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中应注意的问题精选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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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历书写中应注意的问题病历书写中应注意的问题第1页,此课件共46页哦主要内容主要内容l2010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l住院病历中的时间要点住院病历中的时间要点l住院病历书写中常出现的问题住院病历书写中常出现的问题l出院病程录的书写要点出院病程录的书写要点l出院小结书写的要点出院小结书写的要点第2页,此课件共46页哦2010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 2002年卫生部印发了年卫生部印发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于于2002年年9月月1日施行,共日施行,共4章章36条条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
2、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2010年年1月卫生部对月卫生部对规范规范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制定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于于2010年年3月月1日起施行,共日起施行,共5章章38条。条。第3页,此课件共46页哦2010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l第三条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规范。l第四条第四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
3、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l第六条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顺,标点正确。第4页,此课件共46页哦2010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l第七条第七条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双线划在错字上,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去
4、除原来的字迹。l第八条第八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注册的医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第5页,此课件共46页哦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意见的通知 卫医管发201020号 卫 生 部
5、中央编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九)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探索实行并规范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的方式,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二一年二月十一日第6页,此课件共46页哦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l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
6、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复印病历应注意)。第7页,此课件共46页哦2010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l第九条第九条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小时制记录。(日期为(日期为2012.09.06,不能为,不能为12.09.06。取消。取消Am,pm的的12小时制。中午小时制。中午12点为点为12:00,午夜,午夜12点为点为24:00,夜间,夜间12点点10分为分为0:10。)。)l第十条第十条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
7、,应当由患者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本人签署知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
8、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亲属,由患者近亲属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签署同意书。第8页,此课件共46页哦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非常检查、非常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
9、取得其书面同意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任。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9页,此课件共46页哦2010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急诊留观记录急诊留观记录 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
10、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并注明患者去向。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抢救记录。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要求执行。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
11、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病理资料等。第10页,此课件共46页哦2010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是指输血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输血的相关情况,是指输血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输血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输血的医学文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输血的医学文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诊断、输血指征、拟输血成份、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诊断、
12、输血指征、拟输血成份、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果、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期。根据上述条例和三甲复审要求本院规定根据上述条例和三甲复审要求本院规定:(1)输血病程录:病人输血的依据,准备输注何种血液成分,输血目的,与病人或授权人、监护输血病程录:病人输血的依据,准备输注何种血液成分,输血目的,与病人或授权人、监护人详细沟通后同意输血,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医院有统一使用的表格,并有上级医生人详细沟通后同意输血,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医院有统一使用的表格,并有上级医生把关把关、签名、签名同意)
13、。同意)。(2)输血后病程录:病人因何输血、血型、输注的血液成分和量,输液中有无反应,)输血后病程录:病人因何输血、血型、输注的血液成分和量,输液中有无反应,若有若有反应进行的处置及处置后病人情况反应进行的处置及处置后病人情况。(3)输血情况要在当天的交接班本中记录。输血情况要在当天的交接班本中记录。(4)输血后评估:病人因何输血、输何种血液成分、输注量,现病人情况,辅助检查指标的变化,是否还要输血。)输血后评估:病人因何输血、输何种血液成分、输注量,现病人情况,辅助检查指标的变化,是否还要输血。(可以在查房病程录中记录)(可以在查房病程录中记录)第11页,此课件共46页哦2010年卫生部规范
14、的新内容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l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入院记录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可分为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可分为入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小时内完成;内完成;24小时内小时内入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出
15、院后24小时内小时内完成,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者死亡后死亡后24小时内小时内完成。完成。根据本条例要求医院暂行规定:根据本条例要求医院暂行规定:以首次病程录为版本,书写以首次病程录为版本,书写24小时入出院录。小时入出院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病历,由于有危重讨论或会诊和抢救记录,故按入院记录书写。小时内入院死亡病历,由于有危重讨论或会诊和抢救记录,故按入院记录书写。第12页,此课件共46页哦2010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l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二)(二)主诉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
16、征)及持续时间。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三)现病史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顺序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性或阴性资料等。l1.发病情况: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
17、因。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l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l3.伴随症状: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l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
18、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效果。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加引号(“”)以示区别)以示区别。l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第13页,此课件共46页哦2010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l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
19、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主诉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主诉是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是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现病史中要求首先现病史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l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患者入院不足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以书写小时出院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20、、职业、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签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名等。第14页,此课件共46页哦2010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l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首次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录,应当在患者入院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的。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内容包括病例特
21、点、拟诊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诊疗计划等。1.病例特点: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体征等。2.拟诊讨论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
22、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行分析。3.诊疗计划: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第15页,此课件共46页哦2010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 日常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 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书写日常病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对对病危
23、患者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每天至少1次,次,记录时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对病重患者病重患者,至少至少2天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记录一次病程记录(维持每天至少(维持每天至少1次)次)。对病情稳定的患者,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至少3天天(2002年规范:至少年规范:至少5天)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记录一次病程记录。第16页,此课件共46页哦2010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年卫生部规范的新内容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
2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及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等。术前小结术前小结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并记录
25、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等。术前讨论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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