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重点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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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绪论1. 侵权责任法性质: 私法、强制法、救济法、责任法。第一章1. 侵权行为a.概念: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与财产并造成损害依法应该承当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b.特点:侵权行为是行为人侵害他人人身与财产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主要是财产权与人身权等绝对权 侵权行为还包括侵害他人财产利益与人身利益的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c.种类:根据行为的构成要件: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关键点:作为与不作为 根据侵权人的人数 :单独侵权行为
2、与共同侵权行为a.概念: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依法应答承当的法律后果。b.特点: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承当的法律后果 侵权责任以存在侵权行为这一法律事实为根据 侵权责任的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但不仅限于财产责任c与违约责任比拟重点:归责原那么不同。侵权责任采取一般采取过错责任原那么,例外采取无过错责任原那么。违约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那么,例外采取过错责任原那么。责任根底不同。违约责任的责任根底是行为人违反约定义务,没有约定才适用法定条款,且构成违约责任一般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侵权责任的责任根底是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构成侵
3、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例外为无过错。举证责任不同。违约责任中受害人无须证明违约方是否有过错,只要证明违约的事实存在即可,违约方只有证明具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是由才可免责。侵权责任中,加害人只有能证明其无过错的可免责,在特殊侵权中加害人只有证明其有法定免责是由才能免责。免责条件不同。违约责任中有法定免责是由还有约定免责是由,但不得预先约定免除成心或重大过失的责任。侵权责任中只有法定免责是由。责任形式不同。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而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诉讼管辖不同。第 16 页第二章1. 归责原那么a含义:侵权责任归责原那么,是指行为人或侵权人因
4、其自己行为或应由其负责的他人行为及归其管理的物件致人损害的事实发生后,确定其应承当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或规那么。b.开展的三个时期(理解三种责任原那么结果责任时期。结果责任不考虑行为人实施行为时是否有过错,谁造成损害谁承当责任,理论界也称为加害责任。过错责任原那么时期。过错责任指的是行为人只对其过错所造成的损害承当赔偿责任,即“有过错有责任,无过错那么无责任。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并存时期。2. 公平责任原那么是指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按照法律的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那么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损害、当事人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根底上,判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
5、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害的一种确定具体赔偿责任的原那么。3. 过错责任原那么(属于自己责任形态,第五章考点a含义:过错责任原那么,也称过失责任原那么,是侵权责任法最根本的一项归责原那么。过错责任原那么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那么。b适用:过错责任原那么的性质是主观归责,是以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无过错为归责的绝对标准,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具有成心或过失,就无需对损害承当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那么是一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那么,具体要件包括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与主观过错,缺一不可。对于这三个构成要件的举证与证明,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那么,
6、全部由提出侵权责任主张的受害人负担,加害人不承当举证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中,属于一般性条款适用。即无特殊规定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那么。4.过错推定原那么(侵权责任法第58条a含义:所谓推定,是指法律或法官从的事实而得出的结果,实际是根据事实对未知的事实进展推断与认定。过错推定可分为一般过错推定与特殊过错推定。 一般过错推定是指在某些情况下,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人应承当民事责任,但如果加害人能证明损害不是由于他的过错所致,那么免除责任。 特殊过错推定也称为严格的过错推定或者法定的过错推定,必须证明有法定的抗辩事由存在,说明自己是无过错的,才能对损害后果不承当责任。在一般的过错推定中,加害人的
7、免责事由是概括性的,特殊过错推定中,加害人的免责事由是列举式的,法律对其作出了具体的限定。b适用:过错推定的适用须有法律依据,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局部特殊侵权行为才能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那么,也就是说,适用过错推定的具体案件类型由法律或者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法官与当事人不得突破法律的适用范围。 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完全一样,须具备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与主观过错四个要件,且过错的认定采取推定的方式。过错推定责任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将过错的举证责任转换由侵权人承当,5. 无过错责任原那么重点a含义:无过错责任原那么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
8、标准,对于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求其承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那么。b.理论根底重点):关于无过错责任的根底,大致可归结为如下几种学说理论报偿理论,主张享受利益者承当风险,系社会正义的根本要求危险制造理论,主张特定企业,物品或设施的所有人、持有人制造了危险来源,因而应对危险的现实损害承当侵权责任危险控制理论,主张应由那些能够控制危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承当损害赔偿责任危险分担理论,主张应由那些有能力通过商品效劳的价格机制或保险机制将损失予以分散出去的企业承当损害赔偿责任.c适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那么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为三个,即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与因果关系。只要同时具备上述要
9、件,且属于法律明确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那么的领域,行为人就应承当侵权责任,而不问其有无过错,受害人也无需证明行为人有过错。理解:无过错责任原那么是法律特殊规定的法律事实的特殊适用。是过错责任原那么的补充而不是否认。第三章1. 成立要件侵权责任成立要件的诸多构成要素,是一个有机的递进逻辑体系。因此,侵权责任成立要件依据判断顺序,依次包括加害行为、权益侵害、损害、因果关系、违法性、过错、过责能力。Ps.损害是权益侵害的通常的后果形式,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也是一般侵权责任的选择性要件。2.加害行为的特征重点加害行为也称致害行为,是指受人的意识所支配的对他人权益造成侵害之行为。加害行为具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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