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高要市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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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方案】高要市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市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根据肇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肇交字2015107号)指示精神以及迫切解决当前群众集中反映的运输车辆超载现象,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对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栏板、加钢板以及装载质量等技术参数明显不实的非法改装车辆,依法强制车辆恢复原状;同时,对
2、超出机动车行驶证已登记的核定载质量范围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遏制非法改装以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上路行驶。二、组织领导为加强落实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工作小组,实行统一指导、专项协调。具体人员组成如下:组长:邱成光(高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锐明(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何冠伟(市政协党组副书记、交通运输局局长)叶玉辉(市交警大队队长)成员:谭小良(市监察局)、叶三跻(市交通运输局)、王灿新(市交警大队)、甘瑞光(市委政法委)、苏汉青(市水务局)、何国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潘伟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吴福庆(市国土资
3、源局)、李礼强(市安监局)、冯志坚(市公路局)、李焕标(市林业局)、许华(市工商局)、陈瑞明(市委宣传部)、肖敏娟(河台镇)、梁国荣(乐城镇)、李焕光(禄步镇)、吴东显(小湘镇)、吴少荣(大湾镇)、莫添发(南岸街道)、李敏强(白诸镇)、梁瑞坚(莲塘镇)、冼志明(蚬岗镇)行动指挥:何冠伟(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副指挥:叶玉辉(市交警大队队长)叶三跻(交通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局袁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交警大队王灿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信息报送联络员:叶明,电话、传真:6107228。三、专项治理行动时间及内容(一)第一阶段(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6月
4、30日)该段时间为自行整改期。所有非法改装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自行恢复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结构、构造和外廓原状。(二)第二阶段(2015年7月1日起至7月10日)重点针对暗访组反映的问题(河台镇至禄步路段、南岸城区:包括金渡磨刀坑石场、南岸长顺石场泥头车超限超载问题)进行整治。(三)第三阶段(2015年7月11日起至8月26日)重点整治:1、继续巩固第一、二阶段的整治成果;2、对市域区内其他重点路段和运输源头企业进行依法治理。(四)整治主要内容1、擅自改变机动车行驶证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外部特征的非法改装运输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一经发现,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强制恢
5、复车辆原状,并依法从重处罚。2、所有运输车辆必须在机动车已登记的核定装载标准范围内规范装载,且平斗盖帆布,一但发现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实行强制卸货,并依法从重处罚。四、组织实施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治理行动由治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交通、交警、公安治安大队、工商、镇(街道办)、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行动执法大队,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专项治理工作。(一)联合行动执法大队人员共组成14个治超队,其中,昼夜固定(源头)治超队4个,机动巡逻队10个。(二)主要部门及镇(街)职责分工1、交通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测、认定和超限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货物卸载监督。加强路面执法和对源头运输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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