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物权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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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读案例引读案例2001年年12月,村民李某与所属的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月,村民李某与所属的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村委会将村属的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村委会将村属的15亩荒地承亩荒地承包给李某经营,承包期限为包给李某经营,承包期限为20年。合同签订后,李某年。合同签订后,李某对所承包的土地进行了重新规范和整理,并在投资近对所承包的土地进行了重新规范和整理,并在投资近3000元的承包土地上新打了一眼深井。元的承包土地上新打了一眼深井。2004年年10月,月,李某所在的村委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换届后的村委会李某所在的村委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换届后的村委会以原村委会与李某所签订的土地承包
2、合同没有召开村以原村委会与李某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违反民主议定原则为由,将李某所承包的土民大会,违反民主议定原则为由,将李某所承包的土地强行收回。李某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合同地强行收回。李某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合同有效,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有效,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李某与原村委会之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违反了民主李某与原村委会之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违反了民主议定原则,属于无效合同。原村委会在签订合同中存议定原则,属于无效合同。原村委会在签订合同中存在明显过错,应当对因合同无效给原告李某造成的经在明显过错,应当对因合同无效给原告
3、李某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济损失进行赔偿。问:法院的判决正确吗?问:法院的判决正确吗?第八章第八章 用益物权用益物权l关键术语用益物权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地役权地役权 重点问题重点问题(1)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应当怎样理解?)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应当怎样理解?(2)物权法对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则是怎)物权法对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则是怎样规定的?样规定的?(3)各类用益物权的)各类用益物权的概念、概念、法律特征、效力。法律特征、效力。第一节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用益物权概述l一、一、用益物权的概念用益物权的概念用益物权,是指用益
4、物权,是指非所有权非所有权人对他人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所享有的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他物的他物权。权。二、用益物权的社会意义二、用益物权的社会意义 1用益物权是所有权的一种实现方式用益物权是所有权的一种实现方式 2用益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满足非所有用益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满足非所有人利用他人不动产的需求人利用他人不动产的需求 3用益物权有利于实现物的最高价值用益物权有利于实现物的最高价值的利用的利用三、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三、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1.用益物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一种他物权他物权 2.用益物权是以用益物权是以使用和收益使用和收益为内容的为内容的限制物权限制物权 3.用益
5、物权为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独立物权 4.用益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用益物权的客体一般为不动产不动产四、用益物权的种类用益物权的种类1、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4、地役权、地役权 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概述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概述(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概念(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是承包人承包人(个人或单位个人或单位)因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承包使用、收益集体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
6、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权利。(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征特征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主体具有特殊性具有特殊性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物标的物具有特殊具有特殊性性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目的目的具有特殊性具有特殊性 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生方式产生方式具有特具有特定性定性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1、承包人的权利义务、承包人的权利义务承包人的权利承包人的权利(1)占有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承包的土地
7、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地、滩涂、水面。(2)使用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活动。(3)收取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4)转让转让承
8、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织规定的制度使用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补偿。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的义务(1)妥善使用妥
9、善使用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草原、荒地、滩涂、水面。(2)承包人应依承包合同规定的数额向集体承包人应依承包合同规定的数额向集体组织组织交付承包交付承包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荒地、滩涂、水面的收益收益。(3)承包人应承包人应独立承担风险独立承担风险。(4)承包人应当承包人应当接受接受集体组织对于其生产经集体组织对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营活动的合法监督、干涉合法监督、干涉。2、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发包人的权利发包人的权利:主要是向承包人收取依承包合同:主要是向承包人收取依承包合同规定数额的承
10、包收益,对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规定数额的承包收益,对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进行监督。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的义务:在于交付土地以及森林、山岭、:在于交付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给承包人,提供集体组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给承包人,提供集体组织的农林设施给承包人使用,织的农林设施给承包人使用,不得随意干涉不得随意干涉承包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发包人在承包期内不得调整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发包人在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
11、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发包人在发包人在承包期内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1基于民事行为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包括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包括创设取得创设取得和和移转取得移转取得两种情况。两种情况。2非基于民事行为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主而取得承包经营权。主要是要是继承问题继承问题。(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人死亡的,其
12、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继续承包;(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以在承包期内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继续承包。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1土地承包期土地承包期届满届满 2承包地的承包地的调整调整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转让 4发包人发包人收回收回承包地承包地 5征收征收6土地因自然原因等而土地因自然原因等而灭失灭失 7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抛弃抛弃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1承包期内承包期内,发包
13、方,发包方不得收回不得收回承包地。承承包地。承包方于承包期内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包方于承包期内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进应当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进行经营权流转。承包方于承包期内全家迁行经营权流转。承包方于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2承包期内承包期内,发包方,发包方不得调整不得调整承包地。因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的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别农户之间的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
14、适当调整的,必须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二以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并报上级有关行政管理报上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按照其约定。3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其原承包
15、地。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概述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概述1、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概念概念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设用地使用人为建是因建设用地使用人为建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他人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他人(国家或国家或集体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所有的土地的权利。2、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特征特征以他人之物为标的以他人之物为标的内容上的限制性内容上的限制性 土地用途上的特定性土地用途上的特定性 权利本身的独立性及权能上的完备性权利本身的独立性及权能上的完备性 第三节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内容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内容1、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
16、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权利占有和使用土地占有和使用土地 权利处分权利处分:转让、互换、出资、出租、赠与:转让、互换、出资、出租、赠与或者抵押或者抵押 附属行为附属行为 取得地上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的补偿取得地上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的补偿 2、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义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支付出让金等费用。等费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时,应当将士地返还给所有权人,原则上时,应当将士地返还给所有权人,原则上应应恢复土地的原状恢复土地的原状。建设用地使用权
17、人应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合理利用土地,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1、划拨取得、划拨取得概念概念:是指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是指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权。特征特征:(1)没有明确的期限;)没有明确的期限;(2)不须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须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不能转让、出租和抵押,符合法律)不能转让、出租和抵押,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除外。规定的条件的除外。取得条件取得条件1、国家机关用地
18、:权力、行政、司法、军、国家机关用地:权力、行政、司法、军事机关等;事机关等;2、军事用地:军事设施用地;、军事用地:军事设施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目用地;4、公益事业用地:文教卫体;、公益事业用地:文教卫体;5、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城市给排水,污水、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城市给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煤气、热力、道路、市处理、供电、通信、煤气、热力、道路、市内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环保、消防、路标、内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环保、消防、路标、路灯等;路灯等;6、其他。、其他。取得程序取得程序1、用地单位提交用地申请;、用地单位提交用地
19、申请;2、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报批;批;3、土地划拨;、土地划拨;4、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利的行使权利的行使1、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2、如遇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有义务、如遇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有义务服从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服从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3、权利转移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权利转移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的规定。2、出让取得、出让取得概念概念: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权。特征特征:(1)出让方是特定的)出让方是特定的国家;国
20、家;(2)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3)出让不包括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设)出让不包括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设施;施;(4)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出让合同,国有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出让的方式和期限出让的方式和期限(1)方式: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方式: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挂牌出让。出让、挂牌出让。(2)期限:)期限:居住用地居住用地70年;年;工业用地工业用地50年;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年;综合或其他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年。案 例 分 析 某工厂为扩大生产规模,投资某工厂
21、为扩大生产规模,投资8080万元万元建一分厂,向某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建一分厂,向某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用地用地2 2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有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有权),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城市权),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城市规划区内属于规划区内属于A A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非耕地)(非耕地)2 2亩。为保证按时使用土亩。为保证按时使用土地,工厂与地,工厂与A A村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村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合同规定同。合同规定A A村向工厂出让土地村向工厂出让土地2 2亩,土地所有权出让金亩,土地所有权出让金3030万元,土万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
22、使用权出让年限为让年限为7070年。有关合同的其他内年。有关合同的其他内容均参照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标容均参照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标准合同写明。准合同写明。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案 例 分 析(1 1)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否有效?为什么?(2 2)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该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该工厂用地厂用地7070年是否合法?为什么年是否合法?为什么?(3 3)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该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该工厂应该怎样取得土地使用权?厂应该怎样取得土地使用权?案 例 分 析(1)无效。因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无效。因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
23、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必须先依法征为国有,其土地使用必须先依法征为国有,其土地使用权才能出让。土地所有权的出让方权才能出让。土地所有权的出让方只能是代表政府的土地管理局,本只能是代表政府的土地管理局,本例中由例中由A村直接向工厂出让土地使用村直接向工厂出让土地使用权是违法的,违法的合同应确认为权是违法的,违法的合同应确认为无效。无效。(2)不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和转让暂城镇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工业用地最高年行条例的规定,工业用地最高年限为限为50年。年。案 例 分 析(3 3)
24、该工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该工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方式应该是:由人民政府依法定权方式应该是:由人民政府依法定权限批准征用限批准征用A A村的土地,将集体土村的土地,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然后再将土地使地转为国有土地,然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工厂,由土地管理局代用权出让给工厂,由土地管理局代表政府与工厂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表政府与工厂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厂依合同向政府缴纳土地合同,工厂依合同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登记,领取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取得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取得土地使用权。权。一、宅基地使用权概述一、宅基地使用权概述宅基地使用权宅基
25、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特征:特征:(1)严格的身份性)严格的身份性(2)无偿使用性)无偿使用性(3)永久使用性)永久使用性(4)从属性)从属性(5)范围的严格限制性)范围的严格限制性 第四节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二、宅基地使用权内容二、宅基地使用权内容1、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权利占有宅基地的权利占有宅基地的权利 对宅基地使用、收益的权利对宅基地使用、收益的权利 因住房转让而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因住房转让而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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