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办理程序(细则).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行政复议办理程序(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复议办理程序(细则).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行政复议办理程序(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程序。一、接受行政复议申请(一)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还可以采用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通过网上申请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申请人以书面方式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接待人员应当核查以下内容:1、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被申请人的名称及地址;
2、(3)行政复议请求;(4)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5)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6)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2、证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的有关证件。(1)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出示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有关机关对该组织成立时的批复;(4)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委托代理文书;(5)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死亡公民亲属关系的证明;(6)承受已经终止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复议的,应当提交承受权利的证明;3、合伙企业申
3、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4、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5、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或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6、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7、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期限申请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
4、证据证明。8、申请人在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同时,是否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 9、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三)申请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以口头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书面申请的要求当场为申请人制作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并经申请人确认。申请人应当按照书面申请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1、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2、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五)
5、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六)复议工作人员填写收案登记单,将盖章的收件登记单复印给申请人作收件证明。二、审查、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一)复议工作人员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按以下程序办理,并在5日内作出具体处理:1、对不属于本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制作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2、对经审查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制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送达申请人。3、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6、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4、对经审查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且属于本级复议机关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提出初审意见,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后立案。5、上级机关责令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按照受理程序办理。(二)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认为具体承办案件的复议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有权申请承办人回避:1、是本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行政复议申请有利害关系;3、与本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承办人认为自己有上述情形的,应当申请回避。三、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一)经批准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复议
7、机构应确定2名复议工作人员承办,一人主办,一人协办。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体讨论、主办人负责制。集体讨论的意见供承办人参考。(二)承办人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与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一起送达被申请人。(三)承办人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的,经批准可以参加行政复议。(四)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符合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行政复议 办理 程序 细则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