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与变动复习进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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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保护与变动要件:要件:1请求权人是失去占有的所有人或他物权人。请求权人是失去占有的所有人或他物权人。2返还义务人是不法占有人。返还义务人是不法占有人。3原物须存在,在有些添附的情形下例外。原物须存在,在有些添附的情形下例外。4善意取得制度不适用返还原物请求权善意取得制度不适用返还原物请求权。(三)排除妨碍请求权(三)排除妨碍请求权前提:前提:1妨碍的存在:妨碍的存在:2妨碍必须是非法的,在相邻关系中,权利妨碍必须是非法的,在相邻关系中,权利人须为一定的忍耐义务。在租赁关系中,房屋所有人人须为一定的忍耐义务。在租赁关系中,房屋所有人须容忍承租人使用房屋。须容忍承租人使用房屋。(四)消除危险请
2、求权(四)消除危险请求权例题:例题: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元,并提出不得超过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种说对此,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法不正确?(?()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C甲应依
3、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理现场(五)恢复原状请求权(五)恢复原状请求权(六)损害赔偿请求权:当原物无法返还或恢复(六)损害赔偿请求权:当原物无法返还或恢复原状时适用。原状时适用。第二章第二章物权变动物权变动第一节第一节不动产物权的登记不动产物权的登记 一、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一、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1.登记对抗主义登记对抗主义2.登记要件主义登记要件主义二、不动产登记的基本类型二、不动产登记的基本类型 (一)初始登记(一)初始登记概念: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权概念:不动产的所有权人
4、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权利进行的第一次登记。如房屋建成后的房屋所有权的利进行的第一次登记。如房屋建成后的房屋所有权的登记。登记。新生土地的所有权也应进行登记。新生土地的所有权也应进行登记。(二)他项权利登记(二)他项权利登记概念:所有权登记之外的其他登记,其目的概念:所有权登记之外的其他登记,其目的是创设他物权。是创设他物权。(三)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三)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1)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2)权利)权利内容的变更登记。内容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消灭物权的登记。包括权利人抛弃其不注销登记:消灭物权的登记。包括权利人抛弃其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和
5、不动产自然灭失的登记。动产物权的登记和不动产自然灭失的登记。注意:注意:注意:注意:这里的灭失是指全部灭失,如果是部分灭失,这里的灭失是指全部灭失,如果是部分灭失,则进行变更登记。则进行变更登记。(四)预告登记(四)预告登记物权法物权法第第20条: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权效力。预告登记
6、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记之日起三个月内三个月内三个月内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的范围:预告登记的范围:当事人签订当事人签订买卖买卖买卖买卖房屋或者其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不动产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协议。物权的协议。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年5月月5日将其中一层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年5月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年年6月月2日甲公司因资周日甲公司因资周转困
7、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09年年-3-38)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五)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五)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物权法物权法第第19条: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权利人、
8、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书面同意更正书面同意更正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或者有证据证有证据证有证据证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明登记确有明登记确有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不同意更正的不同意更正的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十
9、五日内十五日内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更正登记:更正登记:(1)与变更登记的区别?)与变更登记的区别?(2)更正程序的启动:主动的更正登记和被动的更)更正程序的启动:主动的更正登记和被动的更正登记。正登记。(3)更正登记的范围:权利主体、权利内容错误。)更正登记的范围:权利主体、权利内容错误。(4)申请主体: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主体: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异议登记:异议登记:(1)申请主体:利害关系人。)申请主体:利害关系人。(2)申请
10、条件: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申请条件: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更正。(3)异议登记的效力:暂时异议登记的效力:暂时中断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中断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对登记权利人的处分权产生影响,在此期间内,信力,对登记权利人的处分权产生影响,在此期间内,第三人不能根据不动产登记而善意取得不动产的所有第三人不能根据不动产登记而善意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权。三、登记机关与登记簿三、登记机关与登记簿(一)不动产登记机关(一)不动产登记机关在在物权法物权法实施之前,我国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实施之前,我国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而是根据不动产类别的不同,分别由不同的记机关,而是根据不动产
11、类别的不同,分别由不同的机关办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物权法物权法第第10条: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政法规规定。统一的登记机关:统一的登记机关:物权法物权法没有规定,有待于没有规定,有待于不动产登记法不动产登记法来规定。来规定。登记的收费问题:登记的收费问题:物权法物权法第第22条条: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费登记费按件按件按件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
12、积、体积或者面积、体积或者面积、体积或者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价款的比例价款的比例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二)不动产登记簿(二)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簿的特点登记簿的特点:(:(1)统一性:()统一性:(2)权威性:具)权威性:具有最高的证据有最高的证据效力,实现不动产物权变动公信力的途效力,实现不动产物权变动公信力的途径。(径。(3)公开性:允许当事人查阅和复制。)公开性:允许当事人查阅和复制。物权物权法法第第18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
13、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1)不动产现状方面的记)不动产现状方面的记载,如位置、面积等。(载,如位置、面积等。(2)不动产权属方面的记载,)不动产权属方面的记载,如所有权,抵押权等。如所有权,抵押权等。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材料。物权法物权法第第11条条登记机登记机关的实际审查:关的实际审查:物权法物权法第第12条条登记机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构应当履行下列职
14、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查看。第二节第二节动产交付动产交付 一、概念一、概念交付又称交付又称转移占有转移占有转移占有转移占有,是指占有人将自己占有
15、的标的物,是指占有人将自己占有的标的物转移他人占有的行为。转移他人占有的行为。二、交付的种类二、交付的种类交付分为交付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两类。两类。(一)现实交付(一)现实交付占有人将占有人将实物实物实物实物直接移转给另一方的行为。直接移转给另一方的行为。现实交付依具体交付方式的不同,所有权转移时间现实交付依具体交付方式的不同,所有权转移时间又可分为:又可分为:1.出卖人送货上门的,出卖人送货到约定地点并经买出卖人送货上门的,出卖人送货到约定地点并经买受人验收后,所有权转移。受人验收后,所有权转移。2.出卖人代办托运的,办理托运手续后,
16、所有权转移。出卖人代办托运的,办理托运手续后,所有权转移。3.出卖人邮寄的,办理邮寄手续后,所有权转移。出卖人邮寄的,办理邮寄手续后,所有权转移。4.买受人自提的,以双方约定的提货时间为交货时间。买受人自提的,以双方约定的提货时间为交货时间。(二)观念交付(二)观念交付概念:当事人并不直接交付,而是通过某种简便的概念:当事人并不直接交付,而是通过某种简便的或观念上的方法转移物的权利的交付方式。或观念上的方法转移物的权利的交付方式。1.拟制交付:拟制交付:当事人并不现实的转移占有,而是将该动当事人并不现实的转移占有,而是将该动产的物权凭证(如仓单、提单)转移给另一方占有。产的物权凭证(如仓单、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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