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表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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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一人公司公司设立的条件(一)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一)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二)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二)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一个自然人为股东(三)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2、(三)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四)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 资额。(四)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产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东不按期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补
3、充缴纳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股东不按期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补充缴纳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六)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公司设立的程序发起人缴纳出资并验资(验资后应出具证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保留期为6个月向公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登记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并缴清股款召开创立大会,选举机构向公司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大会结束后30日内)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并缴清(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制作招股说明书(经管理部门批准方能公告)签订承销协议(经营机构)与代收股款协议(银行)申
4、请批准募股(国务院管理部门)公开募股召开创立大会,选举机构向公司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大会结束后30日)公告,将募集股份情况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董事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1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至2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与1到2名监事所区别)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至2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人至9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视需要设副董事长。不设董事会产生董事的人选由股东会表决产生。董事的人选由股东会表决产生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方法董事长
5、、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按照董事会的任期委派或者更换。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任期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报告工作2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3执行股东会决议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5决定经营计划
6、和投资方案障碍6聘、解经理,据经理提名,聘、解副经理、财物负责人7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其报酬事项8制定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目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事项。10制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会议召开的条件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如本人不出席,有代为行使表决权的授权书也可以会议召开的法定期限合同制期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会议的主持和召集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
7、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组成由公司所有股东组成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不设股东会不设股东会会议召开条件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时召开,每年至少1次。临时会议:1)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2)1/3以上董事,3)任何一名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定的人数或者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三)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一般事件由国资委行使股东会职权公司重大事件必须由国资委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重大事项由国资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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