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合伙企业法(4)说课材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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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合伙企业法(4)第一节合伙企业法概述什么是合伙企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人是任何人旧合伙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合伙企业的分类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隐名合伙显名合伙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合伙企业法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
2、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法人能否成为合伙人?思考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合伙企业的特征1.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协议确定,采用书面形式2.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或部分经营3.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4.无法人资格5.合伙企业的所得税是由合伙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主体数量,两个以上二、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定义 合伙企业法:是调整合伙企业设立、组织、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997年2月23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并于1997年8月1日起实施。2006年8
3、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实施。(二)合伙企业法的适用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有企业性质的(营利)合伙企业均适用。应注意:1、采用合伙制的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承担责任形式的法律适用问题。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采用合伙制的,其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适用合伙企业法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规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是指不采取企业形式成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自己专业知识提供特定咨询等方面服务的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2、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问题。合伙企业法规定:外国企业或者个
4、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外国企业是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企业。外国个人是指外国自然人。我国合伙企业法没有禁止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二节合伙企业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普普通通合合伙伙企企业业设设立立的的条条件件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有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的必要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必备条件(二)设立程序即办理合伙企业的注册登记 设立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以全体合伙人为申请人。按照规定,申请合伙企业登记的具体事务,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
5、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1 1、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申请书、生效的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其他法定证明文件,需要批准的应提交批准文件,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和合法代理证明)。2 2、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齐,应补正。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不予当场登记,但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
6、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书面答复,说明理由。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事务,否则,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的非经营性,与设立合伙企业有关的活动,其后果由以后成立的合伙企业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订立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依约定出资依约定出资进行设立登记进行设立登记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地点;2、合伙企业的目的和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4、出资的方式、数额、期限;5、利润分配和亏损的分担办法;6、
7、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解散与清算;9、违约责任;10、争议的解决方式合伙企业财产1.合伙人的出资部分l以所有权出资全体合伙人共有l以使用权出资全体合伙人共用2.合伙企业的积累部分财产的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合伙企业财产分割禁止合伙财产份额转让限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人对外转让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财产的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对合伙企业债务与合伙人债务加以区分合伙企业债务抵消禁止以及代位权行使限制合伙财产份额质押限制债务承担方面的独立性案例
8、分析江某是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欠罗某个人债务7万元,罗某在交易中又欠合伙企业7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中,罗某要求以其对江某的债权抵消其所欠合伙企业的债务。请问:罗某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合伙协议有约定从其约定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人一票并经全体过半数通过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名称改变经营范围、主要经营
9、场所的地点处分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一项行为的实施,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A为合伙企业购置房产B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C以企业的设备为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D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C竞业禁止和自我交易禁止竞业禁止绝对自我交易相对禁止(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人协商实缴出资比例平均合伙协议不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得约定将
10、全部利润分配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担全部亏损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入伙入伙的条件入伙的条件:全体一致同意告知义务:如实告知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法律后果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
11、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论入伙人与原合伙人就此问题是否有其他约定。退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并使其合伙人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协议退伙单方通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单方通知退伙基于退伙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为前提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作为合伙
12、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书面通知被除名人有异议的,可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起诉退伙的后果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按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继
13、承人不愿成为合伙人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退伙的后果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未能一致同意的,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退伙的后果其他合伙人应当与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有未了结事务的,待了结后再结算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退货币,也可退实物。退伙的后果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
14、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分担亏损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案例分析2009年1月,甲、乙、丙、丁4人决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2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3万元,丙以劳务出资,经其他三人同意,折价3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甲、乙、丙、丁按照3232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合伙协议约定由甲作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但是对外签订合同的标的额不得超过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合同应当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合伙协议中未
15、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实:(1)甲因给父亲治病向张某借款10万元,借款已经到期,张某多次向甲索要,但甲每次都以自己除了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之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清偿,于是在甲同意下,张某以自己对甲的债权抵消张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2)2005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和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的标的额为30万元,飞达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甲的权限限制。其他合伙人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对此合同的效力不予承认。(3)2005年6月,乙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2005年7月,乙与其他合伙人结算后,撤资退伙。同时,合伙企业又接
16、纳戊入伙,戊出资5万元。2005年8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银行就合伙人乙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0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丙、丁、戊和退伙人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是新入伙人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1.合伙人的出资是否合法?为什么?2.合伙人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和出资比例不一致,是否合法?3.张某是否可以以自己对甲的债权抵消张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为什么?4.甲与飞达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5.乙是否应当对A银行的债务负清偿责任?为什么?6.戊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7.假设合伙人丙因车祸死亡,其继承人是否能成为合伙人?为什么?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
17、通合伙适用于以专门知识以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
18、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执业责任保险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资产评估事务所执业责任保险承保范围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执业过程中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疏忽或过失行为发生在追溯期或者保险期间内委托人在保险期间内提出索赔除外责任除外责任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不可抗力人身损害和有形财产损害免赔额执业责任保险费率基本保险费:全年保险费=5000元+律师人数2500元(单位:人民币)保险费表A(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一百万元)累计赔偿限额(百万元)246810基本保险费倍数1.001.552.002.402.75保险费表B(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二
19、百万元)累计赔偿限额额(百万元)48121620基本保险费倍数2.003.104.004.805.50执业风险基金概念:概念:我国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为偿付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而依法设立的替代性赔偿储备金。主要目的:主要目的:为了更好地保护其债权人的利益,以便规制风险,实现执业安全。提取方法:提取方法:(一)专门立户,按月并按超额累进提取率提取执业风险基金。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按月从超过5000元的应纳税营业额中按超额累进提取率提取的执业风险基金免征营业税。(二)专门立户,按年并按特定提取率提取执业风险基金第三节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概念:至少有一名合伙人承担
20、无限责任的基础上,允许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至少有一个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行使合伙事务执行权,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应作价,并在企业登记事项中予以载明。(不能以劳务出资)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人的义务不得以劳务出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
21、行合伙事务的行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有限合伙人的义务表见普通合伙人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企业责任转为个人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
22、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的权利自己交易自由例外: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竞业自由例外: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出质自由例外: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对外转让份额自由不需要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但应提前三十日通知。案例分析假设假设2008年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月,甲、乙、丙、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1)甲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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