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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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科学院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细则一、前期准备及审批程序根据中国科学院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相应标准,院属单位先行建设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所级中心),各项条件均符合后可按以下程序向院申请经费补助:1正式行文计划财务局报送所级中心建设方案一式五份(编写提纲见附件1),申报日期为每年3月115日;2当年6月份开始,计划财务局会同人事教育局,依据所级中心标准按模拟抽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估依次对各个中心进行评比,评估申报所级中心45月份的运行服务情况。模拟抽查。聘请专门人员,模拟用户在申报研究所的仪器设备共享网上申请使用仪器设备,对参评所级中心的仪器设备
2、共享网建设进行评估。现场检查。组织有关专家现场检查所级中心的仪器设备规模、管理措施、利用率、共享率、技术水平、人才结构等并与模拟抽查结果对比,形成书面检查报告。综合评估。根据模拟抽查和现场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拟支持的所级中心及支持方案,报主管院领导审批。未通过评审的所级中心经整改完善达到标准后可继续申请,程序同上。二、院支持模式经批准的所级中心,院将根据实施方案所确定的标准,自当年4月份开始每年给予部分运行经费补助,第一年按45月份三个月的实际情况推算,以后年度按上一年度实际情况核算,补助每个所级中心最低30万元,最高150万元。为鼓励所级中心进行实验方法创新和仪器设备功能改进,提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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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中国科学院 公共 技术服务 中心 建设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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