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课件教学文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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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课件课件内容三、部分新政策学习一、基础理论概述二、重要政策讲解一、基础理论概述(一)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依照外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一人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时限要求按年计算按年计算、清算期单独计算;分期预缴分月(季)预缴、按实际利润上一年度平均或其他方法、15日内申报预缴。年终汇算年度终了5个月或终止经营60日内汇算清缴。注销清算注销之前,单独就清算所得
2、缴纳企业所得税。(三)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可弥补亏损应纳税所得额:不同于会计利润适用税率:法定税率25%减免税额:对一个企业的整体减征和免征抵免税额:税收优惠中的税额抵免金额境外所得:还应计算境外税收抵免金额征管法征管法第二十条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
3、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税法优先原则:会计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按税法规定计算二、重点政策讲解(一)收入类政策(一)收入类政策 1.视同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会计不作收入,税收作收入的项目;会计不
4、作收入,税收作收入的项目;(条例第(条例第25条、国税函条、国税函2008828号)号)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捐赠、偿债、偿债、赞赞助、集资、广告、样品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条例(条例25条)条)目前会计准则对企业以自产品偿债、以存货对外投资、以自产品发放福利、目前会计准则对企业以自产
5、品偿债、以存货对外投资、以自产品发放福利、以存货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情形已规定按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以存货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情形已规定按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收入类 2 2、企业处置资产(国税函(、企业处置资产(国税函(20082008)828828号)号)(1)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将
6、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收入类(2 2)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
7、入。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用于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3 3)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格确定销售收入。收入类 国税函国税函【20102010】148148号:号:企业处置外购资产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
8、入,是指企业处置该项资企业处置外购资产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处置该项资产不是以销售为目的,而是具有替代职工福利等费用支出性质,且购买后一产不是以销售为目的,而是具有替代职工福利等费用支出性质,且购买后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收入类3、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涉及不征税收入的相关文件涉及不征税收入的相关文件 税法税法第七条第七条 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财税财税20082008151151号号 财税财税20112011 7070号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012年第年第1515号:号:不征税收入是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的收入不征
9、税收入是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的收入收入类 税法税法第七条规定第七条规定 不征税收入的种类:不征税收入的种类:(一)财政拨款;(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收入类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税法税法第七条不征税收入的具体内容。第七条不征税收入的具体内容。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10、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理的费用。企业所得税法
11、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政性资金。收入类财税财税20082008151151号规定: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12、部门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除。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
13、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税款;收入类财税财税201120117070号规定:号规定:根据根据税法税法及及实施条例实施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税所得额时从收入
14、总额中减除:A.A.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B.B.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体管理要求;C.C.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收入类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
15、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除。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 5年年(60(60个月个月)内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收入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012年第年第1515号:号:
16、重申企业取得不征税收入,应按照重申企业取得不征税收入,应按照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1120117070号)的规定进行处号)的规定进行处理。凡未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理。凡未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收入类(二)扣除类政策条例条例第第3434条: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条: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所称工
17、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与员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一次性补偿,在实际支付时据实扣除,但不得计入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一次性补偿,在实际支付时据实扣除,但不得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工资薪金总额。任职或受雇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任职或受雇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季节工、临时工、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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