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古典文献的校勘(新)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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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古典文献的校勘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第三节 校勘的资料第四节 校勘的主要方法第五节 校勘成果的处理形式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一、校勘与校勘学一、校勘与校勘学o校勘作为一个双音节词,本义为比较审定,它由两个意义相近的单音节词组成。o校的本义是犯人代的木枷。许慎说文:“校,木囚也。”o校字用作动词时便有比勘得对的意思。后又引申其义指校正书面材料文字异同。国语鲁语下:“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以那为首。”o徐铉说文新附:“勘,校也。”勘亦作
2、刊。广雅刊训定。玉篇:“刊,削也,定也,除也。”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校勘”一词大约产生于六朝时期,从早期使用情况看,虽大体限于文字记载,但最初并不专指比较、审定书籍的异文,而往往指审核记载、评定其是否与事实或制度相符。o杜佑通典:“宜选史传博士谙究流品者为左民郎、左民尚书,专供校勘。”o唐封氏闻见记定谥:“太长博士掌谥,执事三品以上薨者,故吏录行状,尚书省考功校勘,下太常博士拟议讫,申省,省司议定,然后奏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
3、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唐宋时期,“校勘”开始用于估计文字正误真伪的比较审定,并日渐普遍,如欧阳修书春秋繁露后“予在馆中校勘群书,见有八十篇,然多错乱重复。又有民间应募献书者献三十余篇,其间数篇在八十篇外,乃知董生之书流散不全矣。方俟校勘而予得罪录陵。”但在这个时期“校勘”还并没有成为专用术语,在其他意义上仍有使用。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清代,校勘一词使用仍然相当含混,如四库全书纂修、缮写过
4、程中的一些诏旨,所谓“校勘”既包含订正古书传写过程中的文字讹误、篇章错乱,也包含对违碍文字的审查删改、误写庙讳的纠正,以及新写本的校对。o乾嘉以来,校勘最为古文献学一个单独门类的倾向越来越明显。大约在近代,“校勘”完成了它的术语化过程,成为这项特定的古籍整理工作以及相关学科的专有名称。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校勘,从字面上讲,校,为相互核对;勘,系改正错误。o校勘是指以精密的方法,用不同版本或其他资料,通过比较和推理,发现并校正古书中由于抄写或翻刻等原因而产生的字句篇
5、章等的错误,是文献和古籍整理的重要方法,同时也是查阅古籍的人必须具备的基本功。o校勘学则是以古籍校勘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其内容是校勘的性质、特点、范畴、一般规律和方法。校勘学作为一种学科理论,是在校勘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其目的和任务则在于为古籍校勘提供指导。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二、校勘学的发展历史二、校勘学的发展历史o先秦时期已经出现了对典籍文献的校勘,国语鲁语下:“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以那为首。”o由于历史上一直有孔子删定六经之说,加之孔子在中国文
6、化史上的特殊定位,被后世学者奉为“校雠鼻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而真正涉及校勘,并且确实代表先秦时期校勘情况的是吕氏春秋察今所记载的“子夏之晋,过卫,有读卫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至于晋而问之,则曰晋师己亥涉河也。”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汉成帝时,刘向父子支持完成的对宫廷藏书的整理中,
7、搜集众本,比较异同,整理错简,判断正误,这些校勘所必须的程序和内容,都已经具备并确定下来,具有开创校勘规程的意义。o两汉古文经学家多精通语言文字,不见长于著述,在校勘方面也有所作为。如郑玄等经学大师。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汉末魏初的高诱是这个时期另一位有代表性的学者,在淮南子注、吕氏春秋训解等著作中,也保留了一定数量的校勘成果。如淮南子精神训:“且人有戒形,而无损于心。”注云:“戒,备也。人形体具备。戒或作革,改也。言人形骸有改更而作化也。”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
8、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魏晋时期,玄谈风行,一扫汉儒烦琐之风,而以清虚为尚。在这种学术风气的影响下,魏晋人的古籍注释中很少保存校勘成果。但从何晏论语集解、杜预春秋左传集解当中,仍然可以看到,当时学者汲取了汉儒校勘经验,自觉运用小学、历法及古书义例等知识进行校勘考证。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南北朝玄风不衰,北朝学承汉魏,均不乏可观的学术成果。宋裴松之三国志注、梁刘孝标
9、世说新语注、北齐颜之推的颜氏家训以及陈隋间陆德明的经典释文,代表这一时期校勘的发展与变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唐代思想文化繁荣发展,出于大一统封建帝国思想的需要,从唐太宗时期开始,就十分重视典籍文献的整理,并通过科举考试推行统一的儒家经义。颜师古五经定本 汉书注、匡谬正俗、司马贞史记索引、张守节史记正义。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宋代注重文
10、化,大力开展文献典籍的整理。两宋时期独立、完整的校勘著作,有余靖汉书刊误、张淳仪礼识误、毛居正六经正误、洪兴祖楚辞补注考异、方崧卿韩集举正、朱熹韩文考异等等校勘已经成为一项完全独立的工作。o在校勘理论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南宋彭叔夏文苑英华辩证,岳浚相台书塾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书本、字画、注文、音释、句读、脱简、考异等。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元明时期,由于理学的发展,学术流于空疏,加之刻书业兴盛的同时,书商粗制滥造的行为十分普遍,使轻视古书文本、妄改古书成为风气,校勘
11、和校勘学成就不高,发展停滞,仅有少数学者的著作中出现了一些有价值的校勘成果和观念。吴师道战国策校注、梅鷟尚书考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清代考据学获得极大发展。出现了以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卢文邵群书拾补、王念孙读书杂志、王引之经义述闻、钱大昕廿二史考异、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俞樾古书疑义举例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校勘专著。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近
12、现代是校勘广泛发展的阶段,也是校勘学理论体系建立的时期。1931年陈垣校勘学释例(原名元典章校补释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三、校勘的重要性三、校勘的重要性o造成古籍文字缺失错乱的原因:o1、古籍历时久远,多经损失散亡,特别是先秦古籍,经历了秦火、战乱,往往残缺错乱,不经整理,无法阅读。o2、古籍流传中因传抄刊刻,辗转致误。o3、后人对古籍仁义增删改乙,造成错乱。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
13、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我国古代的文献典籍,在漫长的流传过程中,错误脱漏,衍文错位,是经常发生的事。o刘向晏子叙录说的“中书以天为芬,又为备,先为牛,章为长,如此类者多”。o列子叙录记载的字误,有“以尽为进,以贤为形如此者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汉书艺文志说:“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
14、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雕版印刷术发明后,古籍辗转翻刻,出现的错误更多。如资治通鉴这种常读的书,通行本中就颇多衍脱,即使清人已陆续作过一些校勘,仍然相当严重。近人章钰用宋刻本九种,校清胡克家翻刻本,发现错误之多,令人瞠目。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章钰胡刻通鉴正文校宋记述略说:以宋本及他本校订胡克家翻刻的元刊胡三省注本资治通鉴,校出“脱、误、衍、倒四者,盖在万字以上,内脱
15、文五千二百余字,关系史事为尤大。就是这样的一部书,错误竟数以万计,脱文竟有几千字,真可谓满目疮痍,实难卒读。古籍中出现的这些错误,正是校勘的对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元代官修的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元时有刻本,后世仅有抄本流传,辗转抄写,脱漏讹误颇多。清光绪三十三至三十四年(19071908),沈家本据丁氏藏本重校刻行,是为今本。其刻印虽精,而文句多误,1925年故宫发现元刻本,陈垣以此为底本,参以其他抄本,校正沈刻本脱、误、衍、倒之处达一万二千余条,写成元典章校补一书
1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o校勘的主要任务,是订正文字和疏通词义。古籍只有经过认真校勘,才能利用阅读,否则,终究是误读,劳而无功。o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序中所说:“欲读书必先精校书,校之未精而遂读,恐读亦多误矣。”o张之洞书目答问略例第一条也说:“知某书宜读而不及精校精注本,事倍功半。”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四、校勘的根本原则四、校勘的根本原则o
17、校勘是取得正确文本的重要手段,它既以恢复古籍的本来面目、提供最接近原稿的善本为最终目的,其根本原则是存真复原。o所谓“真”和“原”,是指原作者思想内容与语言文字之真、原稿原貌之原。校勘意义上的正误,不等同于所载史实的准确可靠、文学表现的完美、修辞的精确、语言的规范,而是原作者所使用的文字和表达的内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1 1、“讹讹”及造成文献讹误的原因。及造成文献讹误的原因。o讹也称误,为文献中最常见的错误现象。吕氏春秋察传:o子夏之晋,过卫,有读史记者曰
18、:“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至于晋而问之,则曰“晋师己亥涉河”也。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o以上即是典型的文献讹误。由于古代文献先由手自笔录、辗转传抄,唐代才逐渐有刻板印刷,且即使刻印也有精粗之分,所以年代既久,文献讹误势必难免,有些文献文字讹误甚至极为严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2、“
19、脱脱”及脱文的类型。及脱文的类型。o文献在传抄或刻印过程中脱漏一字或数字称为脱文,也称夺文或阙文。脱文现象产生应甚早,且也较普遍。o古代简册因编绳断烂,在重编时失去一简或数简称为脱简,后世也称脱文较多的现象为脱简。古书脱页现象也较常见,如文心雕龙隐秀一篇脱去一页,后人予以增补,已非原貌。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o黄侃称:“此纸亡于元时,则宋时尚得见之。惜少征引者。唯张戒岁寒堂诗话引刘勰云:情在词外曰隐,状溢目前曰秀。此真隐秀篇之文,今本既云出于宋椠,何以遗此二言?
20、然则赝迹至斯愈显,不待考索文理而亦知之矣。”o古代脱文甚至有脱卷的情况,如汉志著录太史公百三十篇,注曰:“十篇有录无书。”可见东汉之时史记已有十篇(亦即十卷)亡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3、“衍衍”及衍文的类型。及衍文的类型。o原稿所无而传抄或出版过程中误增的文字称为衍文,亦称衍字、羡字。o衍一字或数字情况多见。如淮南子氾论:“诵先王之诗、书,不若闻得其言,闻得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得其所以言者,言弗能言也。”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
21、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o王念孙校:“诵先王之诗书,诗字因上文诗、春秋而衍。先王之书泛指六艺而言,非诗、书之书也。不若闻得其言、闻得其言,两得字皆因下句得字而衍。高注云:闻圣人之言,不如得其未言时之本意。则闻下无得字明矣。文子上义篇正作诵先王之书,不若闻其言;闻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o衍文也有衍出一句以至数句的,如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杨雄以为靡丽之赋,劝百风一
22、,犹驰骋郑卫之声,曲终而奏雅,不已亏乎?”宋王应麟困学纪闻考史指出其为后人取汉书司马相如传赞语,正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4 4、“倒倒”及倒文的类型。及倒文的类型。o倒指原稿文字并无讹误、衍、脱等,只是在流传过程中产生文字前后次序颠倒错乱的现象。次序被颠倒之文字称“倒文”,纠正之则称乙正或乙转。倒文较多的习惯称“错简”。倒文分字倒、句倒、篇章倒等,目录、表格也有颠倒错乱情况。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
23、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o字倒之例,如淮南子人间训:“家富良马。”王念孙云:“良马本作马良,与家富相对为文。”o句倒之例,如老子第十四章:“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周祖谟指出:“汉代帛书老子乙本作:随之而不见其后,迎之而不见其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5 5、文献多重错误概况。、文献多重错误概况。o文献同时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错误类型即为多重错误。有既讹且脱、既讹且衍、既讹且倒、既脱且衍、既脱且倒、既衍且倒。
24、既讹且脱又衍、既讹且脱又倒、既脱且衍又倒等情况。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o两重错误者,如上海古籍出版社点校本开元天宝遗事斗花:“长安王士安,春时斗花,戴插以奇花多者为胜。”“王士安”实为“士女”之误。是为既衍且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o三重错误者,如淮南子说林:“屠者羹藿,为车者步行,陶者用缺盆,匠人处狭庐。”王念孙曰:“羹藿本作
25、藿羹,藿羹与步行相对为文。诸书多言藿羹,无言羹藿者,此写者误倒也。为车者步行本作车者步行,古者百工各以其事为名,故考工记曰:攻木之工,轮舆弓庐匠车梓。此言车者,犹考工记言车人也。后人误以车为车马之车,故又加为字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o陶者本作陶人,与匠人相对为文,今本人作者,因上二句而误。庐与卢同。道藏本、刘本并作卢,庄改卢为庐,未达假借之义。太平御览器物部三引此正作屠者藿羹,车者步行,陶人用缺盆,匠人处狭庐。”是为既讹且衍又倒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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