”。5删 除 了原规范附录一“铅酸蓄 电池用材质及 电解液标准”。本规 范中以黑体
6、字标志 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和对 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本规范在执行过 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1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 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 或建议寄送湖南省火电建设 公 司(地 址:湖南省株 洲市建设中路3 5 6号,邮政编码:4 1 2 0 0 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 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 和 主要审查人:主 编 单 位:湖南省火 电建设公 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参编 单 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天津电力建设公 司华能质量
7、监督中心站主 要起草人:雷鸿飞龙庆芝荆津何冠恒田晓李涟刘光武陈桂英主要 审查人:陈发宇许建军郑少鹏范辉汪毅鲜杏梁汉城王 玉明王兴军刘军周永利周卫新曾跃沫修杰陈志刚侯建设目次1总则 (1)2术语和符号 ,(2)2.1术语,(2)2.2符号 ,(3)3基本规定二 ,(4)4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 (6)4.1安装 ,(6)4.2充、放 电 (7)5福镍碱性蓄电池组 (9)5.1安装 (9)5.2配液与注液 (1 0)5.3充、放 电 ,(1 0)6质量验收 ,(1 2)附录A氢氧化钾技术条件 (1 3)附录B碱性蓄电池用 电解液标准,(1 4)本规范用词说明 ,(1 5)引用标准名录 (1 6)附
8、:条文说明 ,(1 7)C ontents1G eneralP rovisions ,(1)2T ermsandsymbols ,(2)2.1T erms ,(2)2.2S ymbols 、,(3)3B asicrequirement (4)4V alveregulatedsealedlead一acidbatteries ,(6)4.1玩stallation ,(6)4,2C harginganddischarging (7)5N iekel一cadmlumbatteries (9)5.1I nstanation ,(9)5.2P reparationelectrolyteand infuse
9、theelectrolyte (1 0)5.3C hargingand discha:ging (1 0)6Q uahtyacceptance (1 2)A ppendixAT echnicalconditionsof K O H (1 3)A ppendixBE lectrolytestandardforalkalinebatteries (1 4)E xplanationofwordingin thiscode (1 5)L istofquotedstandards ,(1 6)A ddition:E xplanationofprovisions ,(1 7)1总则1.0.1为保证蓄电池组
10、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蓄电池组的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1.0.2本规 范适用 于 电压为1 2 V及 以上,容量为2 5 Ah及 以上的阀控式密封铅 酸蓄电池组 和容量为1 0 Ah及 以上 的镐镍碱性蓄电池组安装工程 的施工与质量验收。1.0.3蓄电池组安装工程 的施工与质量 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 和符号2.1术语2.1.1阀控式密封铅 酸蓄电池valveregulatedS ealedlead-acidbattery带有安全 阀的密封蓄电池,在电池内压 超 出预定值时允许气体逸 出,在使用寿命期间,正常使用情况下无需补加
11、 电解液。2.1.2锅镍蓄电池nickel一cadmiumbattery含 碱性 电解质,正极含氧化镍,负极为锅蓄电池。2.1.3完全充电fullychargedstate充电的一种状态,即在选定的条件下充电时所 有 可利用 的活性物质不会显著增加容量 的状态。2.1.4容量capacity在规定 的条件下,完全充 电的蓄电池能够提供的电量,通常用Ah表示。2.1.5充 电率chargerate对蓄电池进行恒流充电时所规定的电流值。2.1二6放电率dischargerate在额定容量 下蓄电池按规定时间放电时的连续放电电流值。2.1.7终止 电压finalvoltage,cut一offvolt
12、age规定的放电终止 时 的蓄电池 的电压。2.1.8开路电压opencircuitvoltage,off一loadvoltage放 电电流为零时蓄电池 的 电压。2.1.9放电倍率dischargerate电池在规定 的时 间内放出其额定容量 时所需要 的 电流值,它在数值上等于 电池额定容量的倍数,通常以字母C表示。22.1.1 0补充充电supplementarycharge蓄电池在存放过程 中,由于自放电,容量 逐渐减 少,甚至于损坏,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定期进行 的充 电。2.1.1 1初充 电initialcharge新的蓄电池在其使用寿命开始时的第一次充 电。2.1.1 2恒流充
13、电C onstantcurrentC harge充 电电流在充电电压的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2.1.1 3恒压充 电constantvolt,agecharge充 电电压在充电电流 的范 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 电。2.2符号C l。I O h率额定容量(Ah);C S-sh率额定容量(Ah);1 1。1 0 h率放电电流(A)。3基本规定3.0.1蓄电池组 的安装 应 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3.0.2蓄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不得有强烈冲击 和振动,不得倒置、重压 和 日晒雨淋。3.0.3蓄电池到达现场后,应进行验收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包装及密封应
14、 良好。2应开箱检 查清点,型 号、规格 应符合设 计 要求,附件 应 齐全,元件应无损坏。3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4按本规范要求外观检查应合格。3.0.4蓄电池到达现场后,应在产品规定的有效保管期限内进行安装及充 电。不 立 即安装时,其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酸性 和碱性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同一室内。2蓄电池不得倒置,开箱后不得重叠存放。3蓄电池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应避免阳光直射;存放中,严禁短路、受潮,并应定期清除灰尘。4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宜在5一4 0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低于80写的环境下存放;福镍碱性蓄电池宜在一5一3 5 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低于7 5的环境下存放。蓄电
15、池从 出厂 之日起 到安装后 的初始充 电时间超过六个 月 时,应采取充电措施。3.0.5蓄 电池施工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3.0.6蓄电池室的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蓄电池安装有关的建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 B5030 0的有关规4定。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2蓄电池安装前,建筑工程及其辅助设施应按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应验 收合格。3.0.7蓄 电池 室应 采用 防爆 型灯 具、通风 电机,室 内照 明线应 采用穿管暗敷,室 内不得装设开关和插座。3.0.8蓄电池直流 电源柜订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包装及贮运条件,应符合现行行
16、业标准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D L/T4 5 9的有关规定。盘、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 施工及验收规 范 G B5017 1的有关规定。4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4.1安装4.1.1蓄电池安装前,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外观检查:1蓄电池外观应无裂纹、无损伤;密封应 良好,应无渗漏;安全排气阀应处于关闭状态。2蓄电池 的正、负端接线柱应极性正确,应无变形、无损伤。3透明的蓄电池槽,应检查极 板无严重变形;槽内部件应齐全,无损伤。4连接条、螺栓及螺母 应齐全。4.1.2清除蓄电池表面污垢时,对 塑料制作的外壳应用清水或弱碱性溶液擦拭,不得用有机溶剂清洗。4.1
17、.3蓄电池组 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蓄电池放置 的基架及 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蓄电池放置在基架后,基架不应有变形;基架宜接地。2蓄 电池在搬运过程 中不应触 动极柱 和安全排气阀。3蓄电池安装应平稳,间距 应均匀,单体蓄电池 之间的间距不应小 于smm;同一排、列的蓄电池槽应高低一致,排列应整齐。4连接蓄电池连接条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并应佩戴绝缘手套。5连接条的接线应正确,连接部分应涂以电力复合脂。螺栓紧固时,应用力矩扳手,力矩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6有抗震要求时,其抗震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牢固可靠。4.1.4蓄电池组 的引 出电缆 的敷设 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
18、路施工及 验收规范 G B50 16 8的有关规定。电缆引出线正、负极 的极性 及标识 应 正确,且 正极应为储色,负极应为蓝色。蓄电池组 电源 引 出 电缆不应直接连接到极柱上,应采6用过渡板连接。电缆接线端子处应有绝缘防护罩。4.1.5蓄电池组 的每个蓄电池应在外表面用 耐酸材料标 明编号。4.2充、放 电4.2.1蓄电池组安装完毕后,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充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组及其连接条的连接情况。2充电前应检查并记录单体蓄电池的初始端电压和整组电压。3充电期间,充电电源应 可靠,不得断电。4充电期间,环境温度应 为5一3 5,蓄电池表 面温度不应高于4 5。
19、5充电过程中,室内不得有明火;通风应良好。4.2.2蓄电池组安装完毕投运前,应 进行完全 充 电,并应进行开路电压 测试 和容量测试。4.2.3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视为完全充电:1蓄电 池在环境温度5一3 5条 件下,以(2.4 0 V士0.0 1 V)单体的恒定 电压、充电电流不大于2.5几。(A)充 电至电流值sh稳定不变时。2充电后期充电电流小于0.o0 5 C I。(A)时。3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完全充电要求时。4.2.4完全充 电的蓄电池组开路静置2 4 h后,应分别测量 和记 录每只蓄电池 的开路电压,测量点应在端子处,开路电压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差值不得超过表4.2.4的规定。表4.2
20、.4开路 电压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差值标称 电压(V)开路电压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差值(mV)22 065 01 21 0 04。2。5蓄电池容量测试 应符合下列规定:1蓄电池在环境温度5一3 5 的条件下应完全充电,然后应静放lh一2 4 h,当蓄电池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基本一致时,应进行1 0 h率容量放电测试,应 以0.I cl。(A)恒定电流放电到其中一个蓄电池 电压为1.80 V时终止放电,并应记 录放电期间蓄电池 的表 面温度t及 放 电持续 时间T。2放电期间应每隔一个小时测 量并记 录单体蓄电池的端电压、表面温度及整组蓄电池的端电压。在放电末期应随时测量。3在放电过 程中,放 电 电流的
21、波动允许范围为规定值的士l。4实测容量C(Ah)应 用放电 电流I(A)乘以放电持续时间T(h)计算。5当放电期间蓄电池 的表面 温度不 为2 5,可按下 式将实测放电容量折算成2 5 基准温度时 的容量:C Z:C t1+0.0 0 6(t一2 5)(4.2.5)式中:t放电开始时蓄电池 的表 面温度();C当蓄电池的表面温度为t时实际测得的容量(Ah);C 2 5换算成基准温度(2 5)时的容量(Ah);。0 0 6-loh率放 电的容量温度 系数。6放电结束后,蓄电池应尽快进行完全充 电。71 0 h率容量 测试第一次循环 不应低于o.9 5 cl。,在第三次循环内应达到1.O C I。
22、,容量 测 试循环 达到1.O C I。可停止容量测试。4.2.6蓄电池 组的开路电压 和1 0 h率容量 测试 有一项数据不符合本规范 的规定时,此组 蓄 电池应为不合格。4.2.7在整个 充、放电期间,应按规定时间记 录每个蓄电池 的 电压、表面温度和环境温度及 整 组蓄电池 的 电压、电流,并应绘制整组充、放电特性曲线。4.2.8蓄电池充好电后,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使用与维护。5镐镍碱性蓄电池组5.1安装5.1.1蓄电池安装前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外观检查:1蓄电池外壳应无裂纹、损伤、漏液等现象。2蓄电池 正、负端接线柱应 极 性 正确,壳内部件应齐全 无损伤;有孔气塞通气性能应 良好。
23、3连接条、螺栓及螺母应齐全,应无锈蚀。4带电解液的蓄电池,其液面高度应在两 液 面线之 间;防漏运输螺塞应无松动、脱落。5,1.2清除蓄电池表面污垢时,对塑料制作的外壳应用清水或弱碱性溶液擦拭,不得用有机溶剂清洗。5.1.3蓄电池组 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蓄 电池放置 的平台、基架及 间距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蓄电池放置在基架后,基架不应有变形;基架宜接地。2蓄电池安装应平稳,间距应均匀,单体蓄电池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smm;同一排、列的蓄电池应高低一致,排列应整齐。3连接蓄 电池 连 接 条 时 应使用 绝 缘工具,并 应 佩 戴 绝 缘手套。4连接条的接线应正确,连接部分应涂以电
24、力复合脂。螺栓紧 固时,应用力矩扳手,力矩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5有 抗震要求时,其抗震 设 施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应牢固可靠。5.1.4蓄电池组引线 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 B50 16 8的有关规定。电缆引 出线正、负极 的极性 及标识应 正确,且 正极应为储色,负极应9为蓝色。蓄电池组电源引出电缆不应直接连接到极柱上,应采用过渡板连接。电缆接线端子处应有绝缘防护罩。5.1.5蓄 电池组 的每个蓄电池应 在外表面用耐碱材料标明编号。5.2配液与注液5.2.1配制电解液应采用化学纯氢氧化钾,其技术条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配制电解液应用
25、蒸馏水或去离子水。5.2.2电解液的密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5.2.3配制和存放电解液应用铁、钢、陶瓷或珐 琅制成的耐碱器具,不得使用配制过 酸性 电解液的容器。5.2.4配液 时,应将碱慢 慢倾人水中,不得将水倒人碱中。配制的电解液应加盖存放并沉淀6 h以上,应 取其澄清液或过 滤 液使用。对 电解液有怀疑时应化验,其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5.2.5注人蓄电池 的 电解液温度不 宜高于3 0;当室 温高于3 0时,应采 取降温措施。其液 面高度应在两液面线之间。注人电解液后宜静置Z h一4 h后再初充 电。5.2.6配液工作应 由具有施工经验 的技工操作,操作人员应戴专用保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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