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部分国家外墙装饰层产品使用高度情况汇总1017.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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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世界部分国家外墙装饰层世界部分国家外墙装饰层产品使用高度情况汇总产品使用高度情况汇总2012101720121017目 录-世界部分国家外墙装饰层产品允许使用高度对比图示-德国规范介绍-法国规范介绍-英国规范介绍-西班牙规范介绍-澳洲/新西兰规范介绍-韩国规范介绍-新加坡规范介绍-美国/加拿大规范介绍部分国家对外墙装饰层材料燃烧性部分国家对外墙装饰层材料燃烧性能使用高度要求能使用高度要求各国大城市高楼数量比较各国大城市高楼数量比较世界部分国家外墙装饰层产品允许使用高度世界部分国家外墙装饰层产品允许使用高度世界部分国家高层建筑统计数据世界部分国家高层建筑统计数据德国建筑防火规范介绍德国建筑防火规
2、范德国建筑防火规范(GA 07-04-2010)节译节译(对外幕墙装饰层燃烧性能的要求)(对外幕墙装饰层燃烧性能的要求)第4.2:参照建筑规范(1)外墙及局部外墙如护栏的构造应满足在火灾时的火焰蔓延控制在足够的时间;(3)外墙以及幕墙装饰层(含保温及骨架)必须达到B1级;含B2材料的骨架在满足下面条件(1)要求时可以使用。高于要求栏杆高度的局部护栏幕墙的燃烧性能须达到B1。(5)达到B级的防火型外墙产品可以用于最高5级(建筑分级见左侧图表所示)的“通常”类建筑的幕墙及局部幕墙(含住宅及写字楼建筑,不含“特殊”建筑)。第4.3“对火焰蔓延的特殊预防措施”-空腔深度 使用木骨架时空腔深度不大于50
3、mm;使用金属骨架时空腔深度不大于150mm。-水平防火隔断(比较复杂,翻译省略)第4.4 特殊建筑类型高层建筑,医院,工业建筑等B1级燃烧性能的外墙产品不可用于高层建筑(仅不燃材料可以使用,见建筑分类5)法国建筑防火规范介绍(一)有关住宅建筑防火的法律有关住宅建筑防火的法律1986年年3月月31日版日版-1988年最后修订年最后修订一、关于住宅一、关于住宅第一部第一部第二章:住宅建筑分类第二章:住宅建筑分类Article3第三节第三节-第一类住宅第一类住宅 二层或以下的单体或联排房子二层或以下的单体或联排房子-第二类住宅第二类住宅 多于二层的单体或联排房子,但每个部分自地面至屋顶仅有一户居住
4、。多于二层的单体或联排房子,但每个部分自地面至屋顶仅有一户居住。-第三类住宅第三类住宅 低于低于28米的住宅米的住宅-第四类住宅第四类住宅 低于低于50米的住宅(米的住宅(高层:高于高层:高于50米的住宅属于高层居住,请参见另外的法律)米的住宅属于高层居住,请参见另外的法律)第二部第二部第二章:有幕墙类第二章:有幕墙类第四段:幕墙第四段:幕墙(50米及以下米及以下)第一及第二类住宅第一及第二类住宅 装饰层的燃烧性能须不低于装饰层的燃烧性能须不低于M3(即欧盟的(即欧盟的D级)或木材类级)或木材类第三及第四类住宅第三及第四类住宅P与邻近建筑距离与邻近建筑距离H-建筑高度建筑高度当建筑的当建筑的P
5、/H比值小于比值小于0.8时,装饰层的燃烧性能须不低于时,装饰层的燃烧性能须不低于M2(即欧盟的(即欧盟的C级)。级)。当建筑的当建筑的P/H比值大于比值大于0.8时,装饰层的燃烧性能须不低于时,装饰层的燃烧性能须不低于M3(即欧盟的(即欧盟的D级)级).法国建筑规范介绍(二)二、公共建筑二、公共建筑:规范名称:规范名称:防止火灾及危害的安全条例 2009更新版第C020条:幕墙装饰层的燃烧性能应不低于M3(即欧盟标准的D级)当不符合第021条(C+D)时,装饰层的燃烧性能应不低于M2(即欧盟标准的C级)第C021条:防止火焰通过幕墙间隙蔓延为避免幕墙与主体结构间隙产生烟囱效应,每隔两层应做防
6、火封堵;在幕墙洞口下方设置防火隔离带的C+D规则。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幕墙开洞区域(门和窗)。C=固体隔离装置的高度(如阳台板);D=固体隔离装置的深度;M=可燃烧物质量(单位MJ/m2)o当M=1.0mo当M 80MJ/m2时,C+D=1.3m修订版规范中对外墙装饰层材料的要求预计新的规范中对外墙装饰层产品的燃烧性能要求从目前的M2和M3级(即欧盟的C&D级)变更为M1级(即欧盟的B级)规范新修订版中对保温材料的要求 目前的法国建筑防火规范中尚未有专门针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有具体要求(只针对内保温材料有要求),但是据了解,目前正在修订中的新版本会对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
7、最新征求意见稿中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无论建筑高度均要求采用A2级。英国建筑防火规范介绍英国建筑规范英国建筑规范UK2010_AD_B_V2_wm1第十二章:外墙建造第十二章:外墙建造12.5 建筑物外围护不应包含助长火势的材料,否则可能对人体健康或安全产生危害。如在覆层系统和大量空腔区域使用可燃性材料,则可能对高层建筑产生此类危害。外墙应符合第12.6至12.9条的相关指导或多层建筑物外墙隔热防火性能BRE报告(BR135)中给出的覆层系统性能标准。以上报告中采用了出自BS 8414-1:2002或BS 8414-2:2005的全面测试数据。实际采用的可燃性材料总量也必须受到第十三章空
8、间分隔条款的限制(参见以下13.7章节)。外表面外表面12.6 墙的外表面应符合图40中的要求。商住两用型建筑物,如集会与休闲用建筑物墙的外表面应符合图40c中的要求。隔热材料隔热材料/产品产品12.7 对于楼高18米或以上的建筑物,任何用于外墙建造的隔热产品、填充材料(不包含垫圈、密封件或类似部件)的可燃性应在一定限制范围以内(参见附录A)。该限制不适用于符合第9章中图34的砖石墙。英国建筑防火规范介绍外墙表面分外墙表面分类标识说明类标识说明相邻建筑边界相邻建筑边界此段翻译见右此段翻译见右对所述边界无规定对所述边界无规定0级(国家等级)或级(国家等级)或B-s3、d2或更高级或更高级别(欧洲
9、等级)别(欧洲等级)也可接受厚度至少为0.5毫米且带不超过0.2毫米厚度有机涂层的压型钢板或平钢板指标(指标(I)不高于)不高于20(国家等级)或(国家等级)或C-s3、d2或更高级别(欧洲等级)。或更高级别(欧洲等级)。也可接受厚度大于也可接受厚度大于9毫米的木板贴面。毫米的木板贴面。西班牙建筑防火规范介绍规范名称:规范名称:DB SI Abril 09对建筑外幕墙装饰层产品燃烧性能的要求:1)建筑高度 3,5 m 时须达到 B-s3,d2;2)建筑高度 18 m 时须达到 B-s3,d2;韩国建筑防火规范介绍规范名称:规范名称:KS F ISO 1182,KS F 2271&KS F IS
10、O 13785-1Clause 4:Cladding on External Walls shall be controlled according to the regulation if it is in the fire proof area.Application of facade material outside of the fire proof area is not controlled even at the area if next building is more than 3m away on ground floor and 5m on the 2nd fl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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