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巢湖市2017年“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农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
《【住建方案】巢湖市2017年“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农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建方案】巢湖市2017年“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农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住建方案】巢湖市2017年“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农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巢湖市2017年“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农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合肥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深入开展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发201714号)及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精准开展扶贫领域农房改造建设工作,根据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逐户排查,分户施策,采取市级财政补助,乡镇财政兜底的方式进行建设,确保政策精准到户
2、,确保所有贫困户住房安全,确保达到脱贫攻坚规定要求,真正实现贫困户住房宜居目标。二、实施对象乡镇审核确认后汇总上报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三、建设要求(一)质量要求:翻建和修缮的房屋整体结构安全,满足居住要求。(二)补助标准:翻建房屋建设补助标准为22000元/户,修缮房屋补助标准为7000元/户。资金由市财政拨付到各乡镇财政账户。(三)资料要求:完善乡镇党委会议记录,改造施工合同或协议、改造房屋前、中、后各一张照片、农户验收表等。四、建设方式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脱贫攻坚农房改造建设责任主体,按照“资金足额使用,任务全面完成”的原则,自主决定贫困户住房翻建和修缮方式。五、竣工验收农房改造竣工验收工作
3、由各乡镇具体负责,农户房屋改造结束后,各乡镇要组织纪检、扶贫、建设、财政、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人员开展联合验收,验收重点包括完成情况、质量情况等。市督查与目标效能办、市住建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等单位对各乡镇上报的农户房屋竣工验收情况进行复核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责令所在乡镇限期整改到位,确保达到脱贫攻坚规定要求。六、资金管理市财政按乡镇上报的改造计划,预拨50%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房屋建设。余款待竣工验收后,乡镇凭汇总表(需乡镇经办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和明细表(需村经办人、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签字盖章)申请拨付。拨付资金应足额使用完,不足部分乡镇承担。七、时间要求各乡镇农房改造建设工作须在7月31日前结束。八、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应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成立工作领导组,采取负责人包村、干部包户方式,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房改造建设工作,确保按期按质完成任务。(二)强化目标管理。市扶贫办与乡镇政府签订目标承诺书,确保任务如期完成,乡镇与村逐级签订承诺书,明确完成时限。(三)加强督查问责。对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侵害农户利益的单位和个人,按违规违纪或违法的不同性质,严肃处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住建方案 方案 巢湖市 2017 精准 补短板 攻坚 房改 建设 工作 实施方案
限制150内