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房地产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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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房地产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一、房地产行业周期与政策复盘地产行业有两个特点,一是地产具备“稳增长”属性,虽然在16年提出“房住不炒”后,房地产行业定调以“稳”为主,从经济的“主动轮”向“从动轮”切换,但地产对于经济的稳定作用依然存在。二是行业景气度具备一定惯性,即销售面积的增长,会带动库存的下降,从而带动房价的上涨,房价的上涨会激发更多的需求,从而表现为量价持续上升,尤其在低库存且信贷资源充裕的情况下,房价表现为短期大幅上涨,从而引发民生问题,需要外接干预(或加大供给,或减少需求)。地方政府在小周期内部需要在“保增长”以及“保民生”之间选择,也就构成了行业宽松与调控的下限与上限。
2、下限是,地产不能拖累甚至影响经济的稳定性,上限是,房价不能过快上涨。从指标的角度来看,下限需观测投资、GDP等是否下注下行,上限关注房价过快上涨(环比超过1%)。(一)地产大小周期的划分逻辑:投资增速是否低于经济增长目标要求传统意义上,站在需求端观察行业的量价规律,一般会将地产行业划分为“三年一轮小周期”,但如果从供给侧观察,则可以在小周期的基础上,分割出约“六到七年一轮的地产大周期”。从时间点来看,地产大周期分别对应2002年-2008年、2008-2014年、2014-2021年,平均6-7年一次,小周期分别位于2011年12月-2012年12月、2018年9月-2019年3月,将大周期切
3、割为3年左右的两个阶段。大周期的特点是行业压力大,政策可持续性强,收益弹性大。从股价表现来看,大周期也是地产股投资的最佳时机。SW地产板块绝对收益均超过100%,2008年10月-2009年11月、2014年2月-2016年9月期间分别获得169%、120%的绝对收益(若仅看主升浪,08/10-09/07、14/02-15/05板块绝对收益均为+178%),并且与沪深300相比,也获得了58%、70%的超额收益。如何从基本面数据,去定义地产大周期底部与小周期底部的区别,核心关注指标是地产投资端数据的变化情况,我们选择了三个指标判断大周期形成的条件:(1)土地出让金同比连续负增长;(2)房地产开
4、发投资同比过快下行;(3)GDP增速低于目标值。一般而言,土地出让金连续负增长意味着较大的地方财政压力,房地产开发投资指标具备一定惯性(施工投资包含过去3-5年的开工未竣工面积,土地购置费分期计入也存在滞后),投资下行往往偏后,主要观测增速回落幅度。此外,放松地产的力度还取决于经济是否存在较大压力,可用GDP是否低于目标来判断。08年以来,土地出让金连续负增长有5个阶段,其中11/09-12/08、18/09-19/03为比较明显的小周期底部,并没有出台较大范围的房地产宽松政策,原因是GDP增速虽然回落但并没有低于目标值(19下半年低于目标值但出让金已转正),投资增速虽有回落但稳定在相对高位(
5、12Q2回落到15%左右,18Q3以来稳定在10%左右)。而08年、14年以及21年,则兼顾了需求端量价下行与供给端经济下行压力的特点,为典型的大周期底部。08年(08/05-09/03)GDP增速于08Q4(7.1%)低于目标值(8.0%),同期房地产投资增速从30%下行并于09年初回落至1%。14年(14/05-15/02)阶段,GDP增速在14Q3(7.2%)低于年度目标(7.5%),房地产开发投资14年从年初20%左右,半年降至10%左右,至年末负增长2个百分点。本轮周期具备08年及14年周期的几个特征,具备政策放松的前提。21年6月至22年2月,土地出让金已连续9个月负增长,房地产开
6、发投资增速21年12月同比下降14%,创历史新低。GDP增速方面,21Q3、21Q4两个季度分别增长4.9%、4.0%,22Q1增长4.8%,已连续三个季度低于目标值。当前存在一定经济压力。(二)地产大周期的政策特征:投资企稳是最终目的,政策会持续升级08年周期产生的原因是金融危机,07年下半年以来GDP增速持续回落,至08年三季度,GDP同比回落至9.5%(累计回落5.5个百分点),且有进一步下滑的趋势,08年10月中央决定采取“适当宽松的货币政策”,多次降准降息,08年11月,国常会推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四万亿计划”)。房地产行业与经济表现保持同步,07年
7、9月央行与银监会的359号文件限贷升级,上调首付与按揭利率,行业景气度下行,08年1-2月,销售面积转负,5月开始,上海、杭州等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首付比例、贷款额度以及贷款年限的宽松调),政策力度较弱,销售降幅持续扩大。中央层面的动作直至三季度经济压力显现时开启,9月央行首次降息,10月中央对放松,降首付以及7折利率,10-12月3次降息、2次降准,首套按揭利率从9月至12月下行了250bp。在中央放松、成本大幅下行后,08年11月销售面积增速见底(-33%),09年3月销售面积转正(+16%),从政策出台到面积增速见底仅用1个月,见底后5个月转正。另一个需要关注的是投资,房地产投资增速在销
8、售面积转负5个月后开始下行(08年7月),并于中央放松4个月后(09年2月,+1%)投资增速见底,10个月后(09年8月,+32%)投资增速企稳。投资企稳的同时,09Q3的GDP增速企稳回升至10.6%,09年9月二套房利率优惠取消,标志着宽松周期的结束。从先后顺序来看,投资见底时间滞后于销售1个季度,投资回落及复苏的时间滞后于销售2-3个季度。08年的政策力度大见效快,总量政策、信贷政策加地产政策协同发力的情况下,行业迅速走出了下行压力。投资端关注的土地出让在09年04月转正,新开工06月转正,地产投资增速在09年08月超过GDP增速要求,后面虽然有阶段性回落,但实际企业投资能力已经得到恢复
9、。因此政策从09年09月开始逐步退出,到10年04月开始,加大了整体调控力度。14年大周期底部的形成,既是13年2月新国五条调控后的需求端自然回落,也有供给侧高库存的问题。09年之后,各地看到了房地产市场对于经济发展巨大作用,各地政府纷纷加大土地出让的规划,而开发企业也积极扩张,2011年宅地出让面积20亿平米,开工面积突破14.6亿平,而当年住宅销售面积仅9.7亿平米。2011-2013年宅地成交面积与开工的差额为22亿平,三年累计开工未售的面积也达到了了11.2亿平米,库存水平快速攀升。到2014年末,住宅中期库存水平达到历史最高的30.1亿平米。高库存导致去化困难,行业的复苏并非08年简
10、单刺激需求那么容易,需要多政策长时间配合。同时,在去库存的同时,土地出让也要保持一定的克制,14-16年600城宅地出让面积平均为13.6亿平,相比11-13年均21.4亿平减少了36%,这也使得行业投资的恢复周期更长。回顾2014-2016年行业复苏的事件,年初14年2月,销售面积转负,标志着下行周期的开始,有了08年的经验,14年地方政府行动更早,2月开始,郑州、银川、沈阳等地公积金放松,14年6月至10月,37个核心城市密集取消限购,销售面积14年7月见底(-16%),中央在14年9月执行认贷不认房,重回08年的7折利率。信贷层面,14年11月首次降息开启了新一轮的货币宽松周期,14年下
11、半年,首套房贷利率下降89bp。经过了半年左右限购限贷的放松,基本面恢复速度并不快,14年销售面积同比连续10个月、均价环比连续8个月负增长,投资增速同比转负。15年3月,中央第二轮放松,非限购城市首付降至40%,15年4月量价齐升,土地出让金转正,基本面有所好转,但供给侧压力依然存在,新开工同比持续负增长,前期土地出让的下降使得施工与土地投资都有压力,8月房地产投资增速再次转负,中央开启第三次、第四次放松,15年9月,非限购城市最低首付降至25%,16年2月,非限购城市首套、二套最低首付20%、30%,房地产投资以及新开工增速终于在16年2月转正,16年一季度GDP增速企稳,以及3月上海深圳
12、的调控,意味着放松周期接近尾声。14年周期与08年周期有一定的区别,但解决问题的思路是基本一致的。即通过需求端的政策,但最终是为了解决供给侧的问题,以14年周期政策与基本面变化趋势为例,供需两端表现差异最大的是15年。在15年1季度市场量价已经企稳甚至部分城市已经开始走高,但由于14年的土地投资意愿下降,导致的开工和投资不振,对经济整体,依然为拖累的状态。因此15年3月开始直到16年2月,全国性的政策连续调整,首套而二套房首付比例不断下降,最后一次调节的16年部分核心城市房价已经出现连续多月的环比上涨。两轮地产大周期,给我带来的经验是相似的,即政策是为经济目标服务的,地产政策无论是采用力度大(
13、08年政策)还是时间长(14年政策)的方式,执行的核心思路并未发生变化。21年以来的第三轮地产大周期底部,行业现状,较08年和14年都更加严峻复杂,供给侧库存问题、民企产能大幅受损、疫情反复影响政策施行及人口需求长周期拐点等问题。数据上来看,销售金额连续10个月同比下滑,22年4月增速下探至46.6%,销售规模回到16年同期的表现,融资连续3个季度维持净偿还,在经营性及融资性现金流均处于流出状态的情况下,600城土地出让金22年以来同比下降58%,新开工下降26.3%,施工面积有数据以来第一跌至0%,行业从投资能力,投资意愿到投资附着物的规模,均创历史最差记录,而且趋势还在恶化,特别是投资端数
14、据。政策逻辑是类似的,最终要解决的还是经济和投资问题。我们认为本轮自上而下的政策目的依然没有发生变化,在经济企稳之前力度预计频率都将会不断升级。从政策顺序上,需要对供需两端的问题逐步解决,稳产能(减少企业违约风险扩散)、稳销售(稳定地产类资产的价格,以及周转表现)、稳信用(提高企业投资和扩表能力),最终达到稳投资的目的。从21年10月以来,随着市场销售以及投融资表现的不断恶化,政策表态以及相应的力度也在不断提升,从21年10月信贷投放态度扭转开始,到3月初郑州首个放松贷款认定,4月中旬开始中央明确放宽对因城施策的政策尺度,5月信贷利率大幅下调。但与历史周期对比,10月以来的升级可以说只是小量的
15、变化与调整,并未真正进入政策放松的深水区。总结一下这部分的内容和结论。地产周期根据投资端(土地成交、投资增速相对GDP需求的关系)数据表现,可以划分为3年一轮的“小周期”与6年一轮的“大周期”。地产大周期不仅仅只是地产行业的问题,同样面临经济大环境整体恶化的压力,因此地产行业政策的目的,是使经济企稳,不会仅在量价企稳就转变方向(参考14年)。22年中国经济面临严峻的考验,尽管目前地产行业已经从驱动经济的“主动轮”,变成了跟随经济的“从动轮”,但政策逻辑依然未发生变化。预计22年-23年,行业政策在需求端、供给端仍将不断加码,最终目的是让行业在整个经济活动中,起到具有的支持作用。现阶段的一系列政
16、策,仅仅是一个开端,远谈不上结束。二、地产政策进化论,从中央到地方,尺度不断细化我国房地产市场从1998年取消住房实物分配以来,房地产行业迎来了二十余年的快速发展。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在试水、探索、纠偏中逐步摸索与完善,形成了现有房地产调控机制。(一)房地产政策调控方法二十年整体演化我国地产政策,从中央一盘棋,无论城市差异,大开大合的统一调控,到因城施策,针对各地不同的市场环境和基本面表现,进行针对性调节。从仅有少数重磅政策进行“一刀切”式的调节,到“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以需求预期调节政策,再到通过落户、公积金、人才补贴等特定人群需求调节政策,政策尺度不断细化。行业需求端政策工具,主要
17、通过影响居民购房能力及购房意愿,对市场进行调控。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09年之前主要依赖信贷的调节,比如首付比例的上调或按揭利率上调,提高购房门槛及成本,抑制投机性需求。此外,营业税、契税的调节,同样影响置业成本。这样的调控机制简单且有效,但问题是对于需求的管控,相对比较间接,“刹车”力度较弱,在市场进入量价自发上行的阶段,就会处于失控的状态。第二阶段,针对之前的政策问题,10年-16年9月,中央针对房价上涨压力大的一二线城市采取限购措施,这也是“四限”政策初次亮相,直接行政手段抑制居民购房资格,同时限制贷款使用次数,10年6月“认房又认贷”,对于多地多套高杠杆的炒房人群给予强力的打击
18、。至13年末,限购与限贷的政策工具基本完善。这一时期,地方也存在一些自住调节的政策工具,例如落户政策、公积金调节、补贴或人才政策,整体而言地方自主权较弱,政策工具的使用主要跟随中央的指引。第三阶段是16年9月至今,主要变化有两点,其一采取“因城施策”的政策调节框架,将原有调控工具(限购、首付、认房认贷标准)的使用权下放给地方,允许地方自主调节,而中央监测各地方房价与地价,针对价格过快上涨或有上涨压力的城市进行约谈指导,从而形成了中央到地方的监测预警机制,其二是强化了价格预期管理的作用,引入限价政策(限制新房及二手房备案价格),剥夺了市场对于新房的定价权,从而达到控制市场热度和预期的目的。这阶段
19、政策优点是,政策有保有压,可以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制定对应的政策环境,工具齐全且有多种力度的政策可供选择,确实达到了部分“熨平周期”的目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城市之间的影响减少,核心城市长期高压,四五线城市长期宽松,短期走势相同但核心基本面差异是无法弥补的,一旦市场出现趋势性下降(比如21年下半年以来),很多城市没有政策空间。这阶段政策是比较理想化的,是针对一个稳定市场所制定政策,希望市场不发生大的波动,但不同城市所处的长周期位置不同,因此这种稳定是很难维持的。再说供给侧。房地产行业的供给政策主要是土地、金融资源的分配原则,由于供给政策需要通过企业投资进行反馈,且从拿地到施工兑现产生效果需要的时间
20、更长,调节难度更大,一般关系到行业的长期问题。土地资源方面,14年初国土部加大中西部土地供给,减小经济圈供地,资源错配导致了高库存问题,15年开始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去库存,至17年高库存问题基本解决。土地供应结构持续优化,从2006年的“7090”政策(90平以下占比70%),到2010年强调保障房,再到2021年强调保障性租赁住房,本质都是引导行业供给与居民需求相匹配。金融资源的供给侧,主要体现为企业融资的把控,直接决定企业的投资能力。在2020年之前主要体现为融资渠道的管控,2021年“三道红线”则是因企施策,封堵了企业违规增加财务杠杆的能力。(二)限贷限购政策调整历史回顾:需求端核心政策
21、需求端政策工具,从强弱力度来看,信贷工具限购限价落户限售其他(公积金、补贴、税收)。信贷工具包括首付比例的调节、认房认贷标准调整等。我们对过去20年首付比例进行了梳理,2003年开始全国一刀切规定首套房首付20%、二套房适当提高首付比例,到2022年,差异化信贷调控体系逐步建立,包括首套及二套,普通住宅及非普通住宅,本地户籍家庭及外地家庭,家庭、单身或离异,不同城市之间、城市中的不同区域、包括最新不同子女数量,都执行了差异化的调控,可以说调控细节越来越多,颗粒度越来越细。从最低首付比例来看,2003-2009年确定为下限20%,10年9月首付下限提升至30%,15年9月下调至25%,16年2月
22、再次下调至20%,因此对于16年2月至今,非限购城市政策下限20%的政策约束并没有发生变化。从最高首付比例来看,二套首付07年9月上调至40%,10年4月上调至50%,11年1月上调至60%,逐步提高,15年“330”新政下调至40%(北京执行50%),16年2月非限购城市下调至30%,限购城市则执行30%-80%不等的最高首付。二套房认定标准对首付影响较大。07年12月的央行452号文件首次明确了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按揭购置首套房(房贷未结清)的,普遍按二套政策执行,即“认贷不认房”。10年6月住建部、央行、银监会对二套房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使用过房贷记录的,名下
23、无房算二套,名下一套房且贷款已结清的也算二套房),这一政策持续了4年,直至14年9月“930”调整回归认贷不认房,名下有一套房且已结清房贷按首付30%计算。16年9月以来,新一轮的限购开启因城施策,北京等部分限购城市再次执行“认房又认贷”,其他城市继续执行“认贷不认房”。2022年2月28日,郑州取消“认房又认贷”成为本轮首个放松二套房认定标准的城市。截至22年5月末,多数限购城市的限购限贷力度强于历史任何一个时期,非限购城市则相反,属于历史最宽松的阶段。限购的本质是限制新房需求,限售在短期影响二手房供给,长期抑制投机性需求。从2010年4月,“京十二条”规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北京新购买一套商
24、品住房,拉开了限购序幕(注意是限新购),10年下半年,有17城启动了限购。2011年1月“新国八条”规定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原则上本地限购2套,外地限购1套(需提供一定社保证明,含二手房),由于新政考虑名下房屋套数,限购力度强于10年。20余城启动限购或限购升级,至11年末,已有46城市执行限购(以一二线为主),至此限购市场的市占率为52%。从11年末至12年,中央与地方政策博弈,中央强调坚持调控不动摇(没有进一步收紧),地方尝试性松绑限购,但随即被中央叫停。典型的事件包括10年10月佛山允许本地新增一套7500元/平以下住房被叫停、10年11月成都放松网签时购房资质审查被叫停,12年2月上海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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