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发展循环经济的约束与激励机制研究.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地方发展循环经济的约束与激励机制研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方发展循环经济的约束与激励机制研究.docx(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地方发展循环经济的约束与激励机制研究 【摘要】本文从武汉市循环经济约束机制、激励机制的现状与问题出发,分析地方政府现行的财政制度、官员考核制度、行政区划制度、生产者和消费者责任制度等导致地方政府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失灵的制度性因素。进而针对武汉市循环经济发展的现状及问题,考虑导致地方政府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制度性因素,从法律法规建设、市场性政策工具的运用、市场准入标准的制定、环保垂直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的建立方面提出了武汉市发展循环经济的约束机制的对策建议,同时,从加大循环经济投入、支持技术创新、构建循环经济生态链、建立绿色消费激励制度方面提出了激励机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循环经济激励机制约束机制
2、一、武汉发展循环经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武汉市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突破口,对发展循环经济的约束与激励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约束机制方面,第一,编制了以武汉为中心包括周边八个城市的武汉城市圈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明确了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资源产出率、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率等具体循环经济统计指标,制定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应配套政策措施;第二,制定了循环经济基本法湖北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促进条例,以及节水、建筑节能、再生资源回收等有关循环经济方面的单项法规;第三,将节能减排、污染达标等环境保护指标逐步纳入政府的考核体系中去,强化了考核和监督。
3、激励机制方面,第一,加大了环保投资力度,武钢每年持续以占总投资15%以上的资金比例用于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整体装备水平;第二,组建了循环经济研究院,从工程技术层次上,为创建新的技术经济范式提供了组织支持;第三,构建了“青阳洪”、“青鄂阳”大循环产业经济示范区;第四,建设了循环经济网,为企业和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建立了平台。 尽管如此,武汉市循环经济发展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地方性的法规和政策不完善,武汉市目前对节地、节能、节材等方面的单项法规还没有涉及,而且法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强制性和操作性;第二,环境投入不足,武汉市环保投资占总GDP的比重为2.33%且增长缓慢,低于
4、据上海经验得出的在中国控制环境最低3%的有效投入标准;第三,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指标评价体系;第四,缺乏能够辐射圈域城市的生态产业链;第五,循环经济技术创新能力弱,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第六,中小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参与意识不足,来自武汉餐饮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武汉每天消耗的一次性杯碗数量超过100万个,这说明在个人利益和循环经济的取舍中,大部分武汉中小企业和公众仍然首选前者。 二、循环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失灵的制度性因素探析 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现行的财政制度、官员考核制度、行政区划制度、生产者和消费者责任制度导致了其在环境保护方面失灵,而形成循环
5、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 1、地方政府调控手段的局限性 地方政府在宏观调控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主要采取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如税费激励、财政投入、资源品价格和产业政策等)和法律手段的运用受到限制。 我国现行的财政制度决定了地方政府经济手段的运用受到限制。就我国的财政关系而言,中央处于主导地位。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集中了财政收入,却放下了财政支付责任,导致中央政府获得更高的财政收入比例,而地方政府则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压力。2003年在全国推行税费改革以来,中国政府通过税费改革逐渐减免农业税费,大幅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其负面效应是中央基本控制了地方政府通过向农民收取高额税费获取的预算外收入,地方基层
6、政府的财政基础被严重削弱,损害了其在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社会服务方面的调控能力。 2、地方政府的自利性 现行的财政制度和官员考核制度,导致地方政府为维护地区甚至自身利益对清洁生产支持不够、监督不力。 据了解,武汉市政府现在的考核体系包括3项经济指标,6项社会稳定及节能降耗指标,6项与百姓生活相关的指标。由于官员任期制以及政府财力有限,而节能降耗方面的工作实施难度大、见效时间长、绩效考核不明显,对于财政需求的地方政府而言,优先保证其他硬性指标或易见效的目标的实现必然是创收之本。而环保部门受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双重领导,官员任免、经费划拨、设备购买都由地方政府统一负责,只是在任免环保部门主要领导时需征求
7、上级环保部门的意见。在这种管理体制下环保部门执法的独立性受到严重影响,因而更愿意对违法排污采取视而不见、姑息纵容的态度。 3、地方政府之间的行政分割 武汉市下辖13个区,包括江岸、汉口、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7个城区,以及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6个远城区,7个市级都市工业园区分布于7个不同城区,为避免重复竞争,武汉市明确了各园区产业定位。但是,受行政区域的限制和地区利益的驱使,多数地方政府在工业园规划和建设中不能做到按照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组建生态产业链。 对现有隶属于不同行政区的企业,由于空间距离和行政管辖范围的分割,从资源消费到产品生产再到废弃物排放基本上是各自独立运行,这
8、样的格局使企业间缺乏废弃物集中治理和循环利用、资源多方共享、能源和水资源梯级利用的客观条件,尤其是现存企业布局已经形成,将其纳入循环经济轨道进行能流、水流、物质流、信息流、废物流等方面的重新整合难度非常大,成本非常高。 4、生产者和消费者责任制度的缺乏 地方政府在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环保责任、绿色消费激励制度等方面的缺乏,导致生产者行为和消费者行为与循环经济的要求相矛盾。 从生产者方面看,武汉市政府制定的生产责任制度局限在生产领域和服务领域,包括“三包制度”、“售后服务制度”、“赔偿制度”等,并没有限定生产者的环保责任;从消费者方面看,武汉市政府还没有一套完善的可持续消费奖惩体系,绿色消费得不到应
9、有的奖励,畸形消费、奢侈消费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尽管存在阻碍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但是地方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仍然具有主导作用。 三、促进武汉发展循环经济的约束机制的对策建议 约束机制就是通过一定的法律法规,防止各市场主体的资源过度浪费行为,约束他们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以保障循环经济的顺利发展。 1、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制定节能、节水、节材等其他方面的单项法规,逐步形成覆盖生产、消费和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体系。其次,加强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对高消耗、高排放的行为要有硬约束,对主要工业行业和重点企业,要明确提出节能减排的约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地方 发展 循环 经济 约束 激励机制 研究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